温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有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1 21:12:19 448 人看过

一、温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的条件

1、参保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

2、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并要求回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二、温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五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三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

5、《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

6、《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99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23: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二、泉州车辆转移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机动车报废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
    2023-05-25
    204人看过
  • 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什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什么咸阳失业保险转移办理需要带的材料有:1.单位转移:转移关系申请报告。2.参保人员关系转移:单位介绍信。3.失业人员转移:失业保险金申领卡、户口本、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名称、账号证明。4.转出:跨省转出。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核定的失业保险期限、标准、应领金额,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省内转出。失业人员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省内其他统筹地区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核定的失业保险期限、标准、应领金额,向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予以转迁。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有以下几条:1.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2.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三、失业保险金可以
    2023-07-20
    396人看过
  • 赣州失业保险参保条件与流程有哪些
    一、赣州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比照公务员制度执行的除外)党政机关的工勤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二、赣州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流程办理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应在注册后30日内持上述材料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填写“参保单位信息表”及“个人参保信息表”,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窗口申报参保、续保手续。三、赣州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开户银行帐号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4、法人或负责人代表身份证5、单位公章6、员工发放工资表签名花名册注:以上材料都需要复印件。四、赣州失业保险参保办理地点龙南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97-3512549地址:龙泉大道附近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龙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97-3579626地址:龙南县龙翔大道附近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2023-05-04
    429人看过
  • 钦州失业保险转移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一、钦州失业保险转移什么时候可以办理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8.30-下午5.30二、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三、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材料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
    2023-05-13
    301人看过
  • 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法律怎么规定
    一、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法律怎么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第二十二条: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3.《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4.《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
    2023-05-25
    84人看过
  • 失业保险参保需要哪些办理条件
    武汉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条件1、缴费单位必须于当年12月20日前到申报大厅申报下年1月份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额,以后每月20日前申报下月应缴费额。特殊情况的,经申请批准后,可以按季、年申报缴费额。按季申报并缴纳的,必须在上季度第三个月的20日前办理下季度的申报手续;按年申报并缴费的,必须于当年12月20日前办理下一年的申报手续。2、缴费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申报的,根据相关规定,按上月核定的月征缴数额的110%确定当月征收额。3、缴费单位对核定的应缴失业保险费额有争议的,经复核确有出入的,当月不作调整,在申报下月缴纳数额时进行调整。4、缴费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申报单位凭《湖北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第一联及第四联到税务部门缴费。武汉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材料1、用人单位上报省(市)统计部门上年度劳动工资报表、财务报表(即损益表或资金活动表),没有上年度劳动工资报表的带单位职工上月工资报表。2、填制《
    2023-05-09
    393人看过
  • 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失业保险转移
    一、钦州什么时候可以办理失业保险转移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二、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条件1.转出: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未全部领取失业金;2.转入:失业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失业保险处于停保状态且正在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三、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材料1.失业保险转出申请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单四、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地址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1号门五、钦州失业保险转移办理依据(节选)《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一、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
    2023-05-13
    489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办理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哈尔滨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办理申请条件有哪些失业人员在参保地审核失业待遇,户口在哈尔滨市法律依据:《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办法》(2007年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第五章第四十六条、《关于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12〕551号)。二、哈尔滨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办理申请流程1、失业人员或亲属携带申请材料到失业窗口开具《失业人员待遇转移联系函》转移基金到帐后失业人员本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失业窗口即时办理。2、网上上传申请材料,开具《失业人员待遇转移联系函》。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在45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决定。
    2023-05-28
    357人看过
  • 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如何申请
    一、温州失业保险接续办理如何申请1、户籍证明2、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3、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审批依据(一)《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中若干具体操作问题的通知》(浙劳社就〔2003〕243号)(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99号)
    2023-05-12
    453人看过
  • 办理社保转移时失业保险没有转回怎么办
    职工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1.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3.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
    2023-05-04
    144人看过
  • 失业保险转移
    失业保险
    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转资金。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一、失业保险要怎么转移1.申请条件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2.携带资料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3.办理程序持第2项规定
    2023-03-25
    244人看过
  • 社保转移办理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1、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已暂停2、无任何欠费记录二、办理材料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材料:(1)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2)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3)本人身份证;三、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材料:(1)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四、办理流程(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
    2023-05-09
    431人看过
  • 温州行驶证换领办理条件有哪些
    一、温州行驶证换领办理条件有哪些(一)申请人不具有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二)不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情形。温馨提示:申请人需到具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的医疗机构体检。二、温州行驶证换领办理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第五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2023-05-13
    341人看过
  • 钦州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哪办理
    一、钦州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在哪办理钦州市民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中心兴桂路体育中心主场馆1号门。二、钦州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办理法律依据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指南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4号(节选)第五章第四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后的待遇审核与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转出地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应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手续……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3、《失业保险条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4、《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
    2023-05-18
    134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保险转移的程序是怎样的, 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要哪些材料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2-15
      失业保险转移的程序(1)失业保险转移的政策依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2)失业保险转移的办理程序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
    • 失业保险办理条件有哪些怎样申领失业保险金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22
      一、失业保险办理条件有哪些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是: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等情形。职工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应视为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 (1)
    • 长春市工伤保险转移办理条件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5
      长春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
    • 失业保险转移需要什么材料?办理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3
      失业保险规定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2张等。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
    • 社保办理异地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09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