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4:20:28 418 人看过

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协调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产生,行政方由企业方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指定。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一般设在企业工会发。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法院或其派出的基层人民法庭和乡镇、街道司法所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调解委员会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完善仲裁组织体系
    在许多劳动法学专家看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一系列具体规定,针对了劳动争议仲裁组织体系不完善、劳动争议仲裁人员专业化程度低等实际情况,作出尽可能合理的制度安排,体现了减轻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维权负担的立法宗旨。在现行一调一裁两审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劳动争议仲裁由于是强制的诉讼前置程序,而被喻为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枢纽。也正因如此,当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因其复杂的程序、高昂的成本饱受诟病时,劳动争议仲裁往往被指是导致劳动争议处理制度陷入复杂困境的主要原因。虽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基本维持了&acte;一调一裁两审&acte;程序,但关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制度设计则更趋科学合理。全总法律工作部劳动争议处理处处长王敏表示,该法首先坚持了劳动争议仲裁三方性原则,在第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依法履行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2023-04-25
    228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调解组织?劳动调解协议是强制性的吗
    什么是劳动调解组织?如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自由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找调解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可以签订调解协议。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成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企业劳动争议、协调企业劳动关系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管理方由企业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指定。调解委员会办公室一般设在企业工会。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第七条规定,企业可以设立调解委员会。设有分厂(分公司、分公司)的企业,可以分别在总厂(总公司、总公司)和分厂(分公司、分公司)设立调解委员会。第八条规定,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职工代表、企业代表、企业工会
    2023-05-31
    82人看过
  • 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调研思考
    本文从即墨市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实际入手,分析了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提出了加强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对策与建议。关键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问题对策人事争议调解是解决人事争议的基本手段之一,是人事争议处理的重要程序、化解人事争议的重要方式。当前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渠道中,调解的地位越来越突出,已成为解决人事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也是顺利审结争议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强化调解作用,把人事争议大量解决在基层,及时依法保护当事人权益,对于化解人事纠纷、规范人事管理、促进人事关系和谐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应建立健全基层单位部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构建完善可行、无缝隙的调解网络体系。现结合我市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中的实际,对调解组织建设的问题及对策做粗浅分析,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一、我市建立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的基本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
    2023-06-14
    344人看过
  • 关于建立和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意见
    西安交通大学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暂行条例(2001年10月18日校长办公会议通过)西交工[2001]2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及时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发生的劳动争议,保障单位、部门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教学、科研、管理及工作秩序,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陕西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学校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解委员会),并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调解委员会是调解学校内部劳动争议的组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接受上级工会和陕西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第三条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学校内部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一)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二)因开除、除名、辞退和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调解的其它劳动争议。本校内人员同非本校
    2023-06-10
    277人看过
  •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哪些构成?
    一、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什么构成1、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2、用人单位代表(由厂长或经理指定)。《劳动法》第8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设立的,代表国家行使仲裁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生效裁决实施,三方联合处理劳动争议的准司法性的国家仲裁机构。因此,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中有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虽然其主任由劳动保障部门的代表担任,虽然其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保障部门,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另外需要明确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之列。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特定人、特定事所进行的直接对其权利义务发生影响的行为。虽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针对特定人、特定事作出
    2023-03-24
    437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是劳动争议调节组织吗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收费的。其正式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性质,由财政发工资。一、法律仲裁星期天放假吗?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周六周日不上班。劳动仲裁委员会相关知识: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事
    2023-03-04
    58人看过
  • 调解劳动争议的原则都有哪些内容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1、合法原则。依法处理争议,就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权利,义务要求去解决争议,同时要掌握好依法的顺序,即,有法律依法律,没有法律依法规,没有法规依规章,没有规章依政策。2、公正原则。这一原则主要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将劳动争议当事人置于平等的法律地位,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有超越另一方当事人的特权,另一方面应注意依法保护劳动关系中的弱者劳动者,这与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的宗旨是一致的,因为它们共同的基点是依法。3、及时原则。首先,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或及时申请调解以至申请仲裁,避免超过仲裁申请时效,丧失申请仲裁的权利。其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受理案件后,应当在法定结案期限内,尽快处理完毕,以避免案无定日,欠拖不决的现象。最后,
    2023-03-15
    265人看过
  • 调解组织进行争议调解,后面应该是什么
    调解组织进行争议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受理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调解:1、及时指派调解员对争议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好调查笔录;2、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有争议双方当事人参加的调解会议,简单的争议,可由调解委员会指定1-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3、调解委员会充分听取争议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依法公正调解;4、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不成的,也应做好记录,并在调解意见书上说明情况;5、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
    2023-08-12
    450人看过
  • 济宁年内8成以上企业要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11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完善预防调解制度,扩大劳动争议调解员队伍,日前,济宁市出台了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方案。下一步,济宁市不仅将在高新区、北湖区等地组建区域劳动调解办公室,年底前还将在八成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调解办公室。据了解,新出台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方案中规定,将在济宁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加挂市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的牌子,其主要职能为:统筹全市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制定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制度、程序、规则,建立区域调解组织,组织全市调解员(协调员)培训等工作。此外还将成立综合、高新区、北湖区三个区域办公室,主要负责本区域内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协调)组织。另悉,在全市及各区域分别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办公室的同时,年底前,济宁市80%以上的规模企业也将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办公室,主要介绍内部员工咨询,处理内部员工意见、建议,发展内部劳动关系调解员,
    2023-06-09
    364人看过
  •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的情形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二、发生劳动争议后的解决方式劳动争议是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一类纠纷,发生劳动纠纷如何选择解决方式呢?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下列程序解决劳动争议。(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
    2023-04-28
    138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务分析
    山西华晋律师事务所迟菲《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仲裁法)已经于2007年12月29日公布,并将于2008年5月1日实施,该法的实施,使我国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有了法律层面的规定,规范了劳动调解、仲裁活动,更好的保护了劳动者权益。在该法实施后,法律实务方面也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其法律实务分析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什么样的纠纷可以使用劳动仲裁法(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只有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才能适用该法。这里就必须明确什么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关于二者的定义,目前有许多的版本。通俗的说,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都是一方提供劳动服务,一方支付报酬,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劳动关系与劳务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完全平等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民事关系双方都是平等的,但是依据我国劳动法及世界劳工法的规定,劳动
    2023-06-06
    176人看过
  • 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至关重要的是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方针,以社会化维权、社区化服务和社团化操作的方式,加强镇(街道)、社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基础与能力建设,完善调解机制,形成协商、和解、调解、仲裁等相衔接的多渠道解决途径,实现劳动争议社会化大调解的格局,可以把各类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当事人双方的对抗性,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一、劳动仲裁法是什么意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而制定的法律。其内容包括:劳动争议类型;劳动争议解决方法;举证责任;劳动争议处理组织;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方式;调解劳动争议原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职
    2023-06-29
    60人看过
  • 哪里可以调解劳动争议?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都可以进行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仲裁委在仲裁过程中也可以进行调解。一、工伤鉴定多年后公司不给钱怎么维权工伤鉴定多年后公司不给钱属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个人违约离职怎么办如果因劳动者违约离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劳动者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依法起诉。三、工伤老板不补偿怎么办工伤认定结果出来,老板不赔偿,属于劳动争议,
    2023-04-10
    133人看过
  • 劳动争议去哪提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一、劳动仲裁都管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范围,根
    2023-04-01
    79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调解委员会
    相关咨询
    • 当事人可以向哪些组织申请调解争议,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资格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
    •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具体规定有哪些?涉及到哪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0
      下面是劳动仲裁调解协议的具体规定: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根据上述规定,调解协议书是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依法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主持下,就解决争议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劳动争议处理文书。 这里涉
    • 劳动争议找哪些组织调解比较好?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1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 调解组织劳动争议应遵循哪些原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劳动调解组织有哪些达成的劳动调解协议有强制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4
      一、劳动调解有下列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二、法院的劳动调解书有强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