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标的怎样确定?拍卖标的底价是怎么确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22:43:01 317 人看过

拍卖标的怎样确定

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的其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政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拍卖由人民法院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罚金、罚款的物品以及无法返还的追回物品,适用前款规定。

拍卖标的底价的确定方法

拍卖标的的底价即保留价,是指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时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预定拍卖底价,是拍卖人或拍卖法院在拍卖开始之前,就拍卖标的物估定的最低价格,以此作为拍卖价格的最低标准。

预定底价一般是在拍卖标的物价格不易确定或价格较高的情况下,拍卖人或执行法院认为有必要,才预定拍卖底价。

一般说来,预定拍卖底价,可以避免拍卖价格过低致使当事人受到难以预测的损害。故在拍卖中只要出卖人或强制执行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预定底价申请的,拍卖人或拍卖法院应予准许。

拍卖标的底价的预定根据拍卖标的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区别。《拍卖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

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据此规定,对于拍卖标的物底价的确定有以下3种情况:

一是任意拍卖的标的物,其底价的预定应由委托人自行决定或必须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二是对于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拍卖,应根据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底价。

三是对于强制拍卖标的物底价的预定,应由拍卖法院依职权决定,但拍卖法院对底价的预定,仍应征得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意见。

无论是委托人自定,或拍卖法院等单位预定拍卖底价,都应适可而止,不能定得过高,也不能过低。底价过高拍卖难以成交,过低会使出卖人或债务人受损。

因此,拍卖底价的预定对拍卖的进行有着重要意义。在拍卖实践中,预定底价往往多依当事人即出卖人的意思为必要参考。但若当事人与债务人的意见不一致或强制执行中当事人应到场而不到场的,拍卖人或执行法院有权根据客观公正的标准作出决定,酌定拍卖底价。

拍卖底价预定后,拍卖人应严守秘密,不得对外发表,以防应买人串通压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6: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拍卖标的相关文章
  • 拍卖物底价及保证金的确定
    拍卖标的物的底价是拍卖价格的最低标准,如果应买人所出的最高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人员则不能拍定。为了避免应买人在拍卖过程中恶意串通,压低拍卖价格,损害当事人利益,对于不动产以及价格不易确定或价值较高的动产,一般都应在拍卖前预先确定拍卖物的底价。对价值较低或价格容易确定的动产,有些国家或地区如台湾地区的强制执行法,并不要求事先预定底价,但如果债权人或债务人申请预定底价的,执行法院必须预定。拍卖物底价的确定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在征求债权人或债务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通过这种方式确定底价时,如果当事人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自然可以依此标准确定底价;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执行法院则可以依职权确定底价。二是在评估机构所作的评估价的基础上确定。因不动产价值往往较高,所以,一般来说应通过评估的方式确定底价,我国最新公布的《强制执行法草案》第四稿(2003年7月10日)采取了上述立场。《日本民事执行法》
    2023-06-08
    100人看过
  • 资产拍卖中估价拍卖时保留价的确定
    在进行估价拍卖时,确定拍卖的保留价,是整个拍卖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它往往关系到拍卖的成功与否,这里就涉及如何确定拍卖保留价的问题。(一)评估价、拍卖保留价和起拍价的关系。确定拍卖保留价,应先明确评估价、拍卖保留价和起拍价的含意和相互关系。《拍卖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这确定了评估价在制定拍卖保留价时的法律地位。《拍卖法》第五十条规定:"拍卖标的无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在拍卖前予以说明"。"拍卖标的有保留价的,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的拍卖。"这表明拍卖保留价,是指委托人确定的拍卖标的最低价。起拍价是为了提高拍卖标的成交率,根据拍卖保留价而制定的参考价,在拍卖开始时要公布。这三者的关系是,评估价是基础,保留价是权益,起拍价是手段
    2023-06-12
    182人看过
  • 合肥土地拍卖价格是怎么确定的
    由地价评审委员会审核、市国土局局长办公会审定的,会综合考虑区位因素、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周边市场等多个因素,另外须注意的是,若地块规划有保障房,此部分不收取政府土地出让收益,地下可出让部分待设计方案经审批确定另行收取;地下非经营性用途建筑面积免收,若含经营性用途则需按照一定比例收取;还有,若土地出让后,经审定的规划设计面积超过出让时的要求,还需补交超出部分的政府土地出让收益一、土地拍卖流程(一)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至少应当在拍卖日前20日发布。(二)竞买人报名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三)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四)公开拍卖。拍卖应在拍卖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由土地拍卖主持人按以下程序主持进行:1、拍卖开始前,竞买人凭竞买资格证书领取统一编号的应价牌,竞买人少于三人的,主持人应当终止本宗地的拍卖;2
    2023-02-25
    130人看过
  • 二手车拍卖价格的确定
    随着北京市逐步淘汰环保性能低的车型,大量的二手车开始流向外地,一些政府机关、单位、企事业公司成批量地淘汰车辆,为了有效地整合资源降低交易成本,很多单位采用了拍卖这种方式。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接受拍卖公司的委托进行的多次拍卖中,成交情况一直比较稳定,成交率一直保持在75%以上,成交价格相对底价高出17%以上。每周四例行的个人车辆委托网络拍卖在两年内举行了100多次,基本上成交情况也是令人很满意的。那么,拍卖车辆价格核算和分析应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呢?拍卖车辆受欢迎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车辆的真实性比较好,拍卖公司接受委托展示车辆,按照拍卖法进行真实状况的描述,包括车辆的手续等详细的问题,尤其是车辆里程表的真实性是很多购买方所信任的,很多人认为这种车辆没有经过中介的美容,更可靠一些。但是很多人忽略了一个问题,我们竞买车辆之后自己也要花钱进行整备,对于很多外行人来说整备的费用可能更高一些,所以参加拍
    2023-06-08
    92人看过
  • 股权拍卖的低价如何确定
    一、股权拍卖的低价如何确定拍卖标的的底价即保留价,是指拍卖标的物在拍卖时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预定拍卖底价,是拍卖人或拍卖法院在拍卖开始之前,就拍卖标的物估定的最低价格,以此作为拍卖价格的最低标准。预定底价一般是在拍卖标的物价格不易确定或价格较高的情况下,拍卖人或执行法院认为有必要,才预定拍卖底价。一般说来,预定拍卖底价,可以避免拍卖价格过低致使当事人受到难以预测的损害。故在拍卖中只要出卖人或强制执行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预定底价申请的,拍卖人或拍卖法院应予准许。二、跟拍卖公司签订合同会怎样跟拍卖公司签订合同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合同可以分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一)有效合同,一般来讲合同双方当事人肯定希望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有效的合同,对合同签订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二)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当然无效、确定无效、绝对无效;(三)效
    2023-05-06
    152人看过
  • 法院拍卖起拍价如何确定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人民法院执行拍卖的概念执行拍卖是指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对已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的财产,在评估机构确定财产价值后,优先以拍卖的方式对财产进行变价处理,以拍卖的价款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执行拍卖的流程1、通过评估机构确定拍卖财产的价值2、委托拍卖机构对财产进行拍卖3、确定拍卖保留价4、第一次进行拍卖5、一拍流拍且抵债不成60天内6、降低保留价款,进行第二次拍卖7、二拍流拍且抵债
    2023-06-18
    382人看过
  • 土地拍卖底价由四部门确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是指招标底价以及挂牌、拍卖的保留价,即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最低控制价格。《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确定试行办法》规定,首先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期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对出让地块的出让底价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之后,北京市国土局和市发改委根据估价结果,结合政府产业政策提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初步建议。相关部门审议后,由市国土局会同市发改委根据审议意见确定最终底价,特殊情况下与市发改委会共同报北京市政府批准。一、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怎么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是:1、协议出让,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签订出让合同,受让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出让金;2、招标出让,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符合规定的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开发愿望,经政府选择后,确定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某个开发者;3、拍卖出让,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公开叫价竞投;4、
    2023-06-25
    324人看过
  • 确定拍卖出让保留价和起拍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中土地估价,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的土地估价师或者委托专业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拍卖保留价,在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前,应当保密。一、国有土地出让程序是什么国有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1、供应经营性用地以及有竞争要求的工业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二、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些主要条款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
    2023-06-21
    283人看过
  • 关于拍卖保留价的确定问题
    【案情】申请执行人余某文与被执行人余某国是同村村民,由于余某国未偿还余某文借款本金和利息,余*文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余某国应偿还余某文借款8.8万元及利息。在诉讼中,法院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了余某国所有的位于农村的一幢混合结构四层房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余某国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余某文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立案执行后,依法向被执行人余某国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还款义务,但余某国仍拒不履行。经申请执行人余某文申请,法院依法裁定拍卖余某国所有的上述房屋。受法院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上述房屋进行价格评估,评估价格为34.2万元。为避免出现竞买人窜通、恶意压低拍卖价等情况,法院在向拍卖机构送达拍卖委托书时,并未设定拍卖保留价,而是在拍卖会之前一天告知拍卖保留价。在综合考虑上述房屋建筑时间、装修情况、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后,法院提高了拍卖保留底价,确定拍卖
    2023-06-02
    468人看过
  • 有底价拍卖和无底价拍卖
    在拍卖活动中,拍卖企业通常会和委托人商定一个保留价格(底价),这种拍卖称为有底价拍卖,不确定拍品底价的拍卖称为无底价拍卖。在有底价拍卖中,竞买人的出价必须等于或高于拍卖品的底价才能成交。如果低于底价,就不能成交。在拍卖实践中,选择无底价拍卖的并不多见,既使有,也必须是委托人的意愿。实施无底价拍卖,拍卖品大多是一些廉价商品,很少有价值高昂的贵重物品,因为选择无底价拍卖,要承担较大的风险。《美国统一商法》第2-328条规定:除非推出货物时明确表示无保留,拍卖均为有保留拍卖(即有底价拍卖)。无底价拍卖通常用于动产拍卖,而不动产拍卖因其价值昂贵,几乎都采用有底价拍卖。在强制拍卖时,一般都采用有底价拍卖,其目的是体现强制执行时能公平、合理、有效地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2023-06-14
    479人看过
  • 股份拍卖价怎么定的
    一、股份拍卖价怎么定的不论是股东自愿转让股权还是由法院强制股东转让股权,对转让价格的确定都是股权转让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股东和受让方间对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常常不科学,并不能接近股权的价值和市场价格。确定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不同,将直接影响股权转让价格,从而影响公司、股东和受让方的利益。二、股份被拍卖的话,是利好吗股份拍卖是牵涉的问题比较多,要看公司经营情况,收益问题,发展问题等等,拍卖前还要对股份结构进行分析,拍卖部分股权要经股东会决议,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上市公司要在证交会备案,在证券报发布拍卖公告等等。无论是股权拍卖还是其它资产的拍卖,详细的拍卖策划是必须的,怎样推介标的是很重要的。目前还没有听说有专门拍卖股权的拍卖公司,预期收益并不看好,股权法院拍卖是利好标的来源并不多。当然,在综合拍卖的基础上对股权拍卖可以探索,好的股权收益还是很可观的。三、股份拍卖流拍后怎么处理按照法律规定,第
    2023-05-06
    264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底价的评估与确定
    如何科学合理地评估与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底价,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工作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人们感到头疼和棘手的问题。评估与确定的拍卖底价过高,会导致应价难以达到保留价而流拍;过低则又会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因此应当注意:遵循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合理选用估价原则和方法评估拍卖底价。自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是开展土地估价工作必须遵循的技术规范。在遵循《规程》的前提下,开展土地使用权拍卖底价的评估工作,应事先对影响拟拍卖出让地块的各种价格因素作出全面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需侧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应采取公开市场价值标准。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行为,真正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是一种真正的市场行为。因此,按照《规程》的规定,在评估拟拍卖土地底价过程中,估价人员必须明确其评估的价格应是指在估价基准日的正常公开市场、规划利用条件下,设定的开发程度与用途、法定最
    2023-06-05
    97人看过
  • 拍卖标的保留价
    拍卖标的
    保留价是指由委托人确定的,在拍卖活动中拍卖标的的最低价格。《拍卖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人可以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拍卖人不得以低于保留价的价格出售该拍卖标的。拍卖人应对拍卖标的的保留价保密。对于泄密的拍卖当事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所受的损失。在拍卖前,委托人及确定保留价的主持拍卖的拍卖师应向竞买人说明。未说明的,则表明该拍卖标的具有保留价。在拍卖中,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的,拍卖师应当宣布,此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不发生效力,该拍卖未成交,并停止对此拍卖标的的拍卖在拍卖后,对未成交的拍卖标的,应由委托人取回,并支付合理保管费用。委托人也可与拍卖人重新签订委托合同,并重新确定拍卖物品的保留价,以便再行拍卖。
    2023-06-08
    293人看过
  • 《拍卖法》中关于拍卖标的物保留价的相关规定
    拍卖法》中关于拍卖标的物保留价的相关规定2006-10-18《拍卖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委托人有权确定拍卖标的的保留价并要求拍卖人保密。”,明确了拍卖标的的保留价由谁做出。至于保留价确定的时间和委托人能否根据现场情况变更保留价,《拍卖法》没有做出具体限制。针对这一问题,2003年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做出了《关于按委托人现场确定保留价拍卖问题的复函》,并刊登于《中国拍卖通讯》2003年第13期。(来源:)
    2023-06-08
    413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拍卖标的是指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以拍卖方式出售的其所有或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拍卖标的的范围很广,既有有形的物品,如茶叶、古玩、艺术品等;也有无形的财产权利,如土地使用权等。... 更多>

    #拍卖标的
    相关咨询
    • 拍卖拍卖标的底价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4
      拍卖标的底价确定有以下3种情况: 1、任意拍卖的标的物,其底价的预定应由委托人自行决定或必须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2、对于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拍卖,应根据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底价。 3、对于强制拍卖标的物底价的预定,应由拍卖法院依职权决定,但拍卖法院对底价的预定,仍应征得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意见。
    • 怎么确定拍卖标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02
      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2、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3、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
    • 拍卖标的指定底价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30
      拍卖标的底价确定有以下3种情况: 1、任意拍卖的标的物,其底价的预定应由委托人自行决定或必须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2、对于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拍卖,应根据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的底价。 3、对于强制拍卖标的物底价的预定,应由拍卖法院依职权决定,但拍卖法院对底价的预定,仍应征得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意见。
    • 如何确定拍卖的标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4
      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2、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3、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
    • 拍卖底价如何确定?如何确定?如何确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8
      预定拍卖底价,是拍卖人或拍卖法院在拍卖开始之前,就拍卖标的物估定的最低价格,以此作为拍卖价格的最低标准。预定底价一般是在拍卖标的物价格不易确定或价格较高的情况下,拍卖人或执行法院认为有必要,才预定拍卖底价。一般说来,预定拍卖底价,可以避免拍卖价格过低致使当事人受到难以预测的损害。故在拍卖中只要出卖人或强制执行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预定底价申请的,拍卖人或拍卖法院应予准许。拍卖底价如何确定一、保留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