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的成员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9 03:50:16 489 人看过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三人至十三人。

第四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会成员变更的流程

董事会成员变更流程如下:

1、法人签署变更申请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2、领取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3、有限责任公司变需提交原股东会决议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规定需报审批的,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根据变更情况更改营业执照。如果股东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备案事项等也发生变更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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