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进行行政复议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21:52:07 165 人看过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

一、不受理行政复议的情况都有哪些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

3、不属于本行政复议机关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4、同一行政复议申请,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受理的;或者同一主体、同一事实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二、不能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情形有

不能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有: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不可行行政复议有哪些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6、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7、行政机关对落实私房政策等历史遗留问题作出的处理。8、其他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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