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执行强拆的部门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22:50:13 424 人看过

一、能够执行强拆的部门有哪些

1.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责成有关部门或乡、镇政府,依法组织强拆。

2.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3.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二、什么是司法强拆

司法强拆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司法强拆一定要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1.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此处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

上述两个前提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如果不满足任一条件,则行政机关无权申请司法强拆,换言之,作为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维权。

三、强制拆迁执行条件有哪些

1.拆迁当事人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调解。

3.已经落实了补偿安置。

4.已经依法组织了听证。

5.强制拆迁的裁决已经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拒绝自行搬迁。

6.已经进行了现场公证和证据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6: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强制执行政府能让其部门执行吗?
    一、强制执行政府能让其部门执行吗?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
    2023-06-02
    70人看过
  • 哪个部门能够处理拆迁纠纷?
    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一般而言,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牙科纠纷找哪个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
    2023-07-03
    373人看过
  • 罚金刑由哪个部门执行,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罚金刑由哪个部门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解(2000)45号》第十条规定:财产刑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因此罚金刑的执行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已无异议。但究竟由人民法院何部门执行却不统一,有的法院由执行局执行,有的由刑庭执行,有的由法警队执行,有的抽调各庭室的去突击执行。笔者认为,罚金刑由执行局执行较为妥当。首先,人民法院有内部分工,就应当各司其职,充分体现审执分离的原则,涉及执行的事项应由执行局负责;其,执行局在执行条件及实际操作方面均具有法院其他机构无法比拟的优势,有利于人民法院集中执行资源和统一调度执行力量。但终究罚金刑由执行局执行无法律上的依据,故有必要对此予以立法加以明确,或者因这是法院内部的分工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有关司法解释。二、罚金刑的执行强制措施有哪些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均规定对罚金刑予以“强制追缴”,但如何强制追缴,
    2023-03-02
    298人看过
  • 如何强制执行政府部门都有哪些措施
    一、如何强制,执行政府部门都有哪些措施?(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二、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一)一般程序(基本程序)1、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2、告诫;3、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除上述一般程序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特别内容:1、行政机关申请;2、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查;3、命令义务人限期履行。三、行政执法的特点1、主动性。行政执法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活动,它必须依职权积极自觉地采取行动,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进行行政执法,否则,就可能失职或是玩忽职守。这是行政执法不同于行政司法的一个特点。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事后性的救济行为,一般说来,没有当事人的主动申请,裁决机关不得主动采取行动。当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主动
    2023-04-03
    451人看过
  • 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哪些部门?
    强制拆迁的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强制拆除权均属于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职权,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成规划、土地、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强制拆除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执行。既是会计主体又是法律主体的是什么既是会计主体又是法律主体的是子公司。设立子公司需要的条件:1、股东共同出资并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2、公司的章程要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3、股份符合法定资格和所限人数;4、依法设立。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单位,一个会计主体是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任何单位或组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
    2023-08-08
    141人看过
  • 海关和税务部门各有哪些强制执行权?
    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的监督管理机关。根据海关法的规定,海关在执法中可以行使的强制执行权主要有:1.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对违反海关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可以扣留。2.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地区,检查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和有藏匿走私货物、物品嫌疑的场所,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对走私罪嫌疑人,经关长批准,可以扣留移送司法机关,扣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3.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个人违反海关监管逃逸的,海关可以连续追至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以外,将其带回处理。税务机关是执行国家有关税务法律、法规,管理国家税收事务,实现国家职能,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税务机关的强制执行权主要表现为:在纳税人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冻结并划拨纳税人的银行存款,以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2023-06-07
    257人看过
  • 可以实施强拆的部门有那些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一、强制征地的相关规定1、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行政机关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
    2023-06-24
    135人看过
  • 交通执法部门有哪些职能
    一、交通行政执法局职能1、实施道路客货运输经营、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2、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行政许可。3、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二、交通行政执法大队执法职能集中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水上安全监督等交通行政管理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及行政处罚权。三、交通稽查大队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方针、政策、规定。2、检查运政管理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国家规定的禁运、限运物资等。3、检查路政管理有关法规的执行情况,处理各种侵占、毁坏公路及其设施的行为。4、检查养路费、运管费、客货运基金等交通规费的缴纳情况。5、检查客运车辆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运输情况。6、接待处理有关人员来信来访。7、负责本辖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着装仪容风纪的监督检查工作。8、负责交通系统内部公路“三乱”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9、安排使用交通稽查专项经费,配备管理交
    2023-05-02
    212人看过
  • 哪些部门能够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一、哪些部门能够进行交通事故调解能够进行交通事故调解的部门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后人民法院也能对交通事故案件组织调解。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当事人能够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二、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能够双赔吗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工伤职工能够同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但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4-02-01
    161人看过
  • 是否能够委托拆迁管理部门进行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以市、县级人民政府为主导,由政府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来具体实施征收拆迁补偿工作。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其相关职责分工、配合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企业拆迁可以委托给乡政府吗企业拆迁是否可以委托给乡政府具体要看当地的征收政策。根据法律规定征收的主体为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征收的具体实施部门为自然资源局。一般情况下可以委托乡政府开展拆迁工作,如发布征收公告或者安置方案公告等一系列具体工作。如企业与拆迁部门之间存在纠纷,可以起诉委托单位,而不是被委托的乡政府。
    2023-07-03
    292人看过
  • 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部门是什么
    包括海关、公安部门、税务,及县级以上政府机构,这些部门如果对违法个人或者企业做出行政处罚,对方不履行的,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涉及罚款的可以采取冻结,查封财产方式。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自己执行。而且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有限的,除了加处罚款的强制执行权外,处理查封扣押物品、冻结划拨款项等其他强制执行权必须要有法律规定。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三个行政部门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强制执行。一、超过强制执行时效可以再次诉讼吗超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后,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
    2023-03-02
    50人看过
  • 邮政部门申请强制执行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邮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注意的问题:(一)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邮政部门在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既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应当自相对人起诉期届满后180日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相对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起诉期为3个月;申请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起诉期为15日;前述期限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递交符合规定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邮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执行书;2.据以执行的行政法律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理决定书);3.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材料,如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证据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4.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等。(三)邮政行政法律文书必须载明明确的履行内容。在邮政执法活动中,邮政部门做出的法律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06-13
    49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又包括行政机关中的哪些部门?
    一、行政强制执行又包括行政机关中的哪些部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既存在由行政机关实施的情况,也存在由司法机关实施的情况,即行政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许多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决定难以执行时向法院申请执行,还有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自己执行。而且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执行权是有限的,除了加处罚款的强制执行权外,处理查封扣押物品、冻结划拨款项等其他强制执行权必须要有法律规定。根据目前法律的规定,只有公安、海关、税务三个行政部门有上述行政强制执行权。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是怎样的?1、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一般来说,行政机关强制执行要经过以下程序:(1)告诫;(2)陈述和申辩;(3)制作执行决定书;(4)送达;(5)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的强
    2023-06-02
    498人看过
  • 执法部门可以强制拆除吗
    可以(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三)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组织强拆。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一、违章建筑强制拆除程序有哪些(一)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
    2023-02-25
    48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办理强制执行逮捕有哪些部门?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下令实施逮捕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之一,是要经过提请、审批等诸多手续后,才能够实施的,不是也不可能是随随便便就可以逮捕人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这就已经非常明确了逮捕的权限,只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决定逮捕与否,而公安机关只负责执行逮捕令,将犯罪嫌疑人受压致看守所
    • 哪些部门能行政强制措施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12
      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 【相关延伸】 问: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 答: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以下这些: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 哪些部门负责执行拘役?拘役由哪个部门执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07
      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刑法 第四十三条【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 执行力度不够向哪个部门投诉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
      见:《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 强制拆迁执法主体是哪个部门?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由此可见,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但在实践中,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不能自己实施强制拆迁这项工作一般授权或委托乡镇、街道、村委、居民委员会或拆迁公司,但这些部门没有法律强制拆迁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