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在哪些地方实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9 14:10:17 113 人看过

管制:是不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但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实行社区矫正,仍生活在原先的社会环境中,如仍与家人同住、同吃、有工作单位的,仍在原工作单位工作,领取劳动报酬,没有工作单位,仍可从事原先的工作,如经商等。其监督改造不是由监狱依法执行,而是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改造。

拘役和管制能一起执行吗

不可以一起执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算是较轻的一个主刑。适用于犯罪性质轻微但是仍然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关押时间短期,并且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给个月可以回家一到两天,可以参加劳动并酌量获取报酬。

被判拘役是会影响后代的,拘役和管制是不可以一起执行的,拘役、管制都属于主刑,需要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可以由社区负责矫正,拘役有一定的时间限制,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在数罪并罚的前提下,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已被羁押的,由看守所将其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罪犯居住地的派出所负责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管制相关文章
  • 假释和管制的实施方法
    假释与管制的执行是:1、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2、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怎么执行管制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1、管制期满解除。根据《刑法》第40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2、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根据《刑法》第41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事处罚条例》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2023-07-06
    118人看过
  • 管制的定义和实施方式
    管制是一种刑罚,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但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并给予罪犯一定自由限制,如在劳动中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且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的含义主要是指: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3、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4、管制的期限一般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并且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和缓刑区别是什么一、管制和缓刑区别是什么1、管制是刑罚的一种,而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被判处管制的被告人,不限制其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监督执行,期满则执行完毕;执行缓刑的,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被告人,给其一定的考验期,如果遵守了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就要收监执行原判刑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管
    2023-06-30
    60人看过
  •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在哪些地方?
    一、管制与拘役的区别在哪些地方?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3、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享有两项待遇:一是探亲;二是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二、拘役和管制的概念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
    2023-04-13
    84人看过
  • 管制刑事处罚的实施方法
    管制的刑事处罚执行的标准:1、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和执行通知书送交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执行;2、公安机关还可以委托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3、被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群众监督,积极参与集体劳动和生产;4、向执行机关报告活动,迁居或者外出必须报告并经执行机关批准。管制是刑事处罚吗管制是刑事处罚,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管制为法定刑罚的一种,也是刑法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是进行社区矫正而不是在监狱接受劳动教育或改造,对人身自由在一定程度上的限制,比如禁止从事特定活动;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遵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2023-07-05
    82人看过
  • 实施强制拆迁的方式有哪些
    实施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一、怎样在法院强制拆迁房子房屋强拆程序是: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
    2023-06-21
    174人看过
  •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实施制度是什么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一、非法侵占土地怎么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法侵占土地的处理问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二、农用地改变如何查处农用地进行更改用途,是必须得到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可直接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咨询,以其回复为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
    2023-03-21
    27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管制
    词条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管制
    相关咨询
    • 城管可以实施哪些行政强制措施?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30
      城市管理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城市管理享有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的职责。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 我国的土地管理实施哪些措施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3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管制刀具收缴实施方案的规定是哪些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8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收缴管制刀具专项行动,净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事关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事关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事关学校及整个社会的稳定。校领导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一切困难,落实各项措施,把这次收缴统一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工作来抓紧、抓好。 (二)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要认真落实校园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建立
    • 实施强制拆迁的方式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13
      实施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 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
    • 公司实施合同管理制度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9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二、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公司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档案室;副总经理归口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三、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四、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