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需要注意的时间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4:20:48 459 人看过

伤残要到医疗终结以后鉴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可以不予认可。医药费只要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公司均要承担保险责任,不能免责的。伤残鉴定机构可以不按照保险公司要求,但如果不经过法院程序,他们可以这么要求。保险公司做法不对,您可以斟酌是不是对你有利,对您有好处的话,就可以按照他们的方式处理。

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合适

伤残鉴定:1、医疗伤残鉴定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做,但是如果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按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要先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2、当事人从知道或应该知道其身体受到损害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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