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基金费用的缴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1:27:14 79 人看过

费用缴纳

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标准

从19年7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5%提高到3%。其中,单位缴纳由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提高到2%;职工个人缴纳由0.5%提高到1%。

难以确定工资总额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单位和个人分别按2%与1%征缴。

我省提高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范围,包括《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比例》规定的所有单位、企业和个人。不论国有、集体,还是外商投资企业,不管企业是否有下岗职工,都应按照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企业和个人都无权更改。。

参见:《转发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提高我省失业保险基金收缴标准的批复的通知》(浙劳就[19]204号)

执行日期:19年7月1日

参见:《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提高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复函》

(浙劳函[19]99号)

执行日期:19年9月28日

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规定

1、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

2、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企业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每月终了后10日内按月代为扣缴,并从扣缴之日起3日内转入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当地银行开设的失业保险基金专户。

3、新建单位从成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财政补贴经费的事业单位,要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企业化管理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要从自有经费中列支失业保险费。

5、城镇私营企业、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城镇自由职业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标准,原则上按当地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的100%确定。

6、失业保险费不得减免。企业确有困难无力缴纳的,可向市、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缓缴申请,经市、县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的失业保险费可以缓缴。

7、企业分立、合并的,分立、合并后的企业应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

8、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由企业和承包、租赁经营者书面有关约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9、企业被撤销、解散或破产的,主管机关或清算组织应通知企业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企业欠缴的失业保险费,应与所欠职工工资按同一顺序清偿。

参见:《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5号)

执行日期:1996年1月1日

参见;《关于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浙劳办[1999]103号)

执行日期:1999年4月14日

缓缴失业保险费的期限

经批准缓缴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及其职工,其缓缴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必须签订缴款计划,到期缴清。批准缓缴期间不计息,也不加收滞纳金。

参见:《印发〈关于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的通知》(浙劳就[1995]188号)

执行日期:1995年10月24日

事业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

1、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个人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1%缴纳。农民合同制工人及临时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单位缴费在\"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科目中列支;对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在\"管理费\"科目中列支。个人缴费由职工个人负担,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代扣后,与单位缴费一并缴纳。

参见:《关于事业单位实施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劳就[1999]143号、浙财社[1999]40号、浙人退[1999]123号)

执行日期:1999年1月1日

缴费时间的计算

1、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后,按规定及时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事业单位,其固定职工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参保后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时间;

2、《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后,按规定及时参保并足额缴费的事业单位,其职工参保前按国家和省规定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参保后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为累计缴费时间;

3、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2000年冬季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29号)文件精神,退伍和转业军人安置就业后,及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的,其军龄(含国家规定待分配时间)视同累计缴费时间;

参见:《关于贯彻《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意见的通知》

(浙劳社就[2000]218号)

执行日期:2001年1月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13: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文章
  • 铁路行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的缴纳与使用
    1、铁路行业在豫各单位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和费率,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2、铁路行业在豫各单位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计划,由省劳动保障厅和铁路代办机构共同确定。3、铁路代办机构必须在省劳动保障厅和郑州铁路局确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单独开设失业保险基金专户。失业保险基金要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4、铁路行业失业保险基金主要包括铁路行业在豫各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及其保值收入等。铁路代办机构除留用一定数额的周转金外,其余按季上解省劳动厅,纳入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后转入财政专户。铁路代办机构留的失业保险周转金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开支项目和标准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参见:关于铁道部郑州铁路局所属在豫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业[1999]44号)发布日期:1999年10月19日执行日期:1999年10月19日
    2023-06-09
    243人看过
  • 失业保险费缴纳年限与失业金申领相关吗?
    单位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对于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来说:失业保险: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根据法律规定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可以领失业保险。新单位交保险后不能办理失业金吗新单位交保险后是不能办理失业金的,因为你能交社保就代表你有这个能力,所以是领不了失业金的。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
    2023-07-06
    439人看过
  • 失业保险金申请是否需要停止缴纳社保费用?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失业保险金怎么取消申请失业保险金取消申请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失业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取消失业金的领取手续,已经重新入职的、服兵役、移居境外、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及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携带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录取通知书等)前往。领取失业金的时间是有限制的,时间够了之后,下个月自动就会停发失业金。按照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
    2023-07-03
    91人看过
  • 失业者参医保个人不缴费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保费介绍
    【参保办法】可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按照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出台了失业人员参加医保的具体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按规定在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用缴费。通知明确,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比例不低于60%。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其缴费年限与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加职工医保后,失业人员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医保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经办机构应将缴费金额、时间等信息及时告知医保经办机构和本人。【转移办法】执行转入地职工医保政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区、市转入户籍所在地的,其职工医保关系随同转移
    2023-05-09
    308人看过
  • 未缴纳本地失业保险费的含义
    单位没有为缴纳失业保险,不能领取。失业金领取的前提是所在单位必须缴纳失业保险的情况下,被单位辞退或单位倒闭后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肯定是不能以个人的身份办理的,只能是公司给职工办理失业保险,但是要在异地领取失业保险的,必须要先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把证明材料转移到现在自己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这期间相关的审核材料都是要两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查的。失业保险费是社保吗失业保险费是社保,具体如下:1、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
    2023-07-17
    97人看过
  • 缴纳失业保险金的截止日期
    根据缴纳社保年限决定,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出。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予以保留冯萍:目前我在领失业保险金,如果找到单位就业,失业保险金是不是会自动停掉?这次没有领完的失业保险金能放在下次失业后一起拿吗?咨询员:失业保险实行申领制度,每隔三个月,失业人员就要办一次确认工作。如果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应及时到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否则,会影响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经核定后因就业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予以保留,可于再次失业后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
    2023-07-04
    161人看过
  • 缴纳失业保险金有什么好处
    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其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劳动力队伍中的绝大部分成员。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很广,城镇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及事业单位都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上述单位的职工也要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中有雇工的个体工商业
    2023-05-09
    382人看过
  • 未在本地缴纳失业保险费
    意思是没有缴纳归属地的保险。失业保险肯定是不能以个人的身份办理的,只能是公司给职工办理失业保险,但是要在异地领取失业保险的,必须要先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之后把这些证明材料转移到现在自己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这期间相关的审核材料都是要两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查的。一、社保和医保能分开转移吗医保必须和社保一起跨省转移,不能单独转移。1.社会保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统称。2.如果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是5个社会保险,一起转移,不存在只转移其中一险的情况。3.应该是转出地先开转移函,然后到转入地办理社保转入手续。社会保险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统称,如果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是5个社会保险,一起转移,不存在只转移其中一险的情况,应该是转出地先开转移函,然后到转入地办理社保转入手续。由本人或新就业地用人单位到新就业地社保
    2023-03-04
    480人看过
  • 缴纳失业保险金2年多失业金能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两年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具体领取金额是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来确定的。一、失业保险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二、失业保险怎么领可以领多少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2023-03-15
    101人看过
  • 企业和被保险人怎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
    一、企业和被保险人怎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法就是: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企业的开户银行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结算方式按月扣缴。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二、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企业和被保险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1.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和当时的人口平均寿命来确定;2.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一条,基本
    2023-06-20
    455人看过
  • 公务员无需缴纳失业保险费
    公务员是不需要缴纳失业保险的,也不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自然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的法律构想(一)加强国家公务员失业保险的法规建设,实现国家公务员失业保险法制化只有建立起系统的、科学的并具有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的国家公务员失业保险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为国家公务员失业保险制度及其工作提供起码的活动准则和行为规范,也才会使国家公务员失业保险工作得到落实和执行。目前,我国仅有《劳动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对国家公务员失业保险进行了原则性规定,而缺乏对国家公务员失业保险进行具体规定的法律、法规。因此,必须尽快加强国家公务员失业保险的立法工作,首先要在宪法中增补失业保险的条款,以增强失业保险法制建设的权威性;其次,要加快制定《
    2023-07-05
    172人看过
  • 失业保险费缴纳年限的认定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当前仍在缴纳失业保险费需要怎么解决显示当前仍在缴纳失业保险费,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咨询解决。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想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如下条件:1、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参保人员;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
    2023-07-05
    244人看过
  •  未按时缴纳失业保险,如何申请失业金?
    如果公司未按要求缴纳失业保险,员工可以联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公司立即改正,并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还将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影响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如果公司未按要求缴纳失业保险,员工可以联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将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公司立即改正,并缴纳社会保险,同时还将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未缴纳失业保险,影响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劳 动 监 察 部 门 如 何 解 决 失 业 保 险 问 题 ?关于失业保险支付问题,根据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以及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如果出现这些情形,职工有权申领失业
    2023-10-07
    81人看过
  • 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是否能构成劳动争议
    失业保险的缴纳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关于劳动争议的适用范围,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一、竞业限制纠纷能解决劳动争议吗?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竞业限制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下列纠纷均属于劳动争议:双方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二、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劳动争议依法包括以下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4、因工作时间、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5、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工伤医疗费或者赔偿金等发生;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2023-06-20
    37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并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基金除用于支付失业保险金以外,还要将部分资金用于... 更多>

    #失业保险
    相关咨询
    • 失业前需要缴纳多少金额的失业保险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2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 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期限是多久,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最长为多少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期限最长为24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
    • 参加失业保险缴纳的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及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0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
    • 如何确定失业保险金交纳的标准,如何确定失业保险金缴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6
      如何确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 1、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本人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费缴费时间按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分别累计计算。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
    • 缴纳失业保险金有多少钱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01
      失业人员从第一个月到第十二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标准应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年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