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各方同意将他们之间确定的不论是契约性或非契约性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切或某些争议提交仲裁的协议(以下简称仲裁协议)。我国学界一般认为,书面的仲裁协议主要有三种类型,即仲裁条款(ArbitrationClase)、仲裁协议书(SbmissiontoArbitrationAgreements)和其他表示提交仲裁的文件。因此,在我国商事仲裁理论中,一般将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独立性问题归结为仲裁条款的独立性。对此,学者一般认为,“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种类可以是多样的,它们都表明了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它们之间有关民法典律关系的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意愿,都是针对合同的法律关系而起作用的,仅就此意义上,仲裁协议具有从属于主合同的性质”.“对于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所单独订立的仲裁协议书、以及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争议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其他表示提交仲裁的书面文件,这两大类仲裁协议由于与主合同是相互分离的,从形式到内容均彻底独立于主合同,因而各国的法律都确认其有效性不受主合同的效力的影响,即是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主合同无效或失效,仲裁庭仍可以依据该提交仲裁的仲裁协议对案件行使管辖权,并最终作出裁决。然而,在国际商事交往中,为了使国际商事正以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当事人往往在国际商事合同中订立争议解决条款。那么,对于这种以仲裁条款形式出现的仲裁协议,在理论和实践中就随之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当包含有仲裁条款的国际商事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失效时,作为合同一部分的仲裁条款是否仍然有效?换言之,当事人能否依据一份无效合同中所包含的仲裁条款提请仲裁?仲裁庭能否据此取得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这一问题就是仲裁条款的独立性问题”.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笔者认为,我国商事仲裁理论的这样研究思路过于狭隘,因而得出的结论自然过于肤浅。笔者认为,要真正全面而深刻地认识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独立性问题,就必须跳出国际商事仲裁理论的狭小领域,从整个民事程序法乃至整个程序正义理论(特别是应当借鉴刑事诉讼法学中的程序正义理论)的视野来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独立性问题进行新的审视。笔者认为,仲裁协议的独立性问题,从根本上讲,与仲裁协议的具体表现形式并无直接关系,而是取决于仲裁协议的特殊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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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的必备事项及仲裁的独立性、终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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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独立性新论——兼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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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独立性之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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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争议可仲裁性有什么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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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对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准据法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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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与否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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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怎样理解?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4仲裁的独立性是指合同的终止和解除都不会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的独立性,又称仲裁协议的“分离性”或“自治性”。该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基于合同而订立的仲裁协议与合同是可分的,不管其表现形式如何,即无论是独的仲裁协议书还是其他形式的仲裁协议,仍与合同形成了两项分离或独立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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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国际实践是怎样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7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国际实践 (一)适用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选择的法律 这一法律适用规则是国际私法上著名的“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意思自治原则源于合同准据法的主观主义理论,因而亦称主观论,它是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基本的理论。该学说肇始于16世纪法国学者杜摩兰首先提出的“意思自治说”。根据该原则,法院在审理涉外契约案件时,如果发生法律冲突,应当适用当事人双方协商选择的那个法律;若当事人在契约中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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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有哪些,国际仲裁仲裁机构怎么确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一般而言,因涉外民事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或国际民事诉讼。)(1)审理机构的性质不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无论是常设仲裁机构还是临时仲裁机构都是民间组织。而法院则是由官方设立的,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2)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双方自愿订立的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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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4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民事诉讼区别:(国际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一般而言,因涉外民事关系引发的民事诉讼称为涉外民事诉讼或国际民事诉讼。) (1)审理机构的性质不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无论是常设仲裁机构还是临时仲裁机构都是民间组织。而法院则是由官方设立的,法院作为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2)管辖权的来源不同。仲裁机构对案件的管辖权来自于双方自愿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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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与icsid的区别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二者虽然都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方式,但还是有很多不同的:一是二者的性质不同,ICSID调整的是东道国与另一国国民的商事纠纷,属国际公法性质,但国际商事仲裁主要是私人间的商务纠纷,属国际私法的性质;二是机构隶属关系不同,ICSID是隶属于世界银行,而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一般是独立的;三是受案范围不同,ICSID主要受理国际投资的争议,而国际商事仲裁的受案比较广泛;四是二者与法院关系不同,ICSID的适用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