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中一般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1:50:59 134 人看过

一、民法典合同中一般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哪些

民法典合同中一般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保证合同形式】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方式】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

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3日 0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一般保证相关文章
  • 责任保险的一般责任范围
    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和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不能完全等同的。一方面,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主要是被保险人的过失行为所致的责任事故风险,即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通常是绝对除外不保的风险责任,这一经营特点决定了责任保险承保的责任范围明显地小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另一方面,在被保险人的要求下并经过保险人的同意,责任保险又可以承保着超越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风险。这种无过错责任即超出了一般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但保险人通常将其纳入承保责任范围。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两项内容:1、被保险人依法对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2、因赔偿纠纷引起的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及其他事先经过保险人同意支付的费用。一、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区别一:交强险的强制性与商业险的非强制性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的,它的法律依据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因此,只
    2023-06-29
    476人看过
  • 民法典中工程合同发包违约有哪些责任
    一、民法典中工程合同发包违约有哪些责任工程合同发包人违约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相关物资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二、承发包方式的种类有哪些(1)按确立承发包关系的方式不同,可分为协议方式和投标方式。前者指承发包双方根据国家计划安排,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确定承发包关系。后者指建设单位拟定标底后,通过公开招标或指定招标两种形式邀请施工企业投标,并选择投标条件最优的施工企业,确定承发包关系。(2)按甲乙双方隶属关系的不同,承发包方式可分为内包和外包两种。甲乙双方同属一个部门领导的,称为内包,反之,则称为外包。(3)按材料供应方式的不同,承发包方式可分为包土包料、包工半包料和包工不包料三种。随着基本
    2023-04-12
    468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一般包括哪些范围?
    劳动争议的范畴如下: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范围劳动争议的范围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
    2023-08-05
    86人看过
  • 民法典担保责任范围及影响
    担保人即保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责任:1.担保合同无效。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3.主合同内容变更。4.保证合同未成立。5.主合同当事人双方或与第三方共同所实施的行为不适。6.超过保证期限。7.债务或担保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下列情形:担保人被一方或者第三方欺诈而提供担保,担保人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的;因被胁迫而提供担保,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担保的;以及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请求担保人提供担保,但担保人请求法院确认担保行为无效的等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七条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
    2023-07-20
    452人看过
  • 民法典中包括哪些合同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民法典于2021.1.1实行)包括的合同有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民法典中合同撤销的事由有哪些《民法典》中合同撤销的事由有:签订了合同存在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第六百四十八条、第六百五十七条、第六百六十七条、第六百八十一条、第七百零三条、第七百三十五条、第七百六十一条、第七百七十条、第七百八十八条、第八百零九条、第八百四十三条、第八百八十八条、第九百零四条、第九百一十九条、第九百三十七条、第九百五十一条、第九百六十
    2023-08-02
    468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一般责任的范围有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可推定的情况如下: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范围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主要如下:1.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与事故之间有无因果关系;3.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有多大。如果有违章行为,且行为与事故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时就应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在事故中的作用大小来估定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
    2023-07-23
    74人看过
  • 民法典中连带责任有办法解除吗,连带责任范围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连带责任有办法解除吗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是可以解除的,例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权利人免除责任人责任等情形时,连带责任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连带责任范围有哪些(1)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2)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3)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不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
    2023-04-19
    6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免责无效是什么,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一、民法典中合同免责无效是什么合同免责无效中指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无效,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包括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二、合同免责事由包括哪些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出现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和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义务人将被免除履行义务,这些法定的免责条件和约定的免责事由,称之为免责事由。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及司法实践,违约的免责事由有以下几种: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海啸等。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不负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沿海城市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一些发展商通过举证台风天气而主张免除逾期交房的责任,这种该主张不能成立。理由是,我国沿海
    2023-04-18
    114人看过
  • 如何理解民法典中的一般保证责任认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民法典的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
    2023-07-06
    425人看过
  • 民法典中担保责任期限范围有什么意义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了抵押权的存续期间,即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也就是说,抵押权人应当积极按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该权利会因过了时效而消灭。故担保人的责任期限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民法典》对于担保责任规定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
    2023-07-31
    69人看过
  • 法院和人民法院在著作权纠纷中受理的范围一般包括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作权民事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一)作权及与作权有关的权益所有权、侵权及合同纠纷案件;(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作权、与作权有关的权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三)其他与作权有关的权益纠纷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范围包括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情形分别有: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认为
    2023-08-09
    308人看过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1、商品贸易类文化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包装材料、工艺品(除金银)、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仪器仪表、通讯器材、通讯设备、机电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管道配件、制冷设备、压缩机及配件、陶瓷制品、皮塑皮革制品、汽摩配件、纺机配件、纺织原料(除棉花)、针纺织品、印刷器械、化装品、服装服饰、鞋帽、床上用品、劳防用品(除专控)酒店用品、卫生洁具、建材、商品混凝土、家具、工具刀具、体育用品、照相器材、健身器材、电脑及配件、电脑周边设备、打印设备、电脑耗材、音响器材、生物制品、船舶配件及材料、实验室设备、无尘室设备、过滤器材、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保健食品、包装食品、成品饮料、调味品、茶叶、粮油制品等等)。2、服务类商务信息咨询、礼仪服务、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房地产经纪、室内装璜
    2023-06-15
    257人看过
  • 车的第三责任险包括哪些范围
    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指持有驾驶执照的被保险人本人、配偶及他们的直系亲属或被保险人的雇员、或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在执行被保险人委派的工作期间、或被保险人与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员具有营业性的租赁关系。一、驾驶员死亡自驾车保险要不要赔驾驶员因为自己的机动车而死亡,保险公司要赔钱。保险合同为格式化合同,驾驶员是否为车辆的被保险人,应作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先行赔偿,超出部分由实际车主承担,保险公司还需按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二、交强险能否拒赔交强险能拒赔。根据法律规定,以下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付:1、驾驶员未取得驾驶资格证书的;2、驾驶员醉酒;3、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抢劫期间发生事故;4、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5、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6、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和被保险机动车的财产损失;7、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停业、停电、停车、停气
    2023-03-19
    336人看过
  • 个人借款中的反担保合同范围包括哪些?
    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包括:担保债权、担保形式、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财产、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一、反担保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反担保的具体作用和意义如下: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利益、保护其未来可能的追偿权的有效措施。这是它最直接的作用;2、反担保有助于建立这种担保关系。谨慎的第三人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尤其是担保人与债务没有密切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担保责任后能否实现追偿权。此时,是否有反担保措施直接影响本担保的设定。如果没有反担保,第三方可能会因为自身利益而拒绝为债务人提供担保;3、反担保可以作为一种调整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细结合,为复杂情况下建立担保关系提供便宜。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某种
    2023-06-20
    25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是一般保证。 由一般保证的这一定义可以看出,一般保证具有以下特点: (1)一般保证是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方式,也就是说一般保证应当由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的约定... 更多>

    #一般保证
    相关咨询
    •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保证合同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哪些内容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
    • 什么是保证责任?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1)保证责任是指保证人依据保证合同或法律规定所承担的责任。我国法律规定,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双方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2)当事人约定对于保证债务范围加以限制可以是多样的,当事人可以约定只保证主债务,不保证利息、违约金、赔偿损失及其他债务;亦可以约定只保证主债务的一部
    •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范围一般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5
      具体来讲,法律有明确规定的连带责任有以下几种: (一)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二)合伙(包括合伙型联营)中的连带责任。 (三)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四)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五)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六)因产品不合格造成损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的连带责任。 (七)因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而承担连带责任。 (八)企业法人分立后对原有债务的承
    • 产品责任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哪些,产品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包括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产品责任险的范围包括哪些的问题, 1、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生产、销售、分配或修理的产品发生事故,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其他任何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在保险单规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2)被保险人为产品责任事故支付的法律费用及其他经保险人事先同意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人也负赔偿责任。 2、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承担的违约责任,除非经过特别约定。(2)被保
    • 债权转移的保证责任承担范围包括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28
      如果债务转让没有经过保证人同意的,转让后担保人不再承担责任;保证人同意了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