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财产怎么收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09:46:12 425 人看过

一、执行财产怎么收费

申请执行案件,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五十元;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

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什么手续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的流程主要是包括需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的申请书还要缴纳强制执行的费用,这个也是立案的费用,然后还需要提交当时的判决文书还有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等等,然后法院,就会进行立案和受理。

三、被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被强制执行期限为: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章的规定:

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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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7日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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