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2:50:29 380 人看过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文号:国税函[2003]14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请示》(联通有限计财字〔2003〕50号)称,中国联通有限公司、联通新世界公司和联通新世纪公司均为在香港上市的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地设立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这些公司在缴纳企业所得税过程中所涉及的若干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所涉及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业务销售附带赠送的处理

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为留住老用户、发展新用户或鼓励入网和推广使用新业务,采用积分计划等各种营销方式,向满足一定消费条件的已有用户或潜在用户赠送一定的业务使用时长、流量或业务使用费额度、有价卡预存款或有价卡实物、SIM卡、手机或手机补贴、其他有价物品或等价物等,上述所发生的折扣、赠送支出应区分以下情况进行税务处理:

(一)对已有用户或使用者的赠送支出,可做为商业折扣,直接按所赠送服务的正常价格抵减营业收入;

(二)对单位使用者的特定人员(如业务联系人、单位领导等)的赠送支出,应做为企业交际应酬费,并按税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属于服务赠送的,应按所赠送服务的市场价格计算营业收入,并就相应数额作为交际应酬费;属于外购实物赠送的,可按取得该实物的实际成本作为交际应酬费。

(三)对用于宣传推广目的随机给予不确定客户(包括实际用户和潜在用户)的赠送支出,可做为企业成本费用扣除。

二、关于有价电话卡销售折扣的处理

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的有价电话卡面值金额与实际销售取得有价电话卡款的差额,为销售折扣折让。企业可按电话卡面值金额冲减销售折扣折让后的净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预收款的处理

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在提供产品或服务时,其所收取的预收性质的价款(包括用户预存款、预收有价卡款和其他预收款),应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其收入,即在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并据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03年以前年度已确认收入并征收了企业所得税的预收款,可不再调整,企业以后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定此部分收入实现时,可不再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四、关于固定资产价值调整的折旧处理

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由于对部分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时尚未进行竣工结算,导致其预提的折旧与结算后实际应计提的折旧存在差额。上述折旧差额应相应调整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已导致多缴纳的税额予以退还、或者抵顶以后年度应缴纳的所得税。

五、固定资产残值的问题

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的预留残值,可统一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执行。

六、基本或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税前扣除问题

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按国务院及各地政府规定的比例或标准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等,其税务处理问题,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等三项基金以外的职工集体福利类费用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9号)规定执行。其为职工额外建立的补充养老、医疗保险所发生的支出,可做为其它职工福利类支出,凡属于国税函〔1999〕709号文件规定比例限度以内的,可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

七、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的税前扣除问题

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

八、本通知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发生的事项尚未处理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所得税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邦财产保险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辽宁、安徽、广东、河南、湖北、湖南、黑龙江、四川、云南、吉林、陕西、江西、广西、河北、海南、福建、江苏、浙江、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现将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5年起,上述4家保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规定,在公司总部所在地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的办法。?二、上述4家保险公司应在每年年度纳税申报后,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报送汇总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三、上述4家保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023-04-23
    98人看过
  • 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3]第805号标题: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颁布日期:2003年7月7日实施日期: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容:关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第8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名单附后),2003年度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的规定,在其公司总部所在地深圳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青岛分公司暂不就地预缴所得
    2023-04-23
    447人看过
  • 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4]992号标题: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颁布日期:2004年8月24日实施日期: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容: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992号北京、上海、重庆、陕西、广东、云南、山西、新疆、甘肃、安徽、福建、浙江、河北、四川、山东、河南、辽宁、江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青岛、宁波、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现就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通知如下:?一、从2004年起,上述保险公司所属分支机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
    2023-04-23
    216人看过
  • 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文号:国税函[2003]401号标题: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颁布日期:2003年4月17日实施日期:终止日期:类别: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内容: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4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不发西藏、内蒙古自治区):为了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可由公司总部在其所在地上海继续实行全额汇总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暂不实行就地预交所得税办法。二、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多预缴的所得税,可凭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完税凭证,抵顶公司总部2003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三、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成员企
    2023-04-23
    180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的稳健发展,根据各地反映企业所得税征管中的一些情况,现对金融保险企业若干政策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一、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一)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算利息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发放的贷款逾期(含展期,下同)90天尚未收回的,此前(含90天)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此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二)金融企业已经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已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收未收利息,如逾期90天(不含90天)仍未收回的,准予冲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二、保险企业营销员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一)保险企业应按保险合同的全额保费收入计入应税保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保险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直接冲减保费收入。(二)保险企业的佣金支出,在不
    2023-04-23
    477人看过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评估增值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的批示精神,现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产重组和企业改制上市工作中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企业重组改制后设立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均应分别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的统一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二、对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用于设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的资产评估净增值16亿元,按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
    2023-04-23
    241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 更多>

    #企业所得税
    相关咨询
    •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2
      交。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
    • 一人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5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 公司股权转让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4
      公司股权转让要交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
    •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6
      1.一般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的方式有两种: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 ①、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按收入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收入总额*税务核定的比例*所得税的税率。 ②、查账征收:查账征收是按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计算公式: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的税率。 2.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主要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因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查账征收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
    • 一人公司是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缴纳个人所得税?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营业执照注明某企业性质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个人独资),那么该企业的经营所得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还是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根据上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