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否可以销售地下车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20:22:22 448 人看过

除开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所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得处置之外,开发商可以将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给业主。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一定具备房屋登记发证的条件,因此建议购买者一定要与开发商签订转让协议,并在协议条款中明确自己对车位、车库拥有的权利种类、范围、时限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地下车位停车方向有要求吗

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必须同方向停车。但是交警部门执法过程中,一般使用以下条款进行处罚:逆向停车按照违章停车来处罚,就是“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元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开发商有没有权出售
    出售或出租有产权证的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合法的。但是,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4-05-12
    472人看过
  • 开发商变卖地下车位是不是违法
    一、开发商变卖地下车位是不是违法有产权证的地下车位能买卖。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权销售车位给你,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即你无地下车位产权)(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此条十分重要!)否则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有的开发商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他们不会与业主签买卖合同,只签租赁合同。可是,他们在合同中并不向消费者声明租赁期限超过20年后将不受法律保护。)如停车位经登记并取得产权证书,则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及以其他方式进行处分。1、地下停车位作为商品房产销售时,应当先取得销售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产不得销售。2,我国《
    2022-03-24
    219人看过
  • 开发商销售车位违约怎么赔偿
    一、开发商销售车位违约怎么赔偿对于在购买商品房过程中出现了无法完工的现象,也就是所谓的“商品房烂尾”,消费者是不可擅自停止月供款项的。私下停止还款将会导致个人债务出现违约情况,相应地,违约的后果也将由您自身来承担。在此种特殊的情况下,建议您采取如下几种正确的策略来解决停贷问题:首先,尝试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协商;其次,应该与银行沟通并寻求暂时性的暂停还款;如果达成共识,那么必须签订正式的停贷协议以备后续所需;另外,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初级法院提起诉讼。一旦您成功地与开发商解除了房屋出售合约,紧接着就可以与合作银行商议解除房屋抵押合同。这样一来,您就无需再继续偿还相关贷款了。《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二、开发商逾期交房能退房吗开发
    2024-03-27
    105人看过
  • 如何确定开发商捆绑销售车位
    若需妥善处理此类问题,建议采取如下几种策略:首先,协商解决法。即合同当事方在保持良好关系的前提下,通过互相协商来化解纷争,此乃最为理想之途径;其次,调解解决法。若合同各方无法就争议事项达成共识,则可请求相关机构进行调解,同时,当事人亦有权要求合同监管部门、仲裁机构乃至法庭等介入调解工作;再者,仲裁解决法。若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之后未能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便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诉讼解决法。倘若合同中并无仲裁条款,且事后亦未达成仲裁协议,那么合同当事人便可将合同纠纷诉诸至法院,寻求法律救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2024-05-14
    335人看过
  • 开发商有没有权出售或出租小区地下车位
    出售或出租有产权证的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合法的。但是,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4-05-06
    164人看过
  • 是否可以由开发商自行预算商品房销售面积?
    不能由开发商自行预算商品房销售面积,需由以下六家经我局招投标中标的省内测绘单位进行商品房销售面积预算: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院5zw广州房产律师网2、广州市公信城市建设测量有限公司5zw广州房产律师网3、广不能由开发商自行预算商品房销售面积,需由以下六家经我局招投标中标的省内测绘单位进行商品房销售面积预算:1、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院2、广州市公信城市建设测量有限公司3、广州卓荣测绘有限公司4、广州市德坚数码测绘有限公司5、广东省地质测绘院6、广州市四维城科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2023-06-08
    303人看过
  • 商业零售企业销售电脑是否可以开增值税发票
    问:我是商业零售企业,对消费品是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因为新增值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现有企事业单位从我公司购买电脑作为固定资产入账,那么我公司是否可以给购货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第十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规定:“第二十一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
    2023-05-04
    376人看过
  • 业主还是开发商拥有地下车位权益
    一、业主还是开发商拥有地下车位权益1.开发商单独取得地下车位的所有权这种情况是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在销售时未分摊,开发商可以对车位进行销售。开发商将车位的所有权转让给业主,业主在得到车位的所有权后,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项权利。如果开发商对地下车位的处理仅采用销售方式,若业主不购买地下车位,不能将车停放在地下车库内。2.在房屋没有完全售出时,开发商与小区业主共同对地下车位享有所有权这种情况是开发商在销售时将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进行了分摊,而开发商也是业主之一,此时地下车位的所有权为全体业主共有,应当由开发商与小区业主共同决定地下车位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项权利。3.在房屋完全售出后,开发商对于地下车位不享有所有权此时开发商并不是业主,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二、车位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
    2023-09-01
    408人看过
  • 开发商销售人防车位什么部门能管
    一、开发商销售人防车位什么部门能管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民防部门可以依据《物业管理条例》予以开发商相应处罚。因此民防部门是主要的管理机关。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应按照设计文件实地进行标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件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向全体业主开放,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所以开发商向业主转让人防车位使用权属于违规行为.二、什么是人防车位人防工程里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独立的人防地下室都有人防口部,门为比较厚重的防护门和密闭防护门,很容易分辨出来,里面的车位均为人防车位。人防车位是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防防空地下室,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产权属于国家。所以此类车位无法出售,不能取得产权,但是可以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而产权车位,一般是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该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取得产权的业主也有买卖权。三、人防车
    2023-06-16
    319人看过
  • 开发商销售的车位不够面积怎么办
    在签订的协议条款内,我们通常会明确规定车位的具体尺寸标准。然而,倘若发现实际情况并不符合这一标准,首先应考虑与负责销售此车位的方面进行友好磋商,探讨是否有可能调整位置或给予相应补偿。若通过上述途径无法解决问题,您还拥有依法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诉并请求赔偿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2024-08-02
    288人看过
  • 现在小区地下停车位和车库开发商是不能对外出售了吗
    出售或出租有产权证的小区地下停车位是合法的。但是,以下情况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库建筑面积计算在内。2.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3.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024-05-07
    382人看过
  • 房开捆绑销售车位是否合法
    商品房与车位相结合的销售手段,严格来说已触犯了法律规定。从广义上理解,房地产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以商品住房为条件,强制要求购买者同时购买停车位,这种打包式的销售形式已经超出了市场价格和交易原理的正常范畴,被视为一种不合法、不合规的强制消费行为。就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来看,消费者依法享有自由选择权和平等交易的机会,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采用非法手段强行推销其产品或服务给消费者。对于此类强制捆绑销售汽车停车位现象,消费者可向相关监管机构如住房建设部或物价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并寻求解决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
    2024-04-22
    294人看过
  • 商品房可以捆绑销售车位吗
    商品房与车位捆绑销售的行为在法律层面上被视为违规操作。根据严格的法律定义,开发商若以捆绑式销售的方式将商品房与车位同步推出市场,那么从严格的角度来看,该行为无疑属于非法。开发商在房产销售过程中采用捆绑车位销售的策略,不仅构成了霸王条款,更涉及到了强制消费的问题,因此这一行为被归类为违规销售的范畴。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享有公平交易的基本权益,任何人都不能通过任何手段来强迫购买或出售商品。如果您遇到了商品房与车位捆绑销售的情况,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建设部门或者物价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
    2024-05-19
    374人看过
  • 地下停车位是人防工程开发商能卖吗
    当然不可以,人防车位顾名思义是占用人防用地的车位,从法律角度来说开发商是没有出售权利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地下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国家,无论业主还是开发商都没有权利进行买卖,不过可以按照租赁的形式使用,租期上限是20年。一、商铺走廊的使用权归谁商铺走廊的使用权归谁,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二、地下车库坐标+小区产权归属小区地下车库的归属:1、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反之,则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2、若是设计一定面
    2023-04-01
    202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开发商对于地下车位,只售不租,是否合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这个还不好说,如果认为有问题,直接诉讼,车位的问题很多争议的。
    • 捆绑销售车位可以起诉开发商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0
      对于捆绑销售的行为,可以向市场监管局举报。
    • 开发商就开发商的销售广告作的说明,开发商是否可以不履行商品房销售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是主要结构,开发商构成违约
    • 可以按开发商的规定卖地下车位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4
      开发商不公开卖车位是否违法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车位分为专有和共有两种不同的性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专有车位产权应为开发商所有。开发商可以将专有车位可以出售、出租或赠送。 在规划车位外占用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的属于共有车位。业主共有的车位当然不能再出售、出租、赠送给业主。
    • 地下室的地下停车场是否可以抵押销售?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2
      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属于不能分摊的公共面积,其产权应属建筑物内参与分摊该公共面积的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由房屋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不允许销售、抵押。 在建筑报建和预售审批时已批准可以单独销售的地下室、停车场及车位可以销售、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