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案对房屋拥有权有直接的管辖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14:10:46 146 人看过

房屋确权案件是专属管辖,因为这是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以协议改变法律确定的管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是由于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适用于专属管辖。当事人约定管辖权并对管辖权提出相关异议的,不可以违反级别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有关规定。因此,建筑合同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只能由房地产所在地,也就是建设工程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不能约定其他法院进行管辖。专属管辖权是法院管辖权的一种独特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租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房租合同纠纷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租赁合同纠纷去哪起诉

因房屋租赁合同引起的纠纷,应该到哪个法院去起诉呢?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只能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此需要注意的是,专属管辖具有强制性和排他性,必须有法律规定的法院管辖,当事人是不能以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的。因此,因房屋租赁合同产生的纠纷只能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司法解释中,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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