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有没有权利收回职工死亡后的住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18:15:02 244 人看过

职工死亡单位是否有权收回住房有两种情况,关键看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人登记的是谁。房子是有产权的,产权所有人是要登记的。如果房子产权人是职工的话,单位无权收回;如果房子产权人是单位的话,职工与单位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单位有权收回,是否收回等一切决定看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

单位职工死亡赔偿标准

单位职工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按照当地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赔偿六个月;

2、赔偿给死者亲属的抚恤金按照死者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赔付。死者配偶按照职工工资的百分之四十进行赔付,其他近亲属按照百分之三十进行赔付;

3、赔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进行赔付。

一、认定工伤死亡标准如下:

1、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直接导致死亡;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3、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到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4、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5、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二、工伤死亡认定程序如下:

1、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死亡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4、核实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单位有权收回员工的集资房吗
    有权收回员工集资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已参加福利分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施住房实物分配或商品房开发。第四十条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原则上不收取管理费用,不得有利润。第四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1、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2、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3、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
    2023-03-16
    155人看过
  • 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的房屋
    案件简介:公司是否有权收回员工抚养的房屋。卢某夫妇参与筹款,在房屋竣工后购买了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30平方米,金额20万元。吕某和妻子办理了分期支付房款的手续,随后陆续支付了共计1万元的房屋维修基金。2002年3月,卢某离开研究所。2002年8月,筹款房竣工。因吕某已离开公司,某研究所收回房屋交给张某(单位职工),并于2003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卢某夫妇随即提起诉讼,要求某研究所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构成违约,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经鉴定,涉案房屋市场价值75万元,故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75万元。律师表示:小产权房不能申请贷款,如何承担责任涉案房屋由单位以“职工集资建房”的形式建造,并由某研究所出售给单位职工。虽然卢某夫妇没有与单位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但他们向单位支付了购房款,单位也交付了房屋。上述行为表明,双方已建立事实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已履行了合同中的
    2023-05-31
    341人看过
  • 单位是否有权收回员工的房屋
    案件简介:公司是否有权收回员工抚养的房屋。卢某夫妇参与筹款,在房屋竣工后购买了一套房屋,建筑面积130平方米,金额20万元。吕某和妻子办理了分期支付房款的手续,随后陆续支付了共计1万元的房屋维修基金。2002年3月,卢某离开研究所。2002年8月,筹款房竣工。因吕某已离开公司,某研究所收回房屋交给张某(单位职工),并于2003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卢某夫妇随即提起诉讼,要求某研究所承担违约责任。法院判决:被告构成违约,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经鉴定,涉案房屋市场价值75万元,故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75万元。律师表示:小产权房不能申请贷款,如何承担责任涉案房屋由单位以“职工集资建房”的形式建造,并由某研究所出售给单位职工。虽然卢某夫妇没有与单位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但他们向单位支付了购房款,单位也交付了房屋。上述行为表明,双方已建立事实上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已履行了合同中的
    2023-05-31
    76人看过
  • 单位职工死亡后社保规定
    一、去世职工的社保应如何处理?首先,在职员工去世的,需要在死亡当月正常缴纳社保,在次月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申报死亡减员和申请社保个人部分的提取。值得一提的是,在职员工是没有死亡丧葬补偿金的。二、去世职工的养老保险算白交了吗?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可以依法继承,“充公”的说法是不存在的。对于个人缴纳的部分,没有领取完的会返还,职工、城镇个体劳动者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可以依法由继承人按下列规定继承,共分为三种情况:1.职工死亡的,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2.个体劳动者在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3.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的退休人员和城镇个体劳动者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的余额可以继承。三、去世职工的家属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在职职工、流动参保
    2023-03-07
    113人看过
  • 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事业单位职工可以兼职吗
    一、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有哪些待遇事业单位职工死亡后有以下待遇: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二、事业单位职工可以兼职吗事业单位职工可以兼职,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可以兼职。自收自支人员受《劳动合同法》调节,可以自由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按照《事
    2023-06-20
    175人看过
  • 单位有权收回集资房吗?
    单位无权收回集资房,集资房属经济适用住房范围,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不能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能享受集资建房的职工也需要满足很多具体条件。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一部分产权属于另一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
    2023-03-14
    346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职工死亡单位有权收回住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7
      1、职工死亡单位是否有权收回住房有两种情况,关键看房屋产权证上所有人登记的是谁。房子是有产权的,产权所有人是要登记的。如果房子产权人是职工的话,单位无权收回。 2、如果房子产权人是单位的话,职工与单位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单位有权收回,是否收回等一切决定看职工与单位签订的租房合同约定。
    • 单位职工集资建房,离职后,单位单方有权收回该房屋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30
      而在这种情况下,单位以房产证作为挡箭牌,以此作为要挟,向职工收房。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一、购房合同的效力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职工之所以与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是因为职工期待购房,没有一个职工是为单位收房而白费力的投资自己的集资款。如果单位的集资建房合法(土地所有权、房屋许可证等)的话,职工与单位签署的购房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购房合同合法有效,
    • 工伤死亡职工死亡单位有赔偿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3-23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
    • 承租人死亡后,如所住房产没有子女同住,也没有户口,国家有权收回房产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5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按户口所在地还是按工作地计算。 1、按现行的规定,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是按伤者户籍来确定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
    • 单位在职职工死亡单位有什么补偿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非因公死亡的待遇各个省份的政策和标准不一,一般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和抚恤金,特别困难的家属可以主张供养亲属救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