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怀孕能不能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31 05:21:31 144 人看过

一、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怀孕能不能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监外执行终止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对孕妇是不采取羁押措施的,在人民法院还没有定罪量刑之前,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是孕妇,对孕妇一般就是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即使判刑,出于人道主义精神,也不适合将孕妇关押在看守所或监狱中服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n(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n(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n(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n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n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n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n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怎么走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是存在严重疾病的、怀孕或者哺乳孩子的、生活不能自理的。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是需要对罪犯进行观察和鉴定、提交资料、等待审批等等流程。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如下: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怎么走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3.监狱将罪
    2023-05-30
    314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又怀孕了怎么处理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一、监外执行与缓刑有什么区别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二、交通事故判刑可以监外执行吗是否可以监外执行,需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满足监外执行的条件则可以。监外执行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罪犯有严重疾
    2023-06-24
    280人看过
  • 刑事案件能否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一、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二、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三、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程序对具备暂予
    2023-05-01
    408人看过
  •  怎样才能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
    该段内容描述了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接受监外执行,包括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生活不能自理但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的危害。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在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接受监外执行: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但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的危害。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符 合 监 外 执 行 条 件 的 罪 犯 需 满 足 哪 些 要 求 ?根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需满足以下要求:1. 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2. 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3. 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4. 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
    2023-09-11
    352人看过
  • 2024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如何处理
    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应当收监执行而未及时收监执行的,要提出纠正意见。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一)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提请、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二)提请、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没有完备的合法手续,或者对于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没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开具的证明文件的;(三)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意见,没有同时将书面意见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的;(四)罪犯被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未依法交付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实行社区矫正的;(五)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没有依法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六)人民法院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没有依法征求人民
    2024-04-23
    271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又怀孕了法院如何办
    如果监外执行期间又怀孕的,可以继续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暂予监外执行如何宣告1、暂予监外执行期限届满由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2、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
    2023-08-14
    228人看过
  • 怀孕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多长时间
    一、怀孕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多长时间怀孕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为一年。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的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至2个月。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从社会学、医学的角度,让妇女哺乳自己婴儿,有利于母亲和婴儿的健康,故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处于哺乳期的妇女给予特殊处遇。二、暂予监外执行时间算不算刑期暂予监外执行的时间是会被算在刑期内的,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三、暂予监外执行收监程序是什么暂予监外执行收监程序是:1.对需要暂予
    2023-06-15
    402人看过
  •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人需要什么条件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规定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保证人需要的条件包括与本案无牵连,有固定的住所和经济收入等。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
    2022-06-06
    453人看过
  • 2024不符合条件给予监外执行怎么办
    不符合条件给予监外执行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罪犯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而给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六百二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监狱、看守所、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一)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提请、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二)提请、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程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没有完备的合法手续,或者对于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没有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开具的证明文件的;(三)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书面意见,没有同时将书面意见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的;(四)罪犯被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未依法交付罪犯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实行社区矫正的;(五)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没有依法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六)人民法院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前,没有依法征求人民检察
    2023-11-24
    205人看过
  • 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能不能累犯
    一、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能不能累犯?监外执行期间犯罪的不构成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六十六条【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二、监外执行期间犯罪会撤销监外执行吗?监外执行期间犯罪会撤销监外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
    2024-02-01
    73人看过
  • 怀孕的女性犯罪不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违决吗
    一、怀孕的女性犯罪不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违决吗孕妇都能暂予监外执行,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适用对象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是对一些犯罪分子,因为其符合相关规定,不对其收监,或者收监后暂予监外服刑的一种制度。二、条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了明确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
    2023-03-19
    413人看过
  • 监外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
    一、监外执行和暂予监外执行有什么区别监外执行乃是由于被判犯人患有特定病患或需要接受医疗救治等特殊原因而暂时改变刑法执行地点及方式的一种刑法执行程序,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条件消除之后,被判犯人将重新回到监狱内继续执行原有的刑期。与之相对应,监外执行则是指在监狱之外执行对严重犯罪行为所施加的刑罚的具体措施,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刑法执行机制。根据监外执行相关法规的明确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下可考虑实施监外执行:首先,对于被定罪为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存在严重健康状况的犯人来说,如果需要进行保外就医治疗以恢复身体健康,那么他们便具备申请监外执行的资格;其次,若是这类犯人生育子女且处于哺乳期,或者因为自身身患残疾或年老体迈导致生活无法自行料理,从而可能会给社会带来潜在危险时,经过审查认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也可以获得监外执行的许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对被判处
    2024-03-27
    105人看过
  •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监外执行可以折抵刑期吗
    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是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监外执行可以折抵刑期的,监外执行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感化罪犯的一种执行方式。一、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如下: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二、监外执行可以折抵刑期吗监外执行可以折抵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
    2023-06-05
    349人看过
  • 怀孕了能够申请监外执行吗?
    一、怀孕了能够申请监外执行吗?是能够的,怀孕如果属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能够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申请监外执行要提供担保人吗?法律上没有关于监外执行担保的规定,监外执行不要担保。监外执行的对象是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适用监外执行。由于监狱关押对象的特定性,本节所讲的监外执行仅是有期徒刑犯的监外执行。根据有关法规规定,有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有疾病,已经失去危害社会的可能的;身体残疾、失
    2024-01-23
    12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监外执行可以暂予怀孕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8
      外执行一般规定五年以内。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 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
    • 老婆怀孕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怀孕折抵刑期可以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不能折抵刑期,发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与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之间会有时间差,这个问题通过司法技术即可解决。比如,法院在收监执行决定书中可以明确规定时间差不得作为刑罚执行时间,剩余刑期应因此顺延。 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关键是看其原作出该决定的因素是否已经消失,比如疾病是否痊愈等。既然人民法院已经对其作出收监的决定,那就意味着作出收监决定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院作出决定之后犯罪人仍然没有被收监执行
    • 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监外执行后能去外地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此有如下规定: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
    • 怀孕了暂予监外执行六个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1
      可以。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 怀孕的暂予监外执行该怎样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30
      怀孕的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会收监的,监外执行的条件如果消失会立即收监,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除了怀孕之外,还有其他的条件包括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