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人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10:13 55 人看过

一、要约人是招标人还是投标人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

(一)要约与要约邀请、承诺的区别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

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从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二)在招投标中,要约、要约邀请、承诺分别代表什么?

招标是要约邀请行为,投标是要约行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的一方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确定中标人。

(三)要约功能: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四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二、哪些情况下要约不生效

合同要约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原则上可以撤销,但在下列三种情况下不可撤销:

(一)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或以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人在要约中表示“本公司决不撤销”。

(二)要约人确认了承诺期限的。

(三)要约中虽然没有规定承诺期,但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改造珍重了准备工作的。根据这一规定精神,实际中大部分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

三、要约是什么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要约作为一种缔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内容的拘束。要约发出后,非依法律规定或受要约人的同意,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要约不同于法律行为。一方面,要约是要约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经过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产生要约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即成立合同);而法律行为既包括单方的意思表示,又包括双方和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均可直接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另一方面,要约作为意思表示的一种,其拘束力只体现在不能反悔,即不能擅自撤回、撤销或者变更上,而不能直接产生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而法律行为则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1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投标人相关文章
  • 招标人可以排斥投标人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非法排斥投标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四)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六)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2023-04-21
    488人看过
  • 投标人是单位还是个人
    投标文件上投标人指的是公司名称。不过,一些特殊招标项目如科研项目也允许个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指的是个人姓名,一般指的是企业法人,或者是企业法人授权给别人去投标。比如说企业法人授权给业务经理去处理这个项目,那么投标人代表就填写业务经理的名字。一、投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实行招标投标的暂行规定》中规定的条件,参加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建筑安装和监理以及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2)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3)财产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4)在近三年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5)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特大安全事故。二、什么是投标书标书是指投标单位按照招标书的条件和要
    2023-03-30
    201人看过
  • 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招标投标的整个过程是一个签订合同的过程。招标代理则是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为招标人找一个完成招标项目的人,即选一个既有能力又经济的合同伙伴。既然是签订合同的过程,就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行事。《民法典》中的“要约承诺”是合同的基本过程,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旦要约成立(即到达受约人处),发出的一方即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同样,承诺成立,发出承诺的一方也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下面分析一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各个阶段与“要约-承诺”之间的关系。一、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公告”和“招标邀请”是一个“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不是意思表示,是事实行为,不是法律行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引诱的不是一个,而是不少于三个,所以应广而告之。要约邀请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你不想向我发出要约,可以不参加这个活动,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按照我要约邀请中的规定(这里使用“规定”这个词而不是“协
    2023-06-21
    90人看过
  • 法人变更是否影响招投标
    一、法人变更是否影响招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变更,并不会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公司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财产。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代表,是可以变更的,并不影响法人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公司法人怎么变更公司法人的变更,是指公司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公司意思自主决定,公司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公司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变更法人需要以下资料:1、法定代
    2023-06-02
    68人看过
  • 如何防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一、串通投标的两种形式串通投标主要有两种形式:1.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参加投标的经营者彼此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协议约定,就投标报价互相通气,以避免相互竞争,或协议轮流在类似项目中中标,共同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的行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口中轮流以高价位或低价位中标。(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守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除以上国家法规、规章规定的串通投标的情形外,还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对投标人是否串通投标加以认定:一是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各项报价不合理,没有合理的解释。二是总报价相近,且其中数项报价雷同,又提不出计算依据。三是总报价相近,数项子门单价完全相同且提不出合理的单价组成。四是总报价相近,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及其相近。五是总价相同,没有成本分
    2023-04-24
    483人看过
  • 招标人与投标人间的串通投标如何处罚
    1、判定中标无效、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2、对单位处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人员处单位罚款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24-04-15
    51人看过
  • 招标人为投标人看标书算犯法吗
    律师解答:算。如果对被泄漏的投标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就涉嫌犯法了。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保密的义务。如果泄漏,至少是违规了,应该受到处罚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第二条对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进行公告,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是指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本办法所称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是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招标投标当事人违法行为所作行政处理决定的记录。
    2024-05-10
    221人看过
  •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中标无效;(2)投标人未中标的,对单位的罚款金额按照招标项目合同金额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比例计算。(3)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4)投标人自串通投标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串通投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5)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第三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
    2023-06-13
    51人看过
  • 招投标法对项目投标人有什么要求
    一、招投标法对项目投标人有什么要求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2、投标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符合该规定的条件。例如建设工程投标的条件规定:(1)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2)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3)财产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4)在近三年没有参与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5)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特大安全事故。二、投标人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1、权利:(1)平等地获得招标信息;(2)要求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3)控告、检举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行为。2、义务:(1)保证所提供
    2023-06-15
    290人看过
  • 招标人如何设立投标人的条件?
    投标人的业绩条件属于需由招标人自行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所需具备的条件,即约定资格,是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最重要的部分。业绩条件设定是否得当甚至直接决定招标活动的成败,需充分引起重视。但现行法律对于如何设定投标人的业绩条件并无具体的规定,在保证竞争性的前提下,招标人有权自由确定投标人的业绩条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要求,招标必须有3人以上的投标人才能进行,因此招标人在确定投标人的条件的时候不能导致最终投标人少于3人。同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
    2023-06-07
    292人看过
  •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投标文件后如何处理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后,招标人应当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密封和加写了标志,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密封和加写标志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或告知投标人招标人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然后签收,列明签收的时间、地点、签收人、密封状况等,并让送达人签字。招标人签收后,应当妥善保存,直到开标前不得启封。投标文件如何送达1、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文件中通常会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2、投标文件的送达方式。投标人递送投标文件的方式可以是直接送达,即投标人派授权代表直接将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邮寄方式送达应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而不是以“邮戳为准”。3、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送达,特别是采用邮寄送达方式。投标人因为递交地点发生错误而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
    2023-07-17
    119人看过
  • 哪些人适用招标投标法
    法律咨询:《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是谁?律师回答:《招标投标法》的适用对象是招标投标活动,即招标人对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吸引众多投标人参加竞争,并按规定程序选择交易对象的行为。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第三十五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第三十六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三十七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2023-02-22
    338人看过
  • 招标人违反招投标法怎么处理
    一、招标人违反招投标法怎么处理1、责任改正2、罚款3、并处没收非法所得4、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5、行政处分6、赔偿损失7、刑事责任8、重新招标或者评标二、违法发布公告的责任有哪些具体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1、构成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2)罚款行政监督机关可以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是否处以罚款由行政监督机关根据招标人违法情节的轻重、影响大小等因素决定。2、构成规避招标的法律责任:(1)责令改正(2)罚款是否处以罚款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如予以罚款,其罚款幅度为该项目的合同金额的5‰以上10‰以下。(3)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招标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
    2024-01-26
    338人看过
  • 招投标中招标人违规如何处理
    1、违法情节轻微: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违法情节一般:中标无效,处中标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罚款;有为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违法情节严重:中标无效,处中标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的罚款;有违法所得,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取消三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
    2024-04-29
    280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投标人
    词条

    投标人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以中标为目的响应招标、参与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些特殊招标项目,如科研项目也允许个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 更多>

    #投标人
    相关咨询
    • 招标人到底是要约人还是受要约人呢?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3
      投标人是要约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
    • 招标人是要约人还是受要约人,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4-10-05
      投标人是要约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 一、offer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Offer在法律上一般翻译为要约,指当事人一方提出订约条件,愿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向表示。录用通知一经送达,对用人单位即产生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发出《录用通知书》后
    • 招标人和投标人是同学关系可以投标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23
      投标有效期:一般在文件的投标人须知部分会明确要求投标有效期为多少天。假设60天,意思是说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开始,60天内该投标文件有法律效力,投标人对该文件负责,超过60天后该文件失效,投标人对文件不负任何责任。
    • 是否要对投标人进行招标选择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要审查。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出后,投标人是谁,哪些人是投标人或者个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后,所有对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感兴趣的并有可能参加投标的人。称为潜在投标人。那些响应招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称为投标人。这些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所谓响应招标,是指潜在投标人获得了招标信息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