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的特殊情况有哪些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6:02:35 321 人看过

有下列特殊情况可以办理假释: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的。

一、判刑后如何最快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

减刑的程序包括:

1、日常考核。根据留所服刑罪犯的表现进行计分考核。

2、监室推荐。各监室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根据其日常得分公开评比推荐,报管教民警同意。

3、集体研究。看守所对监室推荐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减刑人员。

4、公示。将拟减刑名单公示。罪犯若有异议,可以向所领导、驻所检察人员投诉、举报。

二、监外执行一半可以申请假释吗

监外执行一半可以申请假释。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就可以假释。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采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4: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离婚冷静期特殊情况有哪些?
    离婚冷静期特殊情况一般是起诉离婚的情况,起诉离婚的情况是可以由法院直接判决离婚的,不存在冷静期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一、起诉离婚的具体办理情况1、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
    2023-03-26
    152人看过
  • 假释家庭特殊情况说明书应该怎么写
    一、假释家庭特殊情况说明书应该怎么写?家庭情况说明申请人姓名:我的家庭情况是:父亲:xxx,xxx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一直没有没有工作也没有固定的收入。母亲:xxx,xxx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妹妹:xxx年出生,目前还在就读初中,还没有工作能力,需要家庭抚养。由于我父母年纪都已经比较大了,干不动农活了,加上积劳成疾,现在生活举步维艰,特请求xx机关批准假释。申请人:日期:二、假释的法定程序是怎么规定的?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1)罪犯评审鉴定表;(2)罪犯奖惩表;(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2023-04-28
    478人看过
  • 特殊情况的法定继承比例有哪些
    法定继承比例划分的特殊情况有:1、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3、对于生活有困难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特殊照顾。特殊情况下的答案。任何事物都不会是绝对不变的。还真在有的情况下,公司的债务会由股东来承担。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出资未达到股东依公司章程约定的比例。需要注意的是,一般在公司注册时,工商登记机关一般会要求申请人提供出资证明文件,一般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证明,若是以实物出资,会要求其提供相关的评估文件。这些文件在公司成立后会存在于公司的工商登记档案中。如果在诉讼中遇到公司履行债务能力不足时,受理案件的法官或是律师可能会查询这些材料,若其中未存在这些材料,则可能会要求股东承担公司的债务。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全国经济审判座谈会纪要》第5项(一)中谈到
    2023-08-09
    368人看过
  • 犯罪既遂的特殊情况是哪些?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犯罪既遂的特殊情况,犯罪既遂的四种类型分别是:1、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区分标志。2、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已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4、危险犯,指危害行为和危害行为所造成的危险状态共同构成犯罪客观方面完整性的犯罪。一、敲诈勒索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如何处理敲诈勒索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可能构成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加重处罚,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是其中之一。敲诈勒索罪的既遂认定是行为人
    2023-03-11
    132人看过
  • 特殊共同犯罪的特征有哪些呢
    特殊共同犯罪,也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通称犯罪集团。认定犯罪集团必须同时具备四个特征:1、必须是3人以上。这是犯罪集团在主体上量的规定性特征;2、有一定的组织性。所谓组织性,主要是指成员比较固定,且内部存在着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3、具有实施某种或某几种犯罪的目的性。这一特征是犯罪集团与基于低级趣味或者封建习俗而形成的落后组织的根本标志;4、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即各共同犯罪人是为了在较长时间内多次实施犯罪活动而结合起来的,在实施一次犯罪后,其间的相互关系和组织形式仍然存在,而不是实施一次犯罪就散伙。一、单位犯罪和自然人共同犯罪的区别单位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区别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单位犯罪中,犯意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意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意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
    2023-03-08
    116人看过
  • 固定资产折旧特殊情况有哪些
    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2、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3、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生产用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分行业,而是通过区分不同类资产进行确认。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转移到商品或费用中去的那部分价值,也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其使用年限内分摊的固定资产耗费。确定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是计提折旧的前提。
    2023-08-17
    88人看过
  • 西安市婚假的特殊情况处理
    (一)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复婚有婚假?复婚可以依法享受婚假,婚假不因结婚次数的增多而消灭或减免。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我国很多地方已经取消了晚婚假,因此只享有3天的法定假期,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同样享有以上法定假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
    2023-07-04
    213人看过
  • 特殊地域管辖九种情况有哪些?
    一、特殊地域管辖九种情况有哪些?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实践中,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则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6.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7、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索赔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8、
    2023-04-24
    60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特殊情况?
    以下债务不是夫妻共同的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除外,以逃避债务为目的;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亲友无抚养义务的债务的;3、未经对方同意,一方独自筹集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个人应承担的其他债务。罚金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罚金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
    2023-07-05
    191人看过
  • 婚姻登记程序有哪些特殊情况
    婚姻登记的特殊情况>P>1。内地居民:永久居民户口和身份证>P>2。香港居民:(1)香港和澳门居民前往内地和香港的旅游许可证,香港和澳门同胞返乡许可证(2)香港。身份证(3)由香港公证人公证,我国无配偶、无直接血亲关系或旁系血亲关系,在三代以内的
    2023-05-07
    125人看过
  • 这些特殊情况年假安排的注意事项
    1、职工虽然依法应当享受寒暑假,但因单位原因导致其实际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当年度带薪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2、工伤职工在发生工伤后依法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限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确定,一般各地都有相应的规定。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不妨碍其享受带薪年休假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其停工留薪期超过带薪年休假时间为由剥夺其法定权利。3、处于产假期间的女职工,其在享受产假待遇的同时,仍然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不因其享受产假待遇而丧失。4、职工享受了当年度带薪年休假后又出现了不应当享受当年度带薪年休假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将其当年度享受带薪年休假期间的工资扣除,而是应当从下一年度的带薪年休假中扣除相应的时间。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
    2023-08-16
    12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不得假释不能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在狱中服刑的罪犯都有提前出狱、重新获得自由的强烈愿望。为了鼓励罪犯认真学习、服从监管、遵守制度、认真改造、真诚悔改,刑法规定了假释制度。但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假释的。那通常在什么情况下不得假释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情况下不得假释《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二、不能假释的情形有哪些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
    2023-06-28
    150人看过
  • 公司因特殊情况放假有工资吗
    一、公司因特殊情况放假有工资吗公司放假有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产、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023-04-03
    442人看过
  • 有哪些特殊情况社保费是可以退的
    到底有哪些特殊情况社保费是可以退的:1、重复参保现在的经济发展比较快,小伙伴们换工作的速度也快了起来。有些小伙伴为了实现心中的梦想选择去异乡打拼,当小伙伴回到自己城市工作后如果不注意的话就会产生一个问题——社保重复缴纳。小伙伴们必须要知道,重复时间段缴纳的社保是不计入年限累计的,也就是说小伙伴们缴纳的重复社保部分很可能会白交!根据归集养老保险关系时一般按照的“先转后清”原则,不能转移合并的个人缴费本息会退还给本人。也就是说当你不小心同时在两个城市缴纳社保的话,可以退还给你一个城市的缴费金额。2、无法转移
    2023-05-09
    21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特殊假释与特殊减刑的情况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3
      2006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罪服法,遵守监规,积极参加学习、劳动的,即可视为“确有悔改表现”予以减刑,其减刑的幅度可以适当放宽,间隔的时间可以相应缩短。符合刑法第81条第1款规定的,可以假释。未成年罪犯在服刑期间已经成年的,对其
    • 特殊情况可以提前假释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第八十二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
    • 特殊假释与特殊减刑的规定是哪些样子的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30
      关于对家庭有特殊困难的罪犯如何假释问题,1993年4月I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试行)》中作了如下规定: 对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确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如果罪犯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当地具备监管条件,可以不受法定执行刑期的限制,适用《刑法》第73条(现行《刑法》第81条)关于特殊情节的规定,予
    • 没交罚金特殊情况能不能假释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 特殊累犯假释有哪些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7
      累犯是不能假释的,因为假释的前提条件是不致再危害社会,但是累犯假释的话,可能会违反这一要求。另外,累犯虽然不能假释,但是可以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