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境内企业须进行反垄断审查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6:34:55
303 人看过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须报告商务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进行反垄断审查的包括哪些情形?
(一)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
(二)一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
(三)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二十;?
(四)并购导致并购一方当事人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百分之二十五。?
(五)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拥有资产30亿元人民币以上;?
(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当年在中国市场上的营业额15亿元人民币以上;?
(七)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及其关联企业在中国市场占有率已经达到百分之二十;?
(八)由于境外并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及其关联企业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达到百分之二十五;?
(九)由于境外并购,境外并购一方当事人直接或间接参股境内相关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将超过15家。?
其中(一)至(四)条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为可能造成过度集中,妨害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才会举行听证会决定批准或不批准。而(五)至(九)条则要求并购方保送整个并购方案,并且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应当就是否存在造成境内市场过度集中,妨害境内正当竞争、损害境内消费者利益的情形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企业并购反垄断审查
469人看过
-
沈幼伦:企业并购的反垄断法审查
484人看过
-
外资购并国内企业的垄断问题
139人看过
-
外资并购与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
142人看过
-
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是否需要进行安全审查
377人看过
-
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是否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9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反垄断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垄断审查
最新文章
#垄断审查
相关咨询
-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规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11〕6号)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 《关于外商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53号――商务部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 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8号――
-
行业垄断的情形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5行业垄断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的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如限定他人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限定他人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经销的商品,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同类商品;强制他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强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程序有什么有没有懂并购的进来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6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务工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中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
反垄断机构如何进行调查四川在线咨询 2023-04-251.调查的启动。调查的启动,涉及由何种主体以何种方式启动对涉嫌垄断、限制竞争行为的调查。我国反垄断法将此项权利赋予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和私人主体。 2.调查措施。调查措施是指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的措施。根据反垄断法第39条的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涉嫌垄断行为,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检查有关场所指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可以依法进入被调查的经
-
企业并购是以并购形式进行的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08购都是兼并的具体形式。我国的规范性文件中第一次出现兼并是在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中,即“本办法所称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主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办法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于本办法规范的范围。该”办法“同时又规定了承担债务式、购买式、吸收股份式和控制控股式等四种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