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到期续约函有哪些相关信息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08:50:13 323 人看过

一、物业合同到期续签函

致:公司

贵我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关于市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的《》(下简称“原合同”)已于日前到期,合同履行期间,贵司在租赁/销售招商工作中给予我司大力支持与配合,对此我司深表感谢。

鉴于该物业目前的租赁/销售进度及市场状况,我司希望能够继续担任其租赁/销售代理人,续约期自年月日起直至年月日。有关合作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承接原合同保持不变,希望在新的合作期间内,我司与贵司能够共同将该物业的租赁/销售招商成绩提高到新的水平。故特发此函,望贵司能尽早确认。本函一式两份,经确认后本函作为原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保留一份。

二、物业管理合同续签有哪些注意事项?

1、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应有的权利外,其他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约定。例如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有监督权。但是,如果这种权利没有相应保障的话,实践中是无法行使的,物业公司一般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根本不予理睬,所以只能是业主委员会控制住了物业公司主要的经济来源后,才能有效地监督制约物业公司。因此,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公司签合同时,可以约定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后,将该费用存于业主委员会的账户,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费用的支出情况分期拨付给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财务具有调查权和监督权、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内容。同时,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尊重物业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2、要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日常事务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义务。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合同中还尽可能的明确违约责任,例如因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的物品被盗等问题,物业公司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使用物业费时,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全部的账簿等义务,如果不公开,则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四十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20: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继续续签算解约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有继续续签算解约吗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不能视为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
    2023-06-17
    422人看过
  • 编制内聘用合同到期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范聘用合同的内容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人与受聘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聘用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款:1、聘用合同期限;2、岗位及其职责要求;3、岗位纪律;4、岗位工作条件;5、工资待遇;6、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7、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培训和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条款。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岗位或者职业需要、期限相对较长的合同为中长期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应聘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
    2023-04-13
    195人看过
  • 工程项目履约保函的相关特征有哪些
    履约保函是工程投标和承包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受到招标文件中有关保函条款的制约。国际工程承包中业主为了规避因承包商违约造成的风险,通常要求承包商提供可靠的经济担保。如果承包商信誉太差,银行也不愿意出具保函,承包商就无法承揽工程。假如银行缺乏对承包商履约能力的了解,贸然出具履约保函同样要承担较高的经营风险,在《跨国承包》一书中对保函是这样来解释的:保函是指第三者(如银行)应当事人一方的要求,以其自身信用为担保交易项上的某种责任或义务履行而作出的一种具有一定金额,一定期限,承担其中经济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的书面付款保证承诺。”银行对担保申请审查不严格或申请人没有提供足额的补偿措施,在赔付债权人的损失后,就可能从被担保人处得不到完全的补偿,其亏损额在于担保保证金与保费之和难以弥补给债权人的赔偿金,这就是银行只愿意给那些守信者作担保的原因所在。在各种保函中,履约保函是最重要的一种,履约保函具体又
    2023-04-27
    166人看过
  • 物业费2元标准的相关信息
    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不同小区的物业费是不一样的,你可以查看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没交物业费的物业费欠的有滞纳金么物业费滞纳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标准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滞纳金。具体征收的数额根据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需要参考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一般短期拖欠都是没有滞纳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
    2023-07-21
    164人看过
  • 物业到期没有业委会自动续约吗
    物业合同到期延续由两种情况,一种是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居民又对物业管理无异议,那物业合同自然延续就符合规定。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合同到期,那延续合同期限就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代表业主决定是否继续沿用此物业公司,如果更换,就不能延续合同。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前者是指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后者是指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一、没有业委会物业可以自动续签吗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可以协商,是否续签服务合同,如果续签的,共同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定义】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
    2023-04-03
    102人看过
  • 小企业贷款存续期相关知识有哪些
    一.什么是贷款存续期贷款存续期是描述现金支付流(如债券、抵押贷款)的主要时间特征方面优于到期期限的概念。存续期是债券价格对利率变动敏感度的指标,亦可视为投资人收回其债券投资的资金所需时间的一个指标。存续期越长,债券价格对利率的变动越敏感。存续期与债券的年期是不同的概念,年期一定程度上亦反映债券对利率风险的敏感度,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年期越长,价格对利率的变动越敏感。但由于债券价格对利率风险的敏感度同时受票面利率、付息的频率及年期这些因素所影响,单是年期并不是债券对利率风险敏感度的好指标。存续期是综合了影响债券价格对利率变动敏感度的各个因素而计算出来的一个指标。有了这一概念,各种债券和债券组合对利率风险的敏感度便有了一个简单的、可直接相比较的衡量标准。二.小企业贷款存续期企业存续期,就是企业存在与继续经营的时间段,是用来表明企业存在期限的名词。在法律上,存续期间指的是合同或者权利的有效期
    2023-05-04
    348人看过
  • 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的相关内容
    1、不续签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之后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即可领取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合同如何视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3、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保障金。4、是否续签的通知时间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到期不续签的通知时间,而用人单位通知有延迟,那么用人单位视为违约,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用人单位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
    2023-04-07
    83人看过
  •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物业公司有损失赔偿吗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只要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不续签并且没有提前通知才会有补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解除合同需要多长时间?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一般在协商一致当天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是单方行使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权,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二、可以怎样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有:1、协商解除
    2023-03-03
    127人看过
  • 劳动者与店铺合同到期续约函如何书写?
    一、劳动者与店铺合同到期续约函如何书写单位与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____(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通知方(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签收回执本人已收到单位(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二、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继续工作的相关问题1、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
    2023-04-18
    139人看过
  • 当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物业继续履行吗?
    一、当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物业继续履行吗?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双方认可的视为又达成新的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因为如果发生纠纷,就会比较麻烦。二、什么是合同有效期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些合同虽然约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约定)。三、什么是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
    2024-01-20
    263人看过
  •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尚未选聘新物业公司
    因为原签订服务合同到期,物业公司没有续签服务合同,虽然履行物业管理,但因为公司服务的主体是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不是具体的业主。物业公司向法院提起合同官司,你应按主体不合法,合同到期提出你的意见和申明。但考虑到对方在些服务及管理的现状,可以在你认为或是服务价格合理的范围内接受适当的补交。一、物业公司不要怎么办?可以。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服务关系,作为消费者,业主可以选择是否接受这种服务。这种选择权体现在选择物业公司,是否与物业公司签约以及如何与物业公司签约等方面,当然也体现在以法定或者约定条件解除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合同关系上。二、物业违约没有与业主签合同的后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的,业主应受其约束,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的,业主则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
    2023-06-20
    70人看过
  • 物业管理合同到期续签流程
    物业合同到期续签的,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并在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与物业服务人续订物业服务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管理合同续签法律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
    2023-07-26
    286人看过
  • 反担保函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反担保函的种类(1)由其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出具的反担保函或者是可转让给担保银行的反担保函;(2)由大型企业或省级或部分市级外贸公司、工贸公司出具的书面反担保函;(3)其他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实体出具的书面反担保函;反担保函的注意事项(1)反担保函中的金额,币别应与银行对外出具保函的金额、币别相一致,以防止可能出现的汇率风险。(2)一般不接受由政府部门单独出具的反担保。(3)反担保的有效期应略长于银行对外开出保函的最终有效期,以免因受益人在银行保函规定的有效期末提出索赔而银行来不及要求反担保人进行补偿的情况发生。同时,反担保人应申明,若银行对外垫付的款项没有得到补偿前,反担保继续有效。(4)反担保中的责任条款应与银行对外承担的责任保持一致,以防止银行对外开出的是“见索即偿”的保函,而反担保条款中却“一旦申请人未履约,反担保人才予赔付”等类似的条款,以避免在银行被无理索赔时处于被动地位,或
    2023-03-11
    219人看过
  • 物业合同到期一般会续签吗?
    一、物业合同到期一般会续签吗看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合同一般是有期限的,如果合同到期的,可以终止,也可以选择续签。这应该是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的意思最终选择的结果。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自动续约的情形,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符合此种情形的,合同自动续约。如果合同未对自动续约作出约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二、如果小区的物业合同到期怎么续签1、物业公司应在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终止前三个月,向小区业委会提出续约申请,并提交续约合同草案;2、业主委员会在接到物业公司的续约申请后30日内,召开业主大会,商议并投票表决是否同当前的物业服务企业继续签约;3、经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续约后,由业委会提交物业服务协议的草案文本,报业主大会审议(或公示后征集业主意
    2023-05-20
    5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企业参保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参保险种: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二、办理须知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
    • 二手房合同到期了物业公司有权续约物业费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8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物业费是还可以进行收取的,但前提是在提供了服务的情况之下。 1、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 2、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满之后做出的,
    • 没有合同是否可以开出履约保函,有哪些相关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5
      没有合同可以开出履约保函,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做出的履约保证承诺。劳务方和承包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时,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至10%的款项。
    • 物业合同到期后应当怎样续聘,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23
      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应当依法共同决定续聘与否,如果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 物业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还有权利收取物业费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4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物业费是还可以进行收取的,但前提是在提供了服务的情况之下。 1、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 2、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满之后做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