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到期续约函有哪些相关信息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08:50:13 323 人看过

一、物业合同到期续签

致:公司

贵我双方于年月日签署的关于市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的《》(下简称“原合同”)已于日前到期,合同履行期间,贵司在租赁/销售招商工作中给予我司大力支持与配合,对此我司深表感谢。

鉴于该物业目前的租赁/销售进度及市场状况,我司希望能够继续担任其租赁/销售代理人,续约期自年月日起直至年月日。有关合作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承接原合同保持不变,希望在新的合作期间内,我司与贵司能够共同将该物业的租赁/销售招商成绩提高到新的水平。故特发此函,望贵司能尽早确认。本函一式两份,经确认后本函作为原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保留一份。

二、物业管理合同续签有哪些注意事项?

1、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除了《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主委员会应有的权利外,其他一些权利,也应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约定。例如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有监督权。但是,如果这种权利没有相应保障的话,实践中是无法行使的,物业公司一般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根本不予理睬,所以只能是业主委员会控制住了物业公司主要的经济来源后,才能有效地监督制约物业公司。因此,业主委员会在和物业公司签合同时,可以约定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后,将该费用存于业主委员会的账户,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小区费用的支出情况分期拨付给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财务具有调查权和监督权、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权提出意见并可要求其限期整改等内容。同时,业主委员会应承担相应的义务,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费,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工作,尊重物业公司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和措施等。

2、要明确物业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本着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在赋予物业公司管理整个小区日常事务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物业公司所承担的义务。这里需要提醒的是,合同中还尽可能的明确违约责任,例如因保安失职,导致业主的物品被盗等问题,物业公司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在使用物业费时,都必须有明确的记录,并向业主委员会公开全部的账簿等义务,如果不公开,则承担何种违约责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四十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物业到期没有业委会自动续约吗
    物业合同到期延续由两种情况,一种是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而居民又对物业管理无异议,那物业合同自然延续就符合规定。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合同到期,那延续合同期限就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业主委员会可代表业主决定是否继续沿用此物业公司,如果更换,就不能延续合同。按照服务提供的所在阶段不同,可以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前者是指在物业销售前,由建设单位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后者是指在建设单位销售并交付的物业达到一定数量时,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终止。一、没有业委会物业可以自动续签吗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可以协商,是否续签服务合同,如果续签的,共同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定义】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
    2023-04-03
    102人看过
  • 物业费2元标准的相关信息
    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不同小区的物业费是不一样的,你可以查看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没交物业费的物业费欠的有滞纳金么物业费滞纳金是否收取和收取标准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含有加收滞纳金的条款,则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比例收取滞纳金。具体征收的数额根据各个物业公司的要求有所不同,需要参考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一般短期拖欠都是没有滞纳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第六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
    2023-07-21
    16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有什么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继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继续手续。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一、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如仍在单位工作,则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建议尽快续签。1、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3、不续签劳动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须要做到:第一、告知劳动者劳动合同到期,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第二、
    2023-08-16
    443人看过
  • 劳动者与店铺合同到期续约函如何书写?
    一、劳动者与店铺合同到期续约函如何书写单位与你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届满,单位决定继续与你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上/下午____时到____(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月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通知方(签名或盖章)年月日签收回执本人已收到单位(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二、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继续工作的相关问题1、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
    2023-04-18
    139人看过
  • 小企业贷款存续期相关知识有哪些
    一.什么是贷款存续期贷款存续期是描述现金支付流(如债券、抵押贷款)的主要时间特征方面优于到期期限的概念。存续期是债券价格对利率变动敏感度的指标,亦可视为投资人收回其债券投资的资金所需时间的一个指标。存续期越长,债券价格对利率的变动越敏感。存续期与债券的年期是不同的概念,年期一定程度上亦反映债券对利率风险的敏感度,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年期越长,价格对利率的变动越敏感。但由于债券价格对利率风险的敏感度同时受票面利率、付息的频率及年期这些因素所影响,单是年期并不是债券对利率风险敏感度的好指标。存续期是综合了影响债券价格对利率变动敏感度的各个因素而计算出来的一个指标。有了这一概念,各种债券和债券组合对利率风险的敏感度便有了一个简单的、可直接相比较的衡量标准。二.小企业贷款存续期企业存续期,就是企业存在与继续经营的时间段,是用来表明企业存在期限的名词。在法律上,存续期间指的是合同或者权利的有效期
    2023-05-04
    348人看过
  •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物业公司有损失赔偿吗
    物业合同到期不续签没有补偿,只要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不续签并且没有提前通知才会有补偿。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解除合同需要多长时间?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一般在协商一致当天可以解除合同。如果是单方行使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权,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二、可以怎样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有:1、协商解除
    2023-03-03
    12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企业参保的相关信息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3
      一、参保险种: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二、办理须知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
    • 没有合同是否可以开出履约保函,有哪些相关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2-15
      没有合同可以开出履约保函,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履约保函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方的请求,银行金融机构向工程的业主方做出的履约保证承诺。劳务方和承包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所承建的工程时,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约占合约金额5%至10%的款项。
    • 合同到期了员工不续签的相关法规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2
      1.公司如果不与您续签,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2.如公司开出的续签条件比现在合同的低,你不续签,您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3.如果公司开出的续签条件比现在的合同高或者持平,你不续签,您将不能获得任何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物业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还有权利收取物业费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14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物业费是还可以进行收取的,但前提是在提供了服务的情况之下。 1、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 2、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满之后做出的,
    • 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是否有赔偿和相关事宜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1
      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在合同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一种担保方式。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法则的效力。根据定金合同纠纷经常遇到的有关问题,发生定金合同纠纷应按以下处理规则解决。(一)的适用规则。我国《》第115条对定金是这样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履行债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