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洱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暂停发放待遇人员;
2、企业退休暂停发放待遇人员;
3、参加社会居民保险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普洱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材料
1、云南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停止和恢复发放申报表;
2、恢复相关证明材料。
三、普洱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窗口提交。接收地址:省、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窗口。
2、受理:收到申请后,当日作出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告知办结时限。对申请材料或申请人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向申请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3、审查:自做出受理决定之日起进行现场审查。
4、决定:做出受理决定的,次月恢复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5、送达:退休人员次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四、普洱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办理法律依据
1.《关于退休职工下落不明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劳办险字〔1990〕1号)全文。
2.《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44号)全文。3.《关于对劳社厅函〔2001〕44号补充说明的函》(劳社厅函〔2003〕315号)全文。
4.《关于因失踪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问题的函》(人社厅函〔2010〕159号)全文。
5.《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一条:……待服刑期满后,由本人提出待遇领取申请,社保机构于其服刑期满后的次月为其继续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
6.《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第四十九条:社保经办机构应通过资格认证工作,不断完善退休人员信息管理,对发生变更的及时予以调整并根据资格认证结果进行如下处理:……(二)退休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认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重新通过资格认证后,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发放月份的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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