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款的支付时间应该这样确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6 16:35:38 250 人看过

价款的支付时间应该按下列方式确定:1、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确定;2、合同中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3、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确定;3、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随时履行,债权人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需要留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价款的支付时间应该这样确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n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6日 01: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
    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以外购物资所有权转移到公司或约定的劳务实际接受的时间为准。所谓所有权转移到单位,是指物资的到货、验收、保管,或按合同约定转移物资所有权。但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当物料和发票同时到达时,一般在物料入库后,根据发票单记录应付账款。主要是确认采购的物资在质量、数量、品种等方面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以避免在验收入库过程中,因先入帐而发现错、漏、损等问题而调整台账;在物料与发票不同时到达的情况下,由于应付账款应按发票单入账,有时货物已经到达,发票单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到达,但由于这种责任已经成立,应反映为一种责任。为在“资产负债表”上客观反映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实际采用月末购入资金和应付债务入账的方法,下月初用红字回写。应付账款通常按应付金额而不是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购入资产在形成应付账款时采用现金折现的,按发票上记载的应付金额的总额(即不扣除折现)记作应付
    2023-05-08
    238人看过
  • 《买卖合同》应该如何支付价款
    1、买受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数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买卖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确定的数额支付,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2、买卖双方对价款数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不能通过达成补充协议或按合同条款及交易习惯确定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即以合同规定或依法确定的买受人支付价款地点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认买受人应支付价款的数额。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如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交付标的物,而在此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按照标的物交付时的价格计算买受人应支付价款的数额;出卖人逾期交付标的物,而又遇价格上涨的,按原价格计算买受人应支付价款的数额;遇价格下降的,按新价格计算买受人应支付价款的数额;买受人逾期提货或者逾期付款,而又遇价格上涨的,按新价格计算买受人应支付价款的数额;遇价格下降的,按原价格计算买受人应支付价
    2023-04-27
    454人看过
  • 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怎么确定
    应付账款的入账时间应以采购物资所有权转移至本单位的时间或实际上已接受约定劳务的时间为标志。所谓所有权转移至本单位,是指物资到达验收入库,或依合同规定物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但在实际工作中,应区别情况处理:在物资和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的情况下,应付账款一般待物资验收入库后,才按发票账单登记入账。这主要是为了确认所购入的物资是否在质量、数量和品种上都与合同上订明的条件相符,以免因先入账而在验收入库时发现购入物资错、漏、破损等问题再行调账;在物资和发票账单不是同时到达的情况下,由于应付账款要根据发票账单登记入账,有时候货物已到发票账单要间隔较长时间才能到达,但由于这笔负债已经成立,应作为一项负债反映。为在“资产负债表”上客观反映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和承担的债务,在实际中采用在月份终了将所购物资和应付债务估计入账,待下月初再用红字予以冲回的办法。应付账款一般按应付金额入账,而不按到期应付金额的现值入账。如果
    2023-06-12
    371人看过
  • 怎么确定支付工资的时间
    支付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了劳动的劳动者的。而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工资的支付有明确的时间要求,那么实践中该怎么确定支付工资的时间呢?若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又该怎么办?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这两个问题。一、怎么确定支付工资的时间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的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关于临时和具体工作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8条的规定: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二、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在
    2023-04-19
    441人看过
  • 确定支付宝逾期还款的应付数额
    还款逾期,交违约金的上限是,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超过上述范围的,属于违约金的数额约定得过高,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降低该比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支付宝还款逾期几天影响征信吗支付宝还款逾期一天影响征信。支付宝主要有花呗和借呗两款产品,借呗和花呗只要没有在规定的还款日进行还款,就会产生征信不良记录。借款人的逾期记录肯定会被上报到央行的征信系统。支付宝借呗凭借较低的利率、借款还款方便、提前还款无手续费等优势获得众多的使用者。借呗对逾期的惩罚比较严厉:一旦产生借呗逾期,逾期记
    2023-07-06
    185人看过
  • 买房时应该支付多少首付款?
    买房付多少首付合适,若是招行个人住房贷款:1、“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3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2、“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怎么付公积金贷款买房首付因为每个区域差异不一样,楼盘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联系不一样,所以贷款首付是不一样的。1.因为每个区域差异不一样,楼盘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联系不一样,所以贷款首付是不一样的。个人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份额为30%。2.住宅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乡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乡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乡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员工缴存的长期住宅储金。3.公积金贷款有必要接连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
    2023-07-02
    401人看过
  • 借款利息应该何时支付
    根据《民法典》674条,借款合同的利息支付时间按照以下原则办理:1、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1)可以协议补充;(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3)按照上述两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逾期付款的时间何时起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民法典》第628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
    2023-04-17
    430人看过
  • 支付房款时应该注意的问题
    1、应将房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银行监控账户上,不要直接交给开发商。2、房款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具体如何分期,可以由双方约定。一、买房子需要什么证件和相关流程?根据国家对于预售商品房的规定,住宅商品房的首付必须不能低于房屋总房款的30%。因此,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若有共有人的话则带上共有人身份证,还包括共有协议),到售楼部看好房子以及户型,层数,价格,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签购房协议的时候更要注意看清自己和房地产开发商的违约的责任,有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对自己的违约责任定得很低,而故意将购房人违约责任定得很高,而这又是购房人容易忽略的地方。合同一定要自己拿一份原件,以免房开商事后修改。买房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对于一次性付款,直接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就可以了(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购房款);对于贷款的情况,要先评估要购买的房产价值,然后去房管局签订协议、去
    2023-06-26
    65人看过
  • 在工程款支付时间纠纷中如何确定时间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
    2023-03-27
    406人看过
  • 买受人支付价款地点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先协商,协商不成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则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是,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
    2023-04-02
    227人看过
  • 工伤保险待遇应该怎么样确定与支付
    很明显,工伤保险待遇是针对工伤职工的一种保险待遇,一般需要先进行工伤的认定与鉴定,然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此时,很多人都比较关心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确定与支付的。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1、待遇的确定原则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是《条例》的立法宗旨,因而也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原则。第五章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分为4类,即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补偿待遇和死亡补偿待遇。从待遇构成和支付渠道来看,充分体现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以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要求。保障工伤职工的救治权和经济补偿权。《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应足额保障工伤职工的检查诊断、治疗、住院、交通、伙食补助等费用伤情稳定以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和长期性的经济补偿因工
    2023-02-08
    128人看过
  •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的支付时间
    依《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买卖双方通过补充协议确定,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的习惯确定。如买卖双方原来的多次交易均是买受人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1个月支付价款,则此次交易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时间仍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1个月。如依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支付时间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一、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哪些买卖合同交付方式有直接交付标的物、简单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拟制交付。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
    2023-02-24
    144人看过
  • 逾期付款从应当支付价款时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支付价款之日,买受人不自觉履行的,视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不是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才视为买受人违约。综上,当事人在合同中对逾期付款违约金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就不适用支付违约金的违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但应当提供对方逾期付款给自已造成损失的证据,从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支付价款之日起,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上文就是对买卖合同无约定违约金情况进行的说明,希望对大家有益处。其实违约金条款是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的,主要看当事人的意志。在进行诉讼时可以就自己的的损失提供证据,法院会进行相关的法律适用。一、购车合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呢购车合同违约的,应按照合同约
    2023-06-27
    385人看过
  • 在什么时候支付价款?
    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应按照以下顺序来确定。分别为:1、双方约定的时间,合同双方如已约定好时间,应按照约定好的时间付款;2、补充协议的时间,如果双方没有对付款时间进行约定,那么合同双方可以在协议里进行补充;3、推定价款的时间,如不能达成协议,双方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来确定支付时间;4、同时支付价款。价款支付时间的确定1、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
    2023-07-08
    6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贷款利息支付时间的确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23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2、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期限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3、借款期限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工程价款的付款时间怎么确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怎么确定合同的支付地点,怎样确定合同的支付时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怎么确定合同的支付地点合同成立的地点,指完成合同订立程序的地点。合同成立的时间关系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发生,合同成立的地点关系到案件的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法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
    • 中,如何确定价款支付的地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所在地支付。
    • 应怎样确定和支付?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30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一方无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