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请求加班工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吗?
是需要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根据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劳动者对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同时,考虑到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的话,即使用人单位不提供,也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根据本条的规定,劳动者如果要主张加班费,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要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如果无法提供以上两类证据只有口头陈述而主张加班费的话,会因为举证不能而使自己陷入被动,从而导致败诉。
二、怎么确定加班费的基数?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
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折算。
4、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5、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地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要承担举证的责任,单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其中明确了加班费基数,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若是没有约定,可以按照集体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如果这两者都没有约定,按照员工的实际收入支付加班费就行。
-
劳动者所要加班费劳动者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138人看过
-
申请劳动仲裁可以追讨两年前的加班工资,但是需要劳动者承担全部举证责任。
420人看过
-
劳动者要承担的举证责任,劳动者必须出庭吗
104人看过
-
劳动者如何举证获得加班工资
98人看过
-
职员主张获得加班费的请求时,一般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460人看过
-
劳动者怎么举证要求支付加班费
455人看过
-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承担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5最高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加班费举证责任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处于弱势地位,考虑到劳动者举证的实际困难,对劳动者举证不能过于苛求,可适当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只要劳动者一方提出的基本证据,如考勤表、加班通知、工资条、交
-
两年以上的加班工资举证责任需要怎么承担呢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7用人单位承担二年内加班工资的举证责任,系因其掌握劳动者二年内加班事实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规定》中七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证据证明,与加班争议有关的证据系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二年
-
劳动者加班下班后发病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2劳动者加班下班后发病,不能视同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劳动者加班之后,下班半个小时后发病,不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项规定,不能视同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加班下班后发病,应当按照因病待遇办理,医疗费用按
-
那么加班事实由劳动者举证责任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07劳动者可以从上述四个方面搜集和提供加班时间的证据。对于遇到不能提供的情况,要充分利用最新解释中关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积极提供线索,将举证责任转由用人单位承担。
-
员工需要承担企业劳动关系举证责任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9由于确认劳动关系的争议,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有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