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的购房合同有哪些普通类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1:45:12 417 人看过

普通无效购房合同是: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无效的购房合同有什么情形

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

1、购房合同是当事人虚假的意思表示;

2、购房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购房合同违背公序良俗;

4、购房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购房合同相关文章
  • 合同的普通条款的类型有什么
    合同的普通条款包括的类型有:一是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二是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三是特意待定条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2024-04-27
    442人看过
  • 无效合同有什么类型?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合同?
    一、无效合同的类型1、全部无效合同,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1)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有例外: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2)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但有两例外:事后经权利人追认的,有效;事后取得处分权的,有效。(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诈、
    2023-06-24
    488人看过
  • 无名合同的效力怎么样,有哪些类型
    无名合同的效力怎样《合同法》规定:“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无名合同应当适用以下两个方面的法律:1.《合同法》有关规定即无名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参照适用分则最相类似的规定。《合同法》作为统一的合同法,是调整各类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当然适用于各类合同。因此,《合同法》分则规定之外的合同,应当适用该法总则的规定。同时,无名合同按其性质可以参照适用分则最相类似的合同的规定。例如,借用合同在适用总则的同时,由于与租赁合同最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个是无偿的(借用)、一个是有偿的(租赁)等,所以,可以参照适用分则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借用金钱的,应参照适用借贷合同的规定)。再如,土地使用权转让(仅指狭义的出售或者买卖)合同可以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租赁或者出租合同可以参照适
    2023-04-29
    233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哪一些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1.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2.未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即以股份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3.未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份质押合同;4.出质人将自己没有所有权的股份作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024-04-13
    230人看过
  • 不同类型的民事合同无效是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事判决种类具体包括哪些1、根据其所解决争议的性质不同,民事判决可以分为诉讼案件的判决和非诉讼案件的判决。2、根据其所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民事判决可以分为给付判决、确认判决和变更判决。3、根据其所依据的审级和审判程序不同,民事判决可以分为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判决。4、根据其是否生效,民事判决可以分为生效判决和未生效判决。5、根据其是终结案件的全部还是一部,民事判决可以分为全部判决和部分判决。6、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都出庭,民事判决可以分为对席判决和缺席判决。7、根据其作出的先后时间,民事判决可以分为原判决和补充判
    2023-07-03
    490人看过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哪些类型是无效的?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种类有:(1)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论是将农村房屋出卖给本市的居民还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无效的。(2)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无论是本市的村民还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无效的。实践中,存在虚伪通谋订立的合同,比如现实中的让与担保合同,即表面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将房屋过户,但该转让行为其实为债务提供担保。其中房屋买卖是双方虚假的意思表示,真实的意思表示为过户只是一种担保。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双方存在有效力的是担保合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
    2023-07-03
    136人看过
  • 限购房跟普通的购房有哪些不同
    1、购房人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回购的房屋继续作为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出售。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属证书5年后转让所购住房的,应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2、不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将被取消购房资格。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和资产情况进行检查。对经核实不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应取消其购房资格。3、能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否则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由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已骗购限价商品住房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已构成犯罪的
    2023-05-05
    2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类型
    一、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类型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类型有: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其真实意思来缔约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3.或者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二、哪些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
    2023-11-02
    460人看过
  • 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欺诈有哪些类型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1)在没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但应聘的劳动者没有这种资格,提供了假的资格证书。(2)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无效后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023-06-13
    332人看过
  • 购房合同的类型及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目前在房地产市场上,存在三种《购房合同》:一是“纸质合同”,这是一种完全手工的合同,购房者在签订纸质合同前,最好仔细研究条款,按标准合同文本格式要求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签订纸质合同,并约定“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房产局申请登记备案。”这是制约开发商备案的重要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留意。二是“半网签合同”,合同文体中没有“已备案”水印字样,合同编号为10位阿拉伯数字,没有英文字母,而且是手写,非机打。购房者为规避风险,签订合同后,可要求开发商出示《合同备案登记表》,以证明将办理备案;三是“网签合同”,网签合同文本中,带有“已备案”的水印字样,其最大的标志是合同首页有“合同编号”,以英文字母E开始,后排10位阿拉伯数字,并且是机打显示,这种合同签订后,开发商在网上输入合同内容即为备案。房产买卖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房屋。在售房条款里应包括房屋座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
    2023-04-30
    9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份额转让的类型有哪些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份额的转让有两种类型: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1、对内转让指合伙份额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此种转让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对其它合伙人产生效力。即使未尽通知义务也不影响其合伙份额转让的效力。2、对外转让指合伙人欲将合伙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此种转让,除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合伙份额转让无效,受让人不能成为合伙人。但转让协议产生内部效力,受让人可以向转让人追偿。一、合伙财产的保全合伙财产属于合伙人共同共有,不属于合伙人单独所有,在涉及合伙财产权于合伙人财产权关系上,需要对合伙人的财产权适当限制,保全合伙财产,以维护合伙事业。(1)分割合伙财产的限制。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包括退货的情况在内),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的第
    2023-06-25
    162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都有哪几种类型?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都有哪几种类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3、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4、租赁期限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什么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具体如下: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越权代理人签订又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1)违法违章建筑的
    2024-01-27
    22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哪些类型
    实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类型(一)合同主体不适格建筑施工事关重大,施工人有无相应资质关系到当事人履约能力、施工质量等。没有资质、低于相应级别资质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为无效合同。《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施工合同由自然人与发包方所签订,由于自然人没有相应的资质,所以这类合同均应当认定为无效。(二)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招标方面,这一点在案件审理中较易被疏忽,由于目前并非所有的建设工程都需要招标,《招投
    2023-05-01
    188人看过
  • 合同无效的五种类型
    法律综合知识
    合同无效的五种类型是: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订立的;4.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5.合同违背公序良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5-18
    124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购房合同本质上是房屋买卖双方就交易行为达成的一致合同,是双方的共同的意思表示。购房合同的内容主要是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买方何时付款,卖方何时交房等。购房合同的作用是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交易顺利的情况下,双方凭借购房合同办理过户手续,... 更多>

    #购房合同
    相关咨询
    • 贷款合同无效是哪种类型的?有哪些类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3
      借款合同担保无效有以下类型: 1、担保主体不适格,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恶意串通的担保合同无效。
    • 无效合同都有哪些无效合同类型介绍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1
      与有效合同相比,无效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符合法律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主体不合格签订的合同。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例如,行为人和相对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签订非法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4、违反公序良俗的合同
    • 担保类型有哪些合同无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9-07
      借款合同担保无效类型有: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如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 2、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担保合同无效,如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3、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 房产买卖合同哪些类型无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1-12
      房产买卖合同无效的如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产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否则属于无效合同。 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产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
    • 无效合同的类型有哪些无效合同指的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合同无效是指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该概念中的自始无效指的是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确定的无效是指合同的无效是确定的、无疑的所谓当然无效是指合同无须任何人主张,即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均可主张,经法院确认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