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1:23:09 327 人看过

一、申请法院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条件是什么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6条规定,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遗产管理的责任

1、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遗产管理人对于由其管理或应由其管理的遗产应当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遗产清单。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便于计算遗产

的价值及清算移交遗产;便于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随时查阅。

2、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遗产管理人在管理遗产时,如认为不采取必要的处分措施不足以保护遗产的,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对被继承人紧急债务和税款的清偿;继续进行必要的营业行为等。

3、公告及通知。遗产管理人有权也有职责公告通告或个别通知继承人、受遗赠人、死者生前的债权人,以使他们能够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遗产或能够获得债权的实现。

三、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什么职责

1、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2、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3、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4、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5、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6、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7、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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