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前,浙江保险行业因违反《反垄断法》,收到了1.1亿元罚单。
国家发改委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不低于0.95;对上年有赔款的9座以下客车按车价分别使用折扣系数,其中50万元至100万元的不低于0.9,100万元及以上的不低于1,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
这张巨额罚单的背后,深藏着两大行业不为人知的恩怨情仇。随着竞争的日趋激烈,围绕着车企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车险畸形利益链也逐渐浮出水面。
车企、险企利益纠葛
车企与险企的积怨由来已久。车险通常占财产险公司的保费总额的近七成,是当仁不让的支柱型业务。然而车险业务同质化程度较高,无论是新车保费销售还是车辆维修理赔,险企无不依赖于车企。因此,作为上游的车商与4S店,在整个过程中掌握着绝对话语权。于是,造就了两者相爱相杀的局面。
对险企而言,长期处于产业链末端,车险业务的大部分利润,实际上进了车企的口袋。最直接的体现是,保险公司要支付车险手续费给4S店等中介渠道,各地区、各险企之间不等,低者15%、高者40%。
而更让险企头痛的是,车险保费收入由新车购置价格决定,而赔付额则主要取决于汽车零配件价格。近年来随着车企不断下调新车价格、提高零配件价格,险企面临着保费收入降低、赔付额却升高的双重压力。绝大部分险企直言,车企往往狮子大开口,手续费和零配件价格都日渐变高,他们一直被动挨打。
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款的七成用于支付汽车零配件的更换。仅2013年,就有近60家厂商对零配件价格进行了170余次调整,险企的赔付成本节节攀升。2014年上半年,整个行业车险综合成本率(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已高达99%,逼近全行业亏损的临界点。
不断上升的生存压力,最终成为此次浙江保险企业实施价格垄断的导火索。23家保险企业在行业协会的牵头下抱团取暖,通过约定车险手续费上限的形式,表达对抗车企的决心。
车险已然成为一杯毒酒
疯狂的恶性竞争,让一些财险公司高管叫苦不迭,却又深陷其中。在畸形的车险利益链中,保险公司处于如今的尴尬地位,与其自身的经营缺陷密不可分。
首先就是车险占比过高。几乎所有中资财险公司都投入巨大资源拼抢车险,造成一险独大,最终导致保险公司生存压力不断增大。
其次,一些财险公司对行业发展的内在经营规律缺乏准确把握,也让其愈发被动。早年间,保险公司在表面风光之下,为了获得更多车险保费,主动抬高中介手续费。在把车企的胃口吊得越来越大的同时,也使得财险行业这几年共同努力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付之东流。
另外,一些财险公司内部人员通过各种违规手法,一味地迎合车企不断加码的条件。通过抬高维修工时费冲抵手续费,虚假列支费用、故意给4S店放宽条件扩大车险赔款,甚至配合车企制造虚假赔案等,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
就是这些原因,造成了近年来保险公司日子越来越难过。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保险公司本身的默许甚至纵容下,车险已然成为一杯毒酒。保险公司不喝就没有业务,喝下去又利润稀薄甚至亏损,最终不得不抱团取暖,因此招来了巨额罚款。
为恶性循环买单的消费者
表面上看,在一定程度上,车企与险企二者相爱相杀,斗到两败俱伤。然而,最终受伤的却是消费者——保险公司给车企的手续费高了,那车主实际享受到的保险服务质量就会相应下降;车企的零配件价格贵了,那车主来年支付的车险保费就会相应上涨。
值得注意的是,在发改委开出反垄断罚单之后,车企、险企无不加以自我辩护。一位财险公司高管表示,此次浙江险企的共同约定,并不损害消费者利益,甚至是维护了消费者利益。他认为,如果不对保费折扣率、手续费率的上限进行自律,行业很可能会出现亏损。这会造成大部分险企破产倒闭、少数险企一家独大的局面,加剧垄断,最终必然会损害消费者利益。
然而,刻意保护劣势竞争者既违背了市场规律,又与消费者的利益相对立。今后,如何解决两个行业之间长久以来的矛盾,维护消费者利益,这才是关键。
有专家表示,优胜劣汰是市场的基本运行法则,也只有通过这个法则,才能使消费者在产品的质、量以及价格上得到最大程度的满足。
我国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将至。届时,在以新车购置价等因素为核心的现有车险定价模式基础上,我国将实施国际上通行的车型定价模式,并定期公布国内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数据。此举可让消费者对不同车型的保费系数一目了然,可在车险利益链前端即购车时,就能影响到消费者的选择。这有利于扭转车企与险企长期博弈造成的失衡局面,重塑一个合理竞争的车险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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