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收费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5:46:03 482 人看过

一、本溪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收费吗

不收费。

二、本溪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各年度工作总结

4.诊疗科目、床位(牙椅)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花名册)、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情况

5.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6.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情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情况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开展情况

三、本溪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

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21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2017年4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五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校验期为三年;其他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一年。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输校验应当交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玉溪市变更执业机构许可收费吗
    一、玉溪市变更执业机构许可收费吗不收费。二、玉溪市变更执业机构许可依据节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第十条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应当申请换发律师执业证书。《司法部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司发〔2018〕10号2018年12月21日发)……(六)取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原执业机构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不具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证明”,改为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政府部门调查或者内部核查、网络核验等
    2023-05-24
    422人看过
  • 本溪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
    一、本溪机动车变更登记如何收费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35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机动车行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本,机动车登记证书收取10元/证。二、本溪机动车变更登记办理时限(一)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车架、更换发动机、改变使用性质、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登记和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本市迁移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变更备案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二)办理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变更登记,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本溪机动车变更登记依据有哪些《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九条申请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
    2023-05-18
    99人看过
  • 本溪司法鉴定机构变更执业场所收费吗
    一、本溪司法鉴定机构变更执业场所收费吗无费用。二、本溪司法鉴定机构变更执业场所申报材料1、《司法鉴定机构变更登记事项申请表》;2、提供房屋所有权凭证,租赁房屋的产权凭证;3、申办单位同意变更的情况说明。三、本溪司法鉴定机构变更执业场所法律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9月29日司法部令第95号)第十七条:司法鉴定机构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并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后,方可依法开展司法鉴定活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的,除应当经拟设分支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外,还应当报经司法鉴定机构所在行政区域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第二十四条:司法鉴定机构要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2023-05-19
    490人看过
  • 医疗机构校验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医疗机构的校验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针对已经获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并且向相应登记部门提出了执业登记申请,并且经过审批合格后由登记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内实行的涵盖监督、检查、考察、考核以及审查相关资料等环节的一系列活动,旨在通过这些措施来检验、核实他们的实际执业活动是否与注册事项相吻合,是否满足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以及是否有必要继续保留其行医资格。《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登记机关经过校验,对于通过校验的,登记机关予以办理校验通过手续;对于不能通过校验的,可以根据情况给予其一至六月的暂缓校验期,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停止其从事医疗活动。
    2024-04-27
    122人看过
  • 本溪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收费吗
    一、本溪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收费吗计划生育符合规定的,就不需要费用。二、本溪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需要什么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2、填写《生育登记服务承诺书(信息表)》;3、如生育后登记,需提供住院分娩实名登记记录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4、现孕者需提供近期B超单一张。三、本溪市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条件是什么1.具备生育登记条件的个人:双方或一方为我省户籍的夫妻,以及在我省常住半年以上的外省夫妻。2.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怀孕后至生育后半年内主动到办理机构办理生育登记。(1)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初婚夫妻。(2)拟借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夫妻双方可在怀孕前办理生育登记。(3)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子女,拟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4)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
    2023-05-14
    291人看过
  •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批准文号字()第号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申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章)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申请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填表说明1、为医疗机构向校验机关申请(医疗机构校验)专用。2、表1医疗机构代码按照卫统发(1991)第6号文件(卫生单位名称代码及数据库管理办法)(暂行)和补充规定的有关规定填写。3、表1隶属关系;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填“其他”项目要注明具体的隶属关系。4、表1所有制形式;在后面的括号中填写应选项目的号码,只能填一个。填“其他”项目要注明具体哪种所有制。5、表1服务对象;填写要求同4。6、表1法定代表人;医疗机构为法人单位的,填写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医疗机构不属于法人单位的,填写主要负责人情况,只能填一个。7、表2在诊疗科目代码前的口内用划“V”方式填报。8、表2医疗机构凡在某一级科目下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组)的填报到所列二级科目
    2023-06-13
    343人看过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执业登记办理是什么程序
    一、办理流程办理流程纸质审查——形式审查流程图二、办理材料
    2023-12-01
    402人看过
  • 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机构是什么
    一、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机构是什么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机构是临汾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二、临汾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第一款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2023-05-11
    238人看过
  • 赣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如何规定
    一、赣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如何规定注销执业登记:(一)校验期届满,超过30日不申请校验;(二)暂缓校验后经再次校验仍不合格;(三)无正当理由终止医疗活动或者停业超过1年;(四)经校验认定不具备开展的诊疗科目,需要注销的。(五)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二、赣州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法律依据节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因分立或者合并而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分立或者合并而新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设置许可和执业登记;因合并而终止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注销登记。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在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范围内变更登记事项的,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因变更登记超出原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有管辖权的卫生计生
    2023-05-14
    352人看过
  • 南昌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一、南昌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在哪办理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富山大道1128号二、南昌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办理条件1.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仪器设备配置等符合国家规定的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3.设置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投资总额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5.医疗机构选址合理。6.医疗废物、污水、污物、粪便处置方案合理。三、南昌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置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2023-05-18
    145人看过
  • 烟台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多久
    一、烟台市医疗机构新办执业登记需要多久20工作日。二、烟台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条件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烟台市医疗机构校验执业登记办理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2023-05-14
    328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机构校验登记所需材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2
      1、医疗机构申请校验登记注册书; 2、医院申请(红头文件); 3、医疗机构上个校验周期的自查报告(红头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人员聘用、业务开展情况及按核定的经营性质执业的运营情况; 4、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5、医疗质量相关管理制度; 6、执业登记项目变更及大型医疗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7、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情况; 8、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一、医疗机构需提供的校验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发布、综合安全管理等; 4、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使用证明; 5、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6、科室医护人员名单以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
    •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登记机关核定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3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登记机关核定,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医疗机构应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使用两个以上名称者,应经登记机关批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以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作为识别名称,并分别由省、市、州、县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冠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名称的医疗机构,由其主管部门审批,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个人、合伙设立的医疗机构不得冠以行政区划名称。使用国际组织名称,以及含
    • 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1994年2月26日)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十七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
    • 福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校验在哪办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4-25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类114-121号窗口 福州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的设定依据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公布,653号修订)第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事先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