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中规定的绝对禁止使用概念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5 18:50:56 500 人看过

广告法中规定的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禁止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禁止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等等。

禁止使用童工的限定标准

第二条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第四条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为个人)使用童工。

第五条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

第六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

第七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16周岁的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做童工。

第八条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艺徒概念的界定,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规定。按前款规定批准招用的少年、儿童,用人单位应当切实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促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健康成长,并负责创造条件,保证少年、儿童依法接受当地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及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本规定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一)使用童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二)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核发个体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三)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职业介绍机构以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

(四)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有关单位的直接责任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处以罚款:

(一)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童工的;

(二)你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四)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鐾?鼍呒僦鞯摹?BR>对使用童工的单位,给予从重处罚,具体罚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条其余各项罚款标准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使用童工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

(二)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领取个体营业执照的。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拐骗童工的;

(二)虐待童工的;

(三)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四)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

第十六条按照本地区推行义务教育的实施步骤,尚不具备实施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条件的农村贫困地区,未升入初中的13-15周岁的少年,确需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其范围和行业应当严加限制,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第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19911017

执行日期:19911017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81号)

《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7: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广告法》对烟草制品广告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一、《广告法》对烟草制品广告有哪些禁止性规定关于烟草广告的发布,现行《广告法》规定:第十八条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在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烟草广告必须标明吸烟有害健康。修订之后的《广告法》规定: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牌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二、《广告法》对烟草制品广告有哪些处罚规定关于涉烟草广告的违法责任,现行《广告法》规定: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或者在公共场所设置烟草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
    2023-06-07
    106人看过
  • 绝对控股的概念是什么?
    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总资本的50%以上或其持有的股份占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0%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公司法中“控股股东”是什么意思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挣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一的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
    2023-07-16
    470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二、相关内容拓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
    2023-06-03
    29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概念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一、相关内容拓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土地使用类型只有土地划拨和土地出让两种形式。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
    2023-03-27
    414人看过
  • 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是什么?
    一、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是什么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第一条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和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第三条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护其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允许其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
    2023-04-28
    225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概念
    广义的竞业禁止制度,是指对特定业务禁止具有竞争性的特定行为的制度。禁止的对象是特定的行为,禁止的主体不限于特定的人。例如,《商标法》中的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法》中的专利权属于一人,狭义上禁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或专利,竞业禁止是指禁止或限制与特定业务有特定关系的特定人员从事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活动。虽然被禁止的对象也是特定的业务,但被禁止的主体仅限于特定的人,并且特定的人必须与特定的业务有特定的法律关系。例如,雇佣关系、约会关系等
    2023-05-07
    23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广告法》规定的禁止使用nn()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24
      《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
    • 竞业禁止的概念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30
      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
    •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部分内容禁止使用童工是指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
      国务院令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在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部分内容如下: 第二条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第三条不
    • 广告语中的世界领先是否是禁止使用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1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是《广告法》明文禁止使用的,“世界领先”目前没有规定禁止使用。 如果你的全自动的喷漆技术确实有证据证明世界领先,那么你使用该广告语合法。 如果你的技术没有证据证明世界领先,那么你属于虚假宣传,要受到行政处罚。 “世界领先”是工商部门查处虚假广告的关注词汇,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这一事实,建议你不要使用,可以改成其他用语,侧重喷漆后的效果。 《广告法》第三条规定:
    • 犯罪中止概念是什么,犯罪中止的概念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8-02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特征: 1、必须是在犯罪预备过程中或犯罪实行过程中放弃犯罪,这是犯罪中止的前提条件; 2、必须是主动放弃犯罪(自动性是实质条件); 3、必须是彻底放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