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申办股份合作制企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0:43:53 222 人看过

北京市劳服加大发展力度

北京市劳服系统提出,今年在解决下岗职工出口上大作文章,构建劳服事业三大支柱。

一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构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模式,将现行单纯的社会性管理机构向法人治理结构转化,将现行的以行政管理性职能为主向中介服务性职能为主转化。二是社区服务作为一个具有宽领域、多项目、劳动密集型、安置容量大的在新兴产业,将是今年解决下岗职工出口的一个重要渠道。为此,今年把构建社会再就业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三是配合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构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企业退休人员由企业管理服务向社会管理服务过渡。

据了解,北京市劳服事业去年取得了可喜成绩。全市新发展劳服企业420家,新安置就业人数2.86万人;全市建立生产自救基地13个,创造了1150个就业岗位;新建社会化服务实体28家,分流安置各类人员1370人;全市有526家劳服企业重转制;有近2万人次参加培训。劳服事业的发展为首都的企业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新的贡献。

会上,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和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协会表彰了全市劳服系统的12个先进单位、54个先进集体、173名先进个人。

一、山东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文内容

第一板块为总论,包括第一、二篇。主要总结“十三五”时期发展成就、研判形势,明确了到2035年基本建成新时代现代化强省、未来5年着力实现“七个走在前列”“九个强省突破”的总体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板块为分论,包括第三至十六篇。明确了14项战略任务:一是深入实施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争取国家更多战略科技力量在山东布局,完善实验室体系,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二是坚定不移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塑强现代产业新优势。推进强链、建链、补链、保链系列工程,塑造一流产业生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三是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超前布局新基建,建设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提升政府和社会数字治理水平。四是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消费扩容升级,实施精准有效投资十大类统领性工程,建设国内大循环战略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枢纽。五是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扛起农业大省责任,确保粮食产能稳定在1100亿斤,建设种业强省,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六是奋力向海图强,开创经略海洋新局面。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打造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形成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七是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山东半岛城市群龙头作用。引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支持济南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青岛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推动省会、胶东、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八是聚力改革攻坚,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建设高效服务政府和高标准市场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九是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创新优秀传统文化,打造全域旅游示范省。十是推动绿色发展,绘就绿水青山齐鲁画卷。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治污保卫战,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十一是全面扩大高水平开放,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抓住用好RCEP、中欧投资协定机遇,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建设中日韩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十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筑牢高质量发展支撑。构建“四横五纵”综合运输通道,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完善“根治水患、防治干旱”的水安全保障体系。十三是加强公共服务保障,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强化多层次社会保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十四是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

第三板块为总结,即第十七篇。主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汇聚现代化强省建设强大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5: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我国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之路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产生一般有三种方式:1。乡镇(镇)、村办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早期,乡(镇)、村办集体企业的普遍做法是对原乡(村)集体企业的资产、资金进行清查,评估价格,将存量资产按原始来源分为股份,设立股份,再吸收社会或企业职工的现金,建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在这类企业中,往往保留了很大一部分集体股份。近年来,随着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一些地区将企业集体资产全部或大部分出售给职工个人。最近,其他城乡集体企业和国有小企业也通过资产清仓、估值等方式,将部分股份出售给工厂职工,形成了个人股份制(2)家庭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向股份合作制的转变。在这类企业中,个人股较多,集体股相对较少,国有股和企业外法人股几乎为零。包括农民(个人)之间集资,农民(个人)与乡(镇)政府、村集体、社会法人等单位资本结合,按照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要求直接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在这类企业中,根据参与者的
    2023-05-02
    294人看过
  • 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制定说明
    1、为方便企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了《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参考格式》。股东可以按照参考格式制定公司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司章程。但是,章程必须包含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其次,根据《北京市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名称、住所;二、企业宗旨、经营范围;三、企业设立方式;四、合作社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五)企业的注册资本、股份种类、各类股份总额和每股金额(六)收入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七)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八)企业法定代表人(九)企业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十)企业章程的修改程序(十一)公司章程的成立日期(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合作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章程的修改须经合作社股东大会通过原章程应提交A4纸印刷附件: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章程参
    2023-05-02
    295人看过
  • 股份合作企业股东过世
    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如果公司章程没有作特殊规定,当股东去世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股权。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股东之间需要较强的信赖关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对于新进入的公司股东会非常警惕,以防止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上产生分歧和矛盾,影响公司事业的发展,因此公司可能在章程中规定股东资格不可以继承,此时股权不可以由继承人取得。3、当其他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去世的股东的资格时,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
    2023-03-26
    250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工作程序是什么
    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工作程序如下:1、改制企业征得资产所有权人或资产所有人代表(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拟定改制方案;2、改制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改制方案,并形成书面决议;3、填报企业名称申请书,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4、申请评估立项,在企业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委托有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5、上报有关材料;6、审批机构审批;7、办理设立登记各项手续。一、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例,主要程序如下:①完善改制方案。拟设立职工持股会的改制企业,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职工持股会议。②改制企业保留国有股权的或需进行国有产权转让的。其股权设置方案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应先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准。③签订发起人协议书。企业改制方案征得全体发起人同意之后,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并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代理设立公司的
    2023-04-03
    109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持有的股份可以转让吗
    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所持股份是否可以依法转让,上市公司的上市股份是否可以依法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转让,非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可以在国家依法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转让。由于在上述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批,大多数企业的普通股只能通过协议转让,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也由不同的股东持有,客观上也具有股权转让的必然性。股份合作制要求全体职工持股。如果允许股权转让,部分职工在股权转让后可能成为非股份制职工,这不符合股份合作制的原则。因此,应禁止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东转让股份。即使必须转让股份,也只能转让普通股,内部职工股不能转让,股份合作制企业转让股份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转让普通股,依法可以转让或者在有关交易场所协议转让的,没有疑问;二是职工在企业内部的股份。如果股份是由员工自己认购的,不允许转让也是不合适的。为解决股份的“流通”和变现问题,企业可以规定股份不得转让给企业以外的人,但允许企业内部职工相
    2023-05-07
    65人看过
  • 劳服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审核
    --------------------------------------------------------------------------------内容提示:审核对象、机关及时限审核依据办事程序监管措施(一)审核对象、机关及时限1.对象:实行股份合作制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2.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就业服务机构。3.时限: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审核完。(二)审核依据《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1994年10月7日劳部发[1994]419号)第六条:各级地方劳动部门就业服务机构和行业部门劳服企业管理机构,应依照《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加强对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第十四条: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采取原有企业改制和组建新企业两种方式设立。新组建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应由3名以上作为发起人,并有20名以上个人股东;原有企业改
    2023-06-05
    415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中的法律空白
    1997年,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积极试行股份合作制。然而,自我国企业改革发展以来,这种以集体为前提的组织形式已不符合现代企业模式:股份合作制企业的集体所有制不明确,职工股的股东权力在地位前提下难以描述。因此,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倡导股份制企业再改革。此外,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也是拟上市企业改制的必由之路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如何将股份合作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只能按照新设公司的程序变更,而新设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明确产权界定一个发展良好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因准备上市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案例。其股权结构为集体股占30%,职工个人股占70%。在改制过程中,我们发现公司现有员工200多人,而公司成立时有600多人持股。他们中只有少数人在离开公司时办理了退职手续
    2023-05-02
    87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有关事项处理说明
    股份合作制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项目概述。项目名称:股份合作制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办理窗口:市政府服务中心、市工商局窗口。承诺时限:①变更名称和地址1个工作日(2)变更负责人、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5个工作日4。收费标准及依据:100元/次(10元/份)。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商行政管理局(1992)4。申请材料:1股份合作制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股份合作制企业分支机构公章)2。股份合作企业分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股份合作企业分公司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当写明具体委托事项、受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股份合作制企业分支机构变更地址的,应当提交变更地址
    2023-05-02
    160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否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否承担有限责任需要根据公司的性质确定。企业的责任形式,是指企业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程度,在实际运行中,当其对外负有债务时,企业应以自己的财产予以偿付,如其债务额等于资产额,则需以全部资产偿付债务,如资不抵债时,属于有限责任企业就需依法宣布破产;如属无限责任企业,则需追溯无限责任股东的其他财产。企业投资者的责任形式,是指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程度。它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限责任投资者他仅以自己投入企业的财产及其收益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是对于无限责任投资者,当企业债务分摊到自己名下的份额低于投入的资本时,他仅以自己投资的资本承担责任即可,而在超过自己投入企业的资本,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承担企业债务摊于自己的份额。可见投资人的责任形式与企业的责任形式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两者不能相互混淆。那么,股份合作制企业对其债务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呢?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法人,以企业全部资
    2023-06-15
    382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股东对企业债务承担哪些责任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对法律规定的责任制度有所了解。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民事(含经济)主体对于其所负债务一般有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两种责任形式。所谓有限责任即有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仅以自己投入的资本及其收益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资不抵债的,其多余部分依法予以免除的责任形式。如某人向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10万元,而公司因经营不善发生亏损,亏损额分摊到他名下的债务为12万元,由于他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则他只需以10万元投资承担责任即可,多余的2万元债务依法予以免除。所谓无限责任即无限清偿责任,指投资人要以其所有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即当其负债超过其投入的资本时,他除以原投入的资本承担债务外,还要以自己的其他财产继续承担债务,清偿完债务为止。例如一个人投入某企业的资本为10万元,而企业债务分摊到他身上的份额为12万元,如他承担的是无限责任,则他除以其投入
    2023-03-01
    128人看过
  • 企业是股份制还是股份制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股份制是股份有限责任的责任形式,其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使用权。英、德两国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情况与启示一、两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一)国有企业的形成scriptsrc="file:///C:/Docments%20and%20Settings/Administrator/My%20Docments/%B9%C9%B7%DD%D3%D0%CF%DE/Article_Show.asp_files/adv_19000000.htm"type="text/javascript"/script英国曾经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推行国有化的典型国家。从20世纪4
    2023-08-07
    64人看过
  •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有必要持股吗
    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是否必须持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职工如何取得股权;第二,是否所有员工都必须持股对于前一个问题,由于我国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有的是新成立的,有的是由原来的企业改制而来,员工持股的情况是不同的。对于新成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通常在企业成立时提前预留职工股权。部分股份由职工认缴,或由职工以资本募集转为持有。职工调出企业时,可按企业有关规定将这部分股份带走或转让。原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存在职工持股两种情况。一是企业将原有的国有或集体资产转为股份,出售给职工。职工转出时,也可以按照规定将股份带走或者转让;二是将职工持有的企业国有股或集体股的一部分进行量化,作为职工在不改变所有制的情况下参与收入分配的一种方式,即职工在企业时,可以按股参与收入分配,员工转出后,其股份将自动收回。严格地说,这种职工持股计划只是职工参与分配的一种补充方式,对于第二个问题,它取决
    2023-05-02
    302人看过
  • 营口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规定
    发布部门:辽宁省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营政发[1995]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实行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相结合的企业组织形式,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小型国有企业。第四条实行股份合作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二)股东(法人、自然人)股权平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三)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享受应有权益,承担有限责任;(四)实行民主管理,表决议案采取一人一票制;(五)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第二章组建程序第五条集体所有制企业和小型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须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主管部门同意。第六条新办股份合作制企业,发起人须与合作者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协议书。第七条集体所有制企业
    2023-06-15
    441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改制,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入股,公司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这企业再被其他公司收购时得到的钱是否应该分给职工呢我想请教一下,一个注册类型为国有的企业在2000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员工有的入了股,还有的职工没入股,现在该企业被另一公司收购,请问得到的钱是否应该也分一部分给那些没入股的呢有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呢律师回复回答:没有法律依据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国有非企业改制的程序是什么1、审计和资产评估拟改制的企业应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审计,对核损后的存量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确认国有资产价值量。土地使用权的评估须由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评估事务所进行。2、制定方案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企业改制方案》的主要内容:企业资产和人员的基本情况、拟改革方式、债权债务的情况、人员安置要求、所需享
    2023-08-17
    78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股份合作制企业申请改制报告是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27
      你问的土地承包家庭成员诉讼主体是: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承包为方式,承包方是农户,农户的户主和成员都不是诉讼中的当事人,农户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当事人。承包方在进行诉讼时,要以农户为单位
    • 股份合作制企业与股份制企业的区别是什么,区别在哪里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1-19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同于一般的股份制企业,它们之间的区别是: 1、经营宗旨不同。股份制企业的经营宗旨是利润最大化,资本增值是公司的最高利益和准则,它是纯竞争性的唯利是图性的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宗旨是贯彻实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股份性质不同。股份制企业的股东一经自由入股,股份(股票)只能横向流动,即可以自由买卖,以转让所有权。 但不能逆向返还,即不能退股;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一部分财产用于
    • 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所持股份可否转让?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0
      无论何种形式的企业,只要是多人共同投资,都存在部分投资者即股东因故需要转让其所持股份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股份可以依法在证券交易所公开转让,部分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股份可以在国家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依法转让。由于在上述交易场所交易的股份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批,故大多数企业的普通股权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转让。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份也由不同股东分别持有,客观上也存在股份转让的必然性。有人认为,股份
    • 为什么说股份合作制企业是企业的经营形式,应当以股份合作制为基础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随着中央确定的“抓大放小”企业改革方针的实施,在我国中小企业中逐步实行了一种名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经营形式。特别是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将股份合作制作为以后,股份合作制经营方式便大面积推广开来,不少城市都开始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对现有企业进行改组与发行,对促进现有企业的改革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 那么,什么是股份合作企业呢股份合作制企业即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方式的企业。所谓股份合作制,是指在企业投资方式上采
    • 公司法适用股份合作制企业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股份合作制企业不适用公司法,适用《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股份合作制企业既不是股份制企业也不是合伙企业,与一般的合作制企业也不同,是在实践中产生并不断发展的新型的企业组织形式。 股份合作企业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