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综合评估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类型、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机关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社区矫正人员应及时报告居住变动、工作变动、重大家庭变动和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的人员。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也应每月向司法机关报告自己的身体状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机关提交病情复查。
监外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百六十七条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总的来说,如果被监外执行,说明当事人构成了刑事犯罪,在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也不是所有罪犯都可以被监外执行。就像是罪犯患有严重的疾病,也必须到司法部门指定的医院去开具医疗诊断证明,没有医疗诊断证明不能申请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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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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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有什么限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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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监外执行中对监外执行有什么限制?河北在线咨询 2021-10-20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的规定,对于被判有期徒刑或拘留的犯罪者,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暂时在监狱外执行。(1)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2)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立,适用于暂时在监狱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情况。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有前款的第二项规定,可以暂时在监狱外执行。适用保险以外的医生可能有社会危险的罪犯和自残的罪犯,不得保险以外的医生。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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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的限制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申请暂于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要注意,这种严重疾病不能是自残自伤的罪犯,而且如果保外就医时可能有社会危险性,则不得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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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有何限制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6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危害社会。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有前款第二项规定,可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保外就医可能存在社会危险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犯罪分子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