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丧失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21:50:53 392 人看过

一、劳动能力丧失国家赔偿标准是什么

1、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计算,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发》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哪些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

1、当事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后,随机抽取专家进行鉴定。

5、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家赔偿标准相关文章
  • 丧失劳动能力国家补助怎么申请
    如果是参保人员,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五条中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如果你原来有工作,且缴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据此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申请给予照顾。如果居民或村民因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向居委会,村委会申请求助并通过他们向民政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待遇,也可以由所在地的党群组织给予相应的帮助。国家只有原则规定,还没有专门的政策性扶持规定。一、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非因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关于印发《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2023-02-24
    113人看过
  • 国家赔偿生命权丧失项目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生命权丧失项目计算标准是什么根据具体案情来计算国家赔偿,具体委托律师代理。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章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第二十五条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二十六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七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
    2023-05-02
    497人看过
  • 国家赔偿法丧生劳动力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修订后的《国家赔偿法》第34条第1款第(二)项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其中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来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释义法条内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等暴力行
    2023-04-06
    416人看过
  • 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
    一、交通事故能不能做劳动能力鉴定交通事故中的检验、鉴定的证据在交通事故诉讼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不仅关系到事故责任的认定,还会影响交通事故索赔的数额。在交通事故中,鉴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酒精含量检验、尸体检验、伤残鉴定、痕迹鉴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一并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这样可最大程度维护权益。在鉴定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计算。二、劳动能力丧失鉴定标准根据劳动能力丧失的伤残鉴定根据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和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致使机体功能障碍,经一段时间的治疗痊愈后,其劳动能力可以恢复;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造成的劳动能力下降或丧失,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治疗仍不能恢复或仅能部分恢复。劳动能力的丧失根据其表现程度一般伤残鉴定可分为四种:(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损伤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或畸形,
    2023-02-28
    132人看过
  • 员工工伤劳动能力丧失怎么赔偿
    工伤造成劳动者劳动能力丧失的,要依据伤残等级确定怎样赔偿,例如造成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每个月支付,为本人工资的9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
    2023-02-28
    475人看过
  • 对于丧失劳动力怎么赔偿?
    对于丧失劳动力的赔偿,一般是涉及到严重的伤残情况,基本就是4级以上伤残。相应的赔偿标准如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关于对间接受害人支付生活费的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受害人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一、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3-06-27
    224人看过
  • 劳动能力丧失的疾病鉴定标准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如下: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3、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4、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5、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6、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4.1.7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4.1.8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7、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8、各种恶性肿瘤(含血液肿瘤)经综合治疗、放疗、化疗无效或术后复
    2023-02-20
    492人看过
  • 白血病导致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是否丧失劳动能力由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丧失劳动力分三种:1、完全丧失劳动力: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3、部分丧失劳动力: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一)各种原因造成脊椎关节骨性融合、生理弯曲消失,全部脊柱曲伸、旋转功能严重障碍,活动范围丧失90%.(二)颈胸椎或腰椎强直性脊椎炎伴髋关节强直。(三)各种原因造成的椎管狭窄经手术治疗不能恢复,造成双肢体功能严重障碍,肌力3级以下(含3级),经电生理证实者。(四)双手掌指关节强直,不能完成抓握动作。(五)肩、肘、腕关节两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双髋或双膝关节或两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消失。(六)一侧下肢经髋关节解脱者。(七)双足或双踝关节畸形伴功能严
    2023-07-16
    279人看过
  • 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
    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是对伤害致残致使不同程序丧失劳动能力的受害人的赔偿。它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与被扶养人生活费三个项目以及其他赔偿。劳动能力是自然人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与体力的总和,是公民健康权的一项重要的人格利益。《解释》采用了相对的劳动能力丧失说,并部分的兼收收入丧失说,其规定的损害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损失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三个方面。(一)、残疾赔偿金《解释》第25条对残疾赔偿金的规定非常明确,可谓标准明确、极易掌握,只要按其规定进行计算便可得到具体赔偿数额。《解释》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替代了原先采用的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标准,两者之间计算结果差距非常大。即《解释》采用的新标准对保护残疾受害人有利,并且用于计算的客观标准无需当事人证举。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副院长在《解
    2023-06-24
    316人看过
  • 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
    丧失劳动力分三种:(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内含三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三)部分丧失劳动力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1)单肢瘫,肌力3级。(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4级(3)单手或单足全肌瘫,肌力2级。(4)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2、长期中度呼吸困难。3、心功能长期在Ⅱ级。4、中度肝功能损害。5、各种疾病造瘘者。6、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7、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8、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半径≤30度。9、双耳听力损失≥91分贝。10、符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5
    2023-02-14
    314人看过
  •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抚养费
    劳动能力的丧失,是指人身伤害致人残废,使其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减损和灭失。《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按照这一规定,造成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范围如下:1.医疗费赔偿医疗费的赔偿,应参照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计算。2.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第一,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赔偿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第二,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否可以提前退休一、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是否可以提前退休1、
    2023-08-10
    197人看过
  • 什么病属于劳动能力丧失
    丧失劳动能力,是已经失去劳动的能力,无法从事劳动。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2023-04-21
    454人看过
  •  丧失劳动力的受害人家属能获得抚养赔偿吗?
    受害人的亲属可能会获得赔偿,以帮助他们因对方丧失劳动能力而受到的损失。这些赔偿金包括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受害人的亲属可能会获得赔偿,以帮助他们因对方丧失劳动能力而受到的损失。这些赔偿金包括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 受 害 人 亲 属 可 以 获 得 哪 些 赔 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受害人可以获得以下赔偿:1. 医疗费:患者因受到侵害,需要接受医疗救治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等。2. 护理费:患者在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如护理中心护理费、护理人员工资等。3. 交通费:患者因参与医疗活动所产生的交通费,如交通费、住宿费等。4.
    2023-09-13
    303人看过
  • 失去劳动能力国家有什么政策
    一、失去劳动能力国家有什么政策如果是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五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如果你原来有工作,且缴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可以据此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申请给予照顾。二、劳动能力的丧失,是指人身伤害致人残废,使其从事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活动的脑力和体力的减损和灭失。
    2023-03-30
    486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赔偿金的标准如下: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 更多>

    #国家赔偿标准
    相关咨询
    • 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丧失劳动能力的判定依据4.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XXX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XXX长期重度呼吸困难。XXX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标准,劳动者能否得到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22
      《国家赔偿法》第27条第1款第(2)项规定:“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2018年工伤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标准怎么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6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在什么情况下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0
      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2)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3)双手或双足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4)完全性(感觉性、运动性或混合性)失语。 (5)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包括由于肌张力增高、共济失调、不自主运动或吞咽肌肉麻痹等,造成日常起居活动障碍,但在他人帮助下可以完成。
    • 为什么劳动能力丧失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6-19
      通常依据劳动能力丧失持续的时间和丧失的程度双重标准来区分。 1、按持续时间可分为暂时性和永久性两种: ①暂时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损伤或疾病引起的机体功能障碍,使机体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受到暂时的影响,但功能障碍恢复后仍可完成其工作; ②永久性劳动能力丧失:是指机体在损伤或疾病以后,尽管经过长期治疗,仍未能治愈,而呈顽固性与持久性,以致不能完成其本职工作或需要改变其原有工种。 2、按丧失程度分为: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