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质押制度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46:39 406 人看过

1。出质人交付合同文本、借据或者借据后,质权人有权扣留该凭证,以限制出质人凭该凭证进一步转让、质押出质债权。2收集水果的权利。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债权的法定孳息。该权利的含义与动产质押中的孳息收取权同义。收取孳息权是质押债权的从属权,应当伴随质押债权的转移而发生。因此,合同债权出质时,孳息一并出质。三是优先权、直接收款权和存款权。动产质押中,质权人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折价等方式实现优先权的目的。4代位权和撤销权。质权的实现主要取决于第三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第三债务人故意使其债务财产增加而不增加或者减少的,将危及其清偿能力,进而损害质权人的利益。质权人行使质权时,实际上已经代替出质人成为质押合同债权的债权人,即第三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出质人享有的权利。因此,质权人也有权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的债务保全措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股权质押合同审查要注意哪些事项,股权质押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一、股权质押合同审查要注意哪些事项股权质押合同审查要注意以下事项:1.债权人应确认提供股权质押的质押人是否真正拥有该股权或者是否对该股权是否有处分权,否则,即使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该合同的效力也存疑,无法达到保障债权的目的。2.不是所有的股权都能进行质押,法律对此有限制条件,即能够提供质押的股权必须是“依法能够转让的股权”,若股权本身是大陆法令禁止或限制转让的,即使签订了股权质押合同,亦属无效。二、股权质押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股权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对质权人的效力和对出质人的效力两方面:1.对质权人的效力。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2.对出质人之效力。出质人以其拥有的股权出质后,该股权作为债权之担保物,在其上设有担保物权,出质人的某些权利因此受到限制。三、股权转让被禁止或受限的情形通常在以下几种情形下,股权转让被禁止或受限: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
    2023-05-06
    277人看过
  • 质押合同质押担保合同书具有法律效力吗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质押合同书通用版范本<p>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p><p>质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p><p>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p><p>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p><p>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p><p>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p><p>基本账户开户行:___
    2023-08-05
    202人看过
  • 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要件问题
    无效的质押合同有下列情形:1、质押物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2、质押物不具体;3、应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4、质押物重复抵押;5、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6、主合同无效;7、以不能抵押的财产设立质押权;8、质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股票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2023-07-12
    69人看过
  • 债权质押是否通知债务人生效,合同债权质押有哪些拘束力
    债权质押需要通知债务人才能生效,债权质押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合同债权质押的约束力有对出质人及对第三债务人有效。一、债权质押是否通知债务人才能生效债权质押要通知债务人才能生效: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应当将应收账款出质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一)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二)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三)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又称第三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
    2023-06-04
    109人看过
  • 债权质押合同的法律约束性
    合同债权质押的约束力包括:1、对出质人的约束力:(1)对出质人的约束和界限。合同债权设定质量后,出质人不得取得、转让、免除或者放弃出质债权;出质债权不得主张抵销;出质债权的内容不得通过延长清偿期或降低利率变更,损害质权人利益,但质权人许可人除外。约束出质人的目的是保护质权人的利益。因此,在不损害质权人利益的情况下,对出质人的约束应该减轻;(2)出质人对第三债务人的催告义务。质权存续期间,出质人不得单独向第三债务人请求支付,但这很容易导致出质债权因诉讼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因此,为了延续诉讼时效,保全出质债权,出质人应采取措施中断诉讼时效。由于出质债权的特殊性,出质人应及时向第三债务人;2、对第三债务人的约束表现。如前所述,第三债务人是出质债权的债务人。合同债权质押对第三债务人的约束表现为:(1)对第三债务人清偿行为的约束。第三债务人接受出质通知或者承诺出质事项后,出质人不得单独清偿。应与出
    2023-07-05
    97人看过
  • 约定不明的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
    1、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3、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一、质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二)
    2023-06-22
    332人看过
  • 债权法律有哪些条件对债权质押具有法律效力
    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主要包括:1、债权是债权人合法所有的;2、质押债权经债务人同意;3、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4、质权人和出质人依法办理了出质登记。自质权出质登记时质权就依法设立。一、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出质人可以转让吗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出质人原则上不能转让。但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可以转让。出质在质押行为中,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出质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二、股权质押是否要登记股权质押需要登记。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三、民法典中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是什么质权的生效要件是: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
    2023-06-24
    322人看过
  • 质权无效后质押合同的效力怎么确认
    质权无效的,签订的质押合同无效,质权人要返还取得的质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
    2023-03-02
    442人看过
  • 债务人租赁的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债务人将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为:债权质押可以担保债权的实现,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一、如何才能订立质押权合同?动产质押合同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而订立的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且需要包含法定必要的内容。二、质押是指什么意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不能质押房地产,如房地产,因为房地产的转让不是占有,而是登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出售的价格优先受偿的物权。财产称为质押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为质押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的质押物或者质
    2023-04-11
    15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债权质押合同无效
    (一)质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质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质押,或质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质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质押行为无效。(二)质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如只在质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质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质押行为无效。(三)应该办理质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质押合同无效。(四)质押物重复抵押的,质押合同无效。法律规定,质押物在质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质押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五)对于通过签订质押合同规避法律的,质押合同无效。如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订立质押合同;或经核实尽管有银行贷款,但企业不是在财产质押后贷款的;或贷款中银行资金不到位的,质押合同无效。(六)主合同无效的,质押合同无效。质押合同系保证合同的一种,是一种从合同,它以担保的主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条件,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七)以
    2023-03-26
    230人看过
  • 主债权转让之后质押权有法律效力吗
    主债权转让之后质押权还有效。第一,质权原则上随债权一并转让,无须得到出质人的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二,质权随债权当然转移,不要求进一步的交付或登记,动产质权及占有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不以转移质物占有为生效要件,登记型权利质权的转让也不以办理转移登记为生效要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4-05-12
    330人看过
  • 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有什么?
    一、什么是票据质押合同?票据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作为持票人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将自己的票据作为质物,设立质权的行为。二、票据质押合同的效力(一)出质人对票据权利的处分权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押不同于转让票据权利,出质人的权利主体资格并没有被剥夺,因此,出质人依然享有处分入质的票据权利。但为了质权人的利益,必须对出质人的处分权加以限制。权利质权中,出质人对入质权利的处分主要包括三种情形:(1)通过法律行为消灭入质的权利,如债权的免除;(2)转让入质的权利,如债权的转让、股权的转让;(3)变更入质的权利,如债权内容的变更。在票据质押中,首先,由于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权利随票据,只要质权人持有票据,出质人就不能依法律行为消灭质权。其次,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权利的变更只能通过更改票据上的文字来实现,质权人虽然现实地持有票据但却不具备更改权,有更改权的票据债务人却未持有票据,因此,没有出质人同意,也不
    2024-01-26
    454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法律效果
    行使代位权的法律效力是:1、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在法院确定代位权成立之前,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权利只受到限制,但没有丧失;2、债权人开始提起代位权诉讼后,债务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的诉讼将受到限制,只能起诉超过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请求金额的部分债务人;3、债权人胜诉后,债务人与债权人、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将全部或部分消除。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1、以径行方式行使代位权这种直接行使的方式便于操作、减少诉讼,符合诉讼经济原则。债权人的代位权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系代位行使债务人现有的权利,对于债务人及第三人影响不大,故此法律对其行使方式加以限制。我国大陆法律不允许使用此种方式。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2023-07-18
    460人看过
  • 质押合同强制执行公证的效力
    一、我国关于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规定我国现行有关强制执行公证的法律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和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8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部部门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联合下发的通知也对强制执行公证进行了明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执行机构负责执
    2023-03-02
    26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权质押法律上效力的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03
      债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是: 1、债权须合法有效,虚构的债权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转让性; 3、用于质押的债权须债务人不享有抗辩权或者自愿放弃抗辩权; 4、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
    • 有法律效力的股权质押合同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9
      股权质押未经登记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股权质押合同是自成立时就已经生效的。当事人没有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不影响质押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登记的质押合同,不得以对抗善意第三人。
    • 什么是债权质押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6
      债权质押生效的条件主要包括: 1、债权是债权人合法所有的; 2、质押债权经债务人同意; 3、当事人订立质押合同; 4、质权人和出质人依法办理了出质登记。自质权出质登记时质权就依法设立。
    • 什么叫合同效力合同效力制度的概念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06
      合同效力,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 债权质押中什么是合法债权?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1
      作为质押标的的债权应当合法有效且无瑕疵。 首先,以不存在的、无效的、或者已经消灭的债权设定质押的,质押无效; 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比如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债权不宜设立质押; 最后,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因次债务人已取得对债务人的时效抗辩权,也不宜设定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