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职工提供夜餐下班后买夜餐受伤定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16:20:56 102 人看过

2008年5月4日21时50分,刚刚结束加班的沈阳某电子有限公司员工张某到厂外小卖部买当晚夜餐和次日早餐等食品返回途中,走到苏家屯区雪莲街加工厂路口南街时,被机动车撞倒,造成重伤。

2008年9月27日,张某向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于2008年11月13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该公司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2009年2月8日维持工伤认定决定。

该公司再次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该公司认为,张某到厂外小卖部买当晚夜餐行为属于下班后自己的自由活动时间,不属于下班路途中,所以不应认定为工伤。一审法院驳回了沈阳某电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公司又提出上诉。

市法院认为,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的原因多种多样,在法律条文规定较为笼统、原则的情况下,工伤认定应依保护劳动者利益的立法原旨正确理解适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界定“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辽宁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在上下班的通常时间内和合理路线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是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的合理延伸,是职工从事本职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上下班行为与其时间、路线以及目的之间存在合乎逻辑的联系,应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做出合理认定。

本案中,张某事发当日21时36分打卡下班后,就近外出购买夜餐及次日早餐,21时50分返回宿舍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造成重伤。沈阳某电子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不提供早餐及加班后夜餐的事实并无异议。张某自备夜餐及早餐的行为是保障正常工作的必须,亦未超过常规的时间和合理的路线,故其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予认定工伤。市法院于近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夜班休息时间伸懒腰受伤成工伤
    案情经过小瑜在某食品有限公司打工,工作时间分两班倒。公司规定上夜班的员工只能在宵夜后进行短暂休息。2012年5月,小瑜恰好轮到上夜班,由于工作量集中于深夜,小瑜于当晚11时吃完夜宵后一直作业到次日凌晨两点。随后,小瑜便到相邻车间休息。约半小时后,睡意朦胧的小瑜习惯性地直起身子,伸了伸懒腰,一不小心,把左手伸进了安装在墙壁上的风扇里,瞬时手指血肉模糊。2012年7月,劳动部门根据小瑜的申请作出决定,认定小瑜的受伤属于工伤。而用人单位于去年年底向三水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劳动部门,并将员工小瑜列为第三人,请求撤销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庭审中,食品公司诉称,当晚小瑜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擅离工作岗位,到隔壁车间偷懒休息才受伤的,其伤害不是发生在工作场所,也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发生的,不符合工伤的构成要件。食品公司还称,风扇安装在较高的地方,一般情况很难碰到,小瑜受伤很可能是自残所致。劳动部门辩称
    2023-06-04
    190人看过
  • 工人夜里工作受伤属于工伤
    一外来打工者夜里在工地受伤,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对此不认可,将劳动行政部门告上法庭,并把打工者列为第三人,请求法院撤销对打工者作出的工伤认定。明明是在夜里干活时受伤,反被用人单位拉上了法庭,这让打工者一筹莫展。近日,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驳回了用人单位的诉讼请求。打工者掉进洞中左腿骨折李小明是河南人,今年37岁。2009年4月1日23时许,李小明在大连湾某建筑工地浇注混凝土施工时,不慎掉进工地上放线用的预留洞中,左腿膝盖部位受伤。第二天到诊所检查,发现左膝外伤,医生建议他去正规医院拍片,做进一步治疗。李小明当时没把自己的伤当回事,以为吃点药就好了。可是几天后,走路都困难了。去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左髌骨骨折,伤势很重。李小明当天即住院治疗,4月28日出院。住院期间,大连某建筑公司承担了医疗费。李小明伤愈后,向大连某建筑公司索要赔偿,但是始终没有达成一致。2009年6月份,李小明委托
    2023-06-05
    146人看过
  • 劳动者下夜班出车祸算工伤吗
    劳动者下夜班出车祸,如果满足以下条件的算工伤:(1)职工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必经线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2)职工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工伤的种类有哪些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伤和重伤。也可分为中度伤、无生命危险的重伤、有生命危险的重伤、危重、存活和不明。2、按致伤因素分类。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起的骨折;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伤。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个伤和多发伤。劳动者在下班路上被人袭击算不算工伤不能算是工伤。但是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范畴。工伤认定应当首先由工伤员工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
    2023-08-02
    310人看过
  • 工伤补偿职工餐吗
    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主要以工伤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为标准。所谓工伤事故发生地,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院伙食费的赔偿,以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为限,工伤事故受害人只要有必要住院治疗或者住院抢救,不论住院时间多长,均应当身其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一、员工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
    2023-02-27
    379人看过
  • 夜班下班途中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夜班下班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如果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23-06-14
    155人看过
  • 下班路上聚餐是否属于工伤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一、下班路上聚餐是否属于工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上下班的路上聚餐发生交通事故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合理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才能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个人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
    2023-06-02
    52人看过
  • 工伤定义下,骑手送餐摔伤算不算?
    算的。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当申请工伤认定,经认定问工伤的,才能算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必须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此可以看出,“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您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
    2023-07-02
    66人看过
  • 上夜班期间外出买烟摔倒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一、上夜班期间外出买烟摔倒受伤,是否属于工伤?1、上夜班期间外出买烟摔倒受伤不属于工伤,出去买烟与工作无关,非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不属于工伤;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请律师有什么用?1、如果请律师,可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对于职工可以享受哪些工伤
    2023-06-11
    108人看过
  • 在公司餐饮店就餐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在公司食堂吃饭受伤算不算工伤,要根据具体的受伤情形而认定结果会不同,如果是因为公司应酬需要就餐,为履行工作任务,而受伤,则属于工伤;如果是因为食堂地滑而受伤,则虽然是处于工作期间,但不在工作场所,并不满足“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要求,即不属于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员工打架受伤算工伤吗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不一定全是工伤,也不一定全部不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
    2023-07-21
    420人看过
  • 餐饮夜间扰民怎么办?
    一、餐饮夜间扰民怎么办?1、当居民对周边噪音进行投诉时,市政府的投诉受理中心会根据噪音的种类,把投诉件根据职责来转交给各个相关的主管部门,而相关部门就会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来对噪音进行查处。2、假如是室内装修活动所发出的噪音、广场高音喇叭、叫卖等噪音,都是由公安机关为主来进行管理的。假如是涉及空调、餐饮店等社会生活而发出的噪音,那么就是以城管为主来进行管理。假如是涉及工业企业等产生的噪音,那么就是由环保局为主来进行管理。假如是涉及道路等交通而发出的噪声,那么就是由交通委为主进行管理。3、归市公安局管理的噪音具体包括:(1)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是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商业经营活动(2)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发出的噪音(3)家用电器、乐器或者是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发出的噪音(4)室内装修活动发出的噪音4、归市城管局管理的噪音具体包括:(1)文化娱乐业
    2023-04-24
    349人看过
  • 美团送餐受伤算工伤吗
    外卖小哥送餐途中摔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认定是工伤。一、员工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了算工伤吗不能。理由:在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外卖送错了哪里赔偿外卖送错了赔偿方式如下:1、外卖送错了属于送餐人员的责任,可以有送餐人员再次下餐进行赔偿;2、外卖送错了,可以要求送餐人员按照外卖
    2023-03-23
    483人看过
  • 长期夜班得重病算不算工伤
    得了职业病,经过鉴定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一、企业职
    2023-04-03
    350人看过
  • 部门聚餐时受伤算不算工伤
    可以,聚会时单位组织的,作为工作的延伸,在这个期间发生伤害是可以申报工伤的。一、没有工伤认定书如何做伤残鉴定需要看此时做的鉴定是什么鉴定。如按工伤赔偿,应先进行工伤鉴定后方可办理工伤伤残鉴定;如按伤害赔偿,可以不经过工伤认定,直接办到司法鉴定所办理伤残鉴定。因此,在未申报工伤认定的情况下,受伤劳动者要做鉴定,主要是看需要做什么鉴定。在一般情况下是做工伤鉴定,但也有可能只是做伤残鉴定。对于前者,没有申报工伤认定是不能做的,但如果是后者,及时没有申报工伤认定也可以做。二、个人工伤申报的时间是否有限制要是个人工伤申请认定的话,其实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不过此时的时间要求与对用人单位的时间要求不一样。作为受伤劳动者在事故发生之后的1年之内,其实都是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而此时申报工伤的部门,其实就是向人力资源社保保障局提出。三、职工工伤报销是单位办理还是个人办理员工发生工伤以后,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报
    2023-06-26
    377人看过
  • 工伤休息期间夜班费福利享受吗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与正常工作时一样。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其中“原工资”按照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一、工伤休养期间工资发放标准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劳动者受工伤在家休养是否有工资劳动者受工伤在家休养有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
    2023-06-20
    16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职工去值夜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职工去值夜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6
      职工去值夜班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职工去值夜班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都属于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
    • 公司夜班聚餐起的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12
      1、公司聚餐后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劳动者在回家途中,且不对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属于工伤;如果不是在合理的下班路线中或者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
    • 私人企业的职工夜晚上下班骑车受伤算工伤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9
      只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而自己骑车摔伤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
    • 单位提供餐生病算不算工伤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23
      单位提供餐生病算工伤。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属于工伤其他时间、地点因疾病死亡不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有关夜间加班受伤算工伤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