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无预售证可以签合同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6 22:13:38 209 人看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商品房的预售业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严格的条件,方能予以进行:

(一)必须足额支付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且成功获取到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照所提供预售的商品房数量来计算,开发商投入到开发建设中的资金必须达到整个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且已经确定了具体的施工进度以及竣工交付日期;

(四)必须向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交预售申请,并且成功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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