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共同居住的权益划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09:34:23 55 人看过

单方面同居多久可以分割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同居不存在年限影响财产分割的情况,对于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只有在涉及到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同居案件。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关系分割财产的步骤是什么

同居者分割财产时,一般可以按照以下的步骤进行:

1、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2、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如果不需要登记的,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

3、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假若财产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权益划分
    一、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权益划分知识产权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若该知识产权收益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取得,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若该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取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知识产权收益属于什么财产知识产权收益
    2023-11-10
    462人看过
  • 情侶分手后共同出资房屋权益划分
    首先,情侣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应该属于共同共有财产。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对这些财产每个共有人都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没有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区分。其次,对于情侣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来说,在分手的时候应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1、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在购房时,如果情侣之间有协议的,当然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2、没有协议的,发生纠纷时,应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情侣双方对共有房屋的分割的范围、期限、方式以及分配方法等,都可通过协商决定。3、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一般法院会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双方的份额。针对情侣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分手时候的划分,人民法院会根据购房时候的出资比例、还贷情况综合考虑,也会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分手后情侣需要
    2023-08-13
    226人看过
  • 长期共同居住是否构成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重婚具有两种形式,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同居可能会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同居生活,这就是事实上的重婚。虽然在民法上并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但是在刑法上对事实上的重婚还是会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以上对于重婚的认定,只要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构成重婚,对于同居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婚姻多久不同居可以自动离婚无论多久都不可自动离婚,持续分居满两年可以成为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参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的婚姻解除方式有两种: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合意,到婚姻登记部门(民政局)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经法院先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20
    380人看过
  • 同性伴侣共同购买房屋的权益划分问题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同居关系解除房产怎么分割1、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同居分手,房产怎么分割,如何分割此时,由于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2、同居后一方购买的房子,同居分手,房产怎么分割,如何分割此时,即使是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3、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同居分手,房产怎么分割,如何分割此种情况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
    2023-08-04
    93人看过
  • 解除同居关系后的财产权益划分问题
    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可以分割的财产,按各自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不宜分割的财产,根据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需要归一方所有,分得该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按照其所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解除同居关系孩子抚养权的归属: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2、已满两周岁的,先由父母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3、已满八周岁的,尊重其真实意愿。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2023-07-03
    377人看过
  • 长期居住权合同是什么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须办理特殊手续,如批准、登记等。一、合同公章复印件有效吗一般情况下,合同以原件为准,也就是说原件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盖红章的合同。而复印件是人们俗称的黑章文件,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复印件和原件核对一致,那么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比原件的法律效力低。除非合同签订双方再复印件上重新签字,并注明“经双方协商,该复印件经双方签字后,与原件享受等同效力”。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要视合同是否具备生效要件。合同生效应当具备以下要件。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约能力,才能成为合格的合同主体
    2023-03-26
    297人看过
  • 离婚时共同还贷的房屋如何划分权益?
    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按具体情况分割。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应均等分割。离婚时,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共同还贷的房屋如何认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
    2023-07-07
    350人看过
  • 居住权益的权属:兄弟俩共同拥有一个房子,权益如何界定?
    不应该,分家证明需要分户,但是分户的前提是,当事人需得有两套房产及以上。如果仅有一套房子肯定是不行的,因为会有一方当事人无处可去。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父子分家可以申请宅基地吗父子分家一般不可以申请宅基地,申请宅基地的法定条件是:1、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2、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3、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法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4、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法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5、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6、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7、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
    2023-07-14
    247人看过
  • 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权益如何划分?
    首先,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购置的财产或有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则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按照双方的出资份额、所作贡献等公平合理地予以分割;如果双方财产混同,无法确认各自出资比例的,则对双方共有财产进行均等分割。其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因继承、赠与等途径所得的合法收入,解除同居关系后原则上归其本人所有。未婚同居的财产分手后怎么分在以往的判例中,对于以夫妻名义同居期间添置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认定及分割问题,法院会充分考虑双方的经济关系、对共同生活的贡献、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同居的时间以及公序良俗等因素,而不会简单地认定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还是个人所有。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根据这条规定,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的经济关系和收入没有特别约定,或者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据属于个人所有,一般会认定为按份共
    2023-08-12
    297人看过
  • 家庭法律:离婚不离家与同居期间财产的权益划分
    离婚不离家同居时期的财产不属于共有财产。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财产时有资助,或者在取得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居关系彩礼是共同财产吗同居给付彩礼不是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而男女双方同居期间不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任意一方在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都不可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彩礼也不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
    2023-07-18
    460人看过
  • 长期居住权合同的性质与作用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须办理特殊手续,如批准、登记等。居住权的概念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
    2023-07-18
    450人看过
  • 如何划分同居夫妻的共同债务
    一、如何划分同居夫妻的共同债务划分同居夫妻的共同债务如下: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是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目的是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之债。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3.需要注意的是,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二、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
    2023-10-12
    259人看过
  • 居住权具有长期性
    居住权,是指特定的公民在自己依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而享有的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居住权的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七个方面:一、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由于居住权人可以对房屋直接行使其权利,但房屋所有人并无为之有积极作为的义务,故居住权属于物权。同时,又由于居住权只有在他人所有的房屋上设定,因而居住权又属于他物权。二、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因为罗马法设立该制度的初衷就是:随着“无夫权婚姻和奴隶的解放日多,每遇家长亡故,那些没有继承权又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就成了问题。因此,丈夫和家主就把一部分家产的使用权、收益权等遗赠给妻或被解放的奴隶,使他们生有所靠,老有所养。”故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团体(如合伙团体)不可以成为居住权主体,其主体范围具有有限性。三、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居住权的客体为他
    2023-03-05
    328人看过
  • 长期居住但没户口有居住权吗
    一、长期居住但没户口有居住权吗没户口,没有居住权,因为户口并不等于有居住权。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起源于罗马法。从渊源看,居住权最早产生于罗马婚姻家庭关系中,而且与财产继承制度紧密相关,最初是作为生活保障的制度设计而存在的。在罗马共和国扩张以前以及扩张后的相当时间里,罗马家庭在其社会生活中居于主要地位。家庭的基础是家长权。与家长权相适应,在财产继承方面实行概括继承制度。在当时的罗马社会,死者往往以遗嘱指定一家子为其财产的概括继承人,而其他非家长继承人一般不能取得家产继承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需要。二、居住权办理程序有哪些吗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具体流程如下:1、登记所需材料:
    2023-06-15
    62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同居财产权益划分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0
      在同居期间,当事人可以签署一份书面协议,规定双方在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这份协议可以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并且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协议的内容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患有严重疾病而未能治愈,在分割财产时,应该给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同居期间办理结婚登记,那么他们可以按照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方式来处理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共有财产分
    • 夫妻分居期间房产财产权益划分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17
      在夫妻分居期间,如果一方全款买房,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非有约定,否则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主张该房产为个人财产,则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房产是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父母出资购买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
    • 长期居住权和居住权有什么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1、没有区别。 2、长期居住权,也叫作居住权。指物权性质的承租人居住于建筑物内的权利。 3、将租赁权视为债权,否认其对第三人有对抗力,因而未能抑制出租人的解约权,使承租人利益得不到足够保护。
    • 情侣分手后共同购房权益划分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
      1、由双方进行协商分割,作为情侣同居并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关系,所以同居财产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财产的划分即可,如果没有协商一致或者是一方不按照协议履行的,直接向法院起诉即可。如果在同居期间,一方有家暴’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权益划分
      四川在线咨询 2024-11-16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夫妻个人财产的概念和范围。夫妻个人财产指的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的财产。这些范围包括: 1. 一方的婚前财产,该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 夫妻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但婚后购置的贵重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