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债务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7 19:12:45 239 人看过

主债务的概念:主债务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债务。主债务是相对于抵押、担保、质押等债务的,抵押、担保、质押等债务是基于原来的债务产生的,是对主债务设定的担保。因此原来基于买卖、借款等基础法律关系产生的债务就是主债务,抵押等产生的的是从债务。

一、担保人保证担保债权的权利有哪些

担保人有下列权利保证担保债权:

1、催告抗辩权,催告抗辩权对保护保证人权利非常有益;

2、先诉抗辩权,保证人在一般保证合同中享有先诉抗辩权;在连带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不享有此权利;

3、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担保人享有主债务人的抗辩权,即使主债务人放弃这些权利,担保人仍然可以行使;

4、基于一般债务人的权利,担保债务来自债务,但它也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债务。因此,担保人也应享有一般债务人应享有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如何设立反担保合同

设立反担保合同是债务人或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反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2、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担保金额;4、反担保人的责任、义务;5、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等。

三、担保与反担保的区别

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主要为:

1、被担保的债权不同。担保所担保的是主债权;反担保所担保的是担保人的追偿权,即附延缓条件的未来债权。

2、当事人不同。在担保中,当事人双方为主债权的债权人和主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权人为主债权人;而反担保中的担保权人不能是主债权的债权人,也不能是主债务人,而是担保中的担保人,反担保人可以是主债务人或第三人,但一般为主债务人。

3、担保人的责任性质不同。担保与主债权为主从关系,担保人须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从属于担保而不从属于债权,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向担保人履行偿还义务时,才发生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4、适用的范围不同。担保既有法定形式又有约定形式,且担保的方式多种多样,适用范围较广;反担保只能是约定的担保,并不是存在于所有的担保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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