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康复服务资格的审定办事须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5:22:43 54 人看过

(一)受理事项:工伤康复服务资格

(二)受理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82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职工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发[2004]23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医疗康复服务机构申请工伤医疗康复服务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4]127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康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办发[2005]187号)。

(三)受理条件:申请承担工伤康复服务的机构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遵守国家有关卫生和工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健全和完善的工伤康复服务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工伤职工就医或康复管理有关规定,建立与工伤保险管理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系统,并有经过培训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

(4)具备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系统联网运行的能力;

(5)具有治疗工伤(含职业病)或职业病康复所必须的专科科室和相应的检查设施;

(6)具有独立核算工伤医疗或康复费用操作方案;

(7)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

(四)提报材料:符合条件且愿意开展工伤医疗或康复服务的机构,须向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处提出工伤康复服务申请。

提出申请时填写《工伤医疗(康复)服务申请表》(附件),并提供下列资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等级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药品监督管理检查合格证明材料,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等复印件;

(3)辅助检查及大型医疗设备配备情况;

(4)工伤康复服务专科特色医疗介绍;

(5)提供工伤康复服务工作方案;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五)办事程序:申请工伤康复服务资格申请的机构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需与原件核对,必要时还需对康复设施、技术和条件进行实地查看),根据工伤保险参保分布情况,在征求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意见后经市劳动保障局局办公会审查批准后,再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

(六)收费情况:不收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工伤职工必须进行工伤康复吗
    工伤康复仅对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进行。工伤康复是按照“先治疗康复、后评残补偿”和立足于“基本康复”的原则,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为工伤残疾人员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其身体功能以及生活处理能力、劳动能力,让其重返工作岗位的一项医疗服务。并费工伤职工都必须进行工伤康复,工伤康复也并非适合于所有工伤职工,工伤职工是否应当进行工伤康复,取决于是否具有康复价值。工伤康复一般适用于骨伤、烧烫伤、神经损伤、职业病。工伤康复由专门的康复治疗机构进行,北京市制定有专门的工伤康复办法,具体程序是先由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申请,人社局委托康复机构评估,作出是否具有康复价值结论,人社局核准后通知工伤职工进行康复治疗。
    2023-02-21
    209人看过
  • 工伤鉴定必须在康复期后进行
    工伤鉴定是否必须在康复期后进行?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没有明确的时间要求。但是,越早越好,鉴定时间对伤残程度不会有任何影响。受伤工人需要等到伤情稳定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受伤程度。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等内固定装置,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前必须将其取出(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等内固定装置不需要取出,一直留在体内)。工伤认定的流程是什么。2。经办部门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经审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当按照经办部门出具的补充材料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补齐。3。经办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的,决定是否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将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一次书面通知申请人。经办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充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
    2023-05-31
    159人看过
  • 商标复审评审当事人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参加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复审、商标争议等评审活动,主要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一、当事人参加商标评审活动的权利1、在商标评审期间依法处分自己的商标权和与商标评审有关的权利;2、申请商标评审人员回避;3、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4、申请查阅本案有关材料;5、依法提交和补充证据材料,有双方当事人的,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主持下进行证据交换,在商标评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进行质证;6、在顾及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方权利的前提下,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以书面形式达成和解;7、申请公开评审;8、在商标评审决定或者裁定做出以前,申请人可以书面要求撤回申请,并说明理由;9、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的决定、裁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当事人参加商标评审活动的义务1、参加商标评审活动,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2、申请回避的
    2023-05-01
    133人看过
  • 工伤康复期是多久,工伤康复期间工资怎么算
    一、工伤康复期是多久《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即康复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后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并享受有关工伤待遇的期限。《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条例》规定的一般不超过12个月,并非每一个工伤职工都需要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而是要根据其伤情、病情来确定。二、工伤康复期的工资怎么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
    2023-06-02
    386人看过
  • 办理工伤伤残鉴定须知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的伤残程度按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该鉴定结论的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对复议结论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者的伤残程度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并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鉴定结论作出裁决;办理工伤伤残鉴定只能是劳动部门进行鉴定,不能自己到医院去鉴定,不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劳动部门鉴定的结果不满意的,只能向上级进行申请复议。工伤伤残鉴定办理流程是什么工伤了怎么办1、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2、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3、根据伤残等级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社保部门申请赔偿。单位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
    2023-07-25
    167人看过
  • 工伤康复最多审批几次
    1、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短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伤情伤势同休息间同能概论;2、停工留薪期般超12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能力鉴定委员确认适延延超12月。3、停工留薪期内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职业病停止工作接受治疗起计算停工留薪期限短确定。一、试用期内工伤待遇有什么试用期内工伤待遇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员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本单位负责。二、工伤可以申请停工留薪吗?工伤可以申请停工留薪。医生出具的病假条可以要
    2023-02-26
    150人看过
  • 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及支付标准(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颁布日期】2008-01-24【实施日期】2008-1-24【发文号】粤劳社〔2008〕19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广东省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及支付标准(试行)》(简称《支付标准》)已经省物价局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颁布单位】【颁布日期】2008-01-24【实施日期】2008-1-24【发文号】粤劳社〔2008〕19号各地级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广东省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及支付标准(试行)》(简称《支付标准》)已经省物价局审核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一、各地要按照《广东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准入标准》(粤劳社办〔2006〕374号)的规定严格管理工伤康复协议机构评审、认定等工作,并依照《广东省工伤康复协议机构康复医疗服务协议书(试行范本)》(粤劳社办〔2007〕277号)与医疗(康复)机构签
    2023-06-09
    175人看过
  • 大连工伤康复资格确认及医疗费结算
    工伤康复资格确认和医疗费结算申请条件:(一)材料申报用人单位向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请,申请需填写《职工工伤康复申请表,并提供公民身份证、工伤认定手续和相关病历资料(其中伤情稳定仍在住院治疗的,申请表中须有治疗医院的意见),由专人负责受理工伤康复申请、确认。(二)待遇审核1、经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确认并登记后,用人单位携带《职工工伤康复申请表、身份证、工伤认定手续,报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2、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建立工伤康复档案,并通知用人单位到指定工伤康复协议机构持医保IC卡(或社保卡)就医进行康复结算。办理地点大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联系方式受理公众办事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办理流程①材料申报:单位结算的材料申报:用人单位向工伤康复协议机构申请,申请需填写《职工工伤康复申请表,并提供公民身份证、工伤认定手续和相关病历资料(其中伤情稳定仍在住院治疗的,申请
    2023-05-29
    350人看过
  • 工伤出院康复时有工资吗
    工伤出院后还有工资。员工因为工作而遭遇到事故的伤害或者是患上职业病,需要暂时停止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的期间,原来的工资福利的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照每月进行支付。停工留薪的时间通常是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的。如果是伤情比较严重的或者是情况特殊的,经过申请之后可以适当进行延长。一、农民工受伤,农民工误工费怎么算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摔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
    2023-03-12
    309人看过
  • 工伤康复认定结果出来前康复费用
    工伤职工尚在停工留薪期内且伤病情相对稳定或旧伤复发并经确认具有康复价值的,可以进行工伤康复,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申请工伤认定时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同时提交相关医疗检查资料。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工伤康复期间住院的伙食补助及工伤康复机构为工伤职工康复所需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发生上述费用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贵州工伤赔偿标准最新工伤赔偿标准(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
    2023-06-28
    141人看过
  • 沈阳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认定须知
    审批事项: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认定办事机构:市人保局办理地点:沈河区八纬路23号联系电话:投诉电话:事项类型:审批事项承诺时限:1月11至13日、6月11至13日收材料,60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批依据:《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沈*发[2001]38号)办理程序:1.愿意承担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并符合《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沈*发[2001]38号)第五条规定的,可向市劳动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提供《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沈*发[2001]38号)第六条中的各项材料。3.市劳动局医疗保险处根据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和提供的材料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医疗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认定。4.审查合格的发给《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5.审查合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与市医保中心签订服务协议(有效期一年)。6.签订的协
    2023-05-10
    175人看过
  • 工伤认定须知工伤认定如何办理
    申请工伤认定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规定的期限,按照法定要求的条件,用人单位或受伤职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工伤处理时间是多久工伤事故处理限期是多久法律上未作出具体的规定。但关于其审理时间如下: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不报案超过48小时怎么办工伤不报案超过48小时,如果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即可。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2023-02-20
    291人看过
  • 职工工伤先康复再鉴定
    北京将逐渐建立先康复、后鉴定,医疗和康复并重的工伤康复制度。昨天,市法制办公布《北京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规定要求,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国家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结合本市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按照要求,行业内费率浮动档次应当向社会公布。逐步建立先康复、后鉴定,医疗和康复并重的工伤康复制度。工伤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发生依法破产、解散、被关闭、被撤销、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的,其一级至四级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已退休的工伤人员,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的工伤待遇,由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障事务机构负责服务
    2023-06-05
    361人看过
  • 境外就业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审核
    --------------------------------------------------------------------------------内容提示:审核对象、机关及时限审核依据办事程序监管措施(一)审核对象、机关及时限1.对象:从事境外就业服务工作的职介机构。2.机关:省劳动保障厅。3.时限:省劳动保障厅自接到申请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审核完。(二)审核依据《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管理规定》(1992年11月14日劳力字[1992]63号)第四条:境外就业服务机构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劳动部《职业介绍暂行规定》成立的职业介绍机构;(二)拥有常年固定的服务场所,配有专职从事境外就业服务的工作人员,具有健全、严格的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守则;(三)所在地区境外就业渠道稳定,拥有一定数量到境外就业的服务对象;(四)所在地区公安机关有护照颁发权。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
    2023-06-05
    10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工伤伤残鉴定必须康复才能鉴定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2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工伤鉴定是不是必须要康复检查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1
      工伤职工,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单位和职工一起去做鉴定,也可以职工本人和近亲属一起去做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
    • 康复服务项目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
      康复功能评定、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其他治疗、康复评估、康复训练。
    • 不做工伤康复康复鉴定如何做啊?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05
      我为你介绍一下不做工伤康复康复鉴定的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 残疾人社区康复的服务对象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0-28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社区康复主要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康复医疗、培训指导、心理支持、知识普及、用品、康复咨询、介绍、信息等服务。(1)康复医疗服务主要为残疾人提供诊断、功能评估、康复治疗、康复护理、家庭康复床和转诊服务等。(2)培训指导服务主要包括为需要康复培训的残疾人制定培训计划,教授培训方法,指导使用矫形器和制作简单的培训设备,评估培训效果;(3)心理咨询服务,通过了解、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