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转让房地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09:00:39 260 人看过

房地产的转让必须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地产权利人,而房地产的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一、房地产转让方式主要有: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必须注意,城市房地产买卖中的地产只能转移使用权,所有权仍属于国家。

2.房地产赠予: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3.其他合法方式:

①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②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③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④以房地产抵债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相关文章
  • 房地产什么情况下不能进行广告策划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一、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要怎么过户没有房产证的二手房是不能过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二、无产权证的房产能否过户转
    2023-03-19
    28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在当地当兵
    不是本地户口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在常住地应征入伍。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秃头能当兵吗可以。当兵需要的条件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身高标准的调整,男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60厘米以上,调整为162厘米以上;女青年的身高标准由158厘米以上,调整为160厘米以上,还规定了不同兵种新兵的身高限度。二、是体重标准的调整,对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三、是视力标准的调整,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在校大学生报名应征的,右眼裸眼视力从4.8放宽到4.6,左眼裸眼视力从4.6放宽至4.5。四、是血常规、尿检等一些辅助性检查项目,重新明确了标准限度和
    2023-07-22
    262人看过
  • 有没有可能在不转让所有权的情况下支付土地出让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经济适用住房在不进行权属转移的情况下也能缴纳土地出让金,当事人在居住5年后即可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的完整产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的买受人财产权利有限。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足5年的,不得直接在市场上交易。如果购房者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政府将根据原价并考虑折旧、价格水平等因素回购经济适用房。买受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买受人挂牌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按照当时同一地区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支付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时间。具体支付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以优先回购;购房者也可以按照政府规定的标准向政府支付相关土地收益价款后,获得全部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应当明确上述规定,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和住房困难
    2023-05-08
    468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转让宅基地不合法
    1、转给不符合条件的受让人农户的宅基地可以转让,但不是任何人都可以做为受让人接收转让的宅基地。例如农户把宅基地转让给非本村集体成员、公司法人和非农业户口的人都不合法,转让不受法律保护。2、违背了“一户一宅”规定国家有明文规定一个户口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转让中受让人在转让前没有宅基地,转让成功后只有一片宅基地。总而言之,转让中如果受让人拥有超过两块宅地的就是不合法。3、违背了“地随房走”原则宅基地所有权不属于个人,农户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转让过程中,受让人实际得到的是房屋,而宅基地使用权附着在房屋上。所以,农户单独进行宅基地转让是不合法的,必须要在宅基地上建好房,建好后转让房屋,才能让宅基地被转出去。4、违规审核宅基地转让是否合法有专门部门审核。如果审批转让条件的部门违规操作,存在违规审核的宅基地转让是不合法的。综上,农户转让宅基地时一定要在规定范围内办事,按宅基地转让
    2023-08-17
    48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转弯让直行?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拐弯让直行发生交通事故的,直行车全责的情况如下:1、左转弯的车辆已经是在转弯过程中了,直行车由于没注意而撞上转弯车,应当由直行车负责;2、直行车所行驶的方向前方路口有让行的标识,但是直行车未让行,而导致与转弯相撞,直行车负全责;3、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直行车闯红灯,与按照信号灯正常左转的车辆相撞,直行车负全责;4、车辆行驶至无交通指示的路口时,要按照右侧先行的规则,也就是说,无论右侧来车是直行车还是转弯车,都应当让右侧车辆先行,直行车未让行的负全责。转弯和直行车辆的交通规则:1、直行车辆在主路行驶,右转车辆准备从辅路并入主路时,直行车辆应当先行。2、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交通标志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进入交叉路口前应当停车等候,然后按照下列原则让车辆优先通行:(1)直行车辆让右边道路的车先来;(2)转动机动车让直行机动车先行;(3)对向行驶的机动车,右转车辆让左转车
    2023-08-14
    495人看过
  •  房地产合同转让限制情况
    以下情况禁止房地产转让:1. 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2.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采取查封或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3. 依照法律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4.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5. 权属存在争议;6.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以下情况禁止房地产转让: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相关法规规定;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采取查封或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3.依照法律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5.权属存在争议;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 房 地 产 转 让 的 法 律 规 定 】根据素材2,房地产转让程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房地产转让当事人需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其次,在签订合同后90日内,当事
    2023-09-19
    140人看过
  • 公司持有房产情况下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与公司名下房产能不能处理是没有关系的,股权转让是股东权益转让的行为,股东以其出资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一、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怎么办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设定目标公司债务风险负担或担保条款,约定转让人负责偿还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前的债务。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有关隐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按约应该依法缴纳认缴的出资,同时享有公司实际股东的分红权利及其他股东权益。在实践中,因为股权在显明股东名下,因此可能存在显明股东将股权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行为,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上述行为的无效,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隐名股东希望显明化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将自己的股东身份登记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登记。三、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什么有限责任公司又
    2023-04-11
    62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有特别规定?
    该段内容讲述了股权转让的时间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及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存在时间限制,具体如下: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及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东转让股权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哪 些 人 可 以 转 让 股 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公司法对于转让股权的规定可能略有不同,但总体来说,股权转让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经过相关程序。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关注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2023-09-08
    67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转租是合法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禁止转租
    房屋转租的法律条件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的行为。合法转租必须满足两个必要条件:法律条件1:转租必须经房屋所有人批准。转租不属于正常使用范围,必须经房屋所有人同意,否则无效。法律条件二:转租的租金不应高于原租金,确实需要合理增加,增加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人。租金是房屋的收入,应由房屋所有人取得。非法转租未经房屋所有人同意转租或者寻求租金差价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房屋。在不转租的情况下,三种房屋是不允许转租的,即“承租人拖欠租金”、“承租人擅自建房”和“预租商品房”。第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方可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房承租人不得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通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第三,房屋转租期间,原租赁合
    2023-05-08
    239人看过
  • 转让宅基地使用权,什么情况下无效
    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一、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满足的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二、宅基地的申请及批准的相关法律规定: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第八条农
    2023-03-16
    230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土地转让金怎么算
    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其出让金数额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标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
    2023-04-16
    6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的二手房转让需要进行房产估价?
    (1)购买房屋时可能需要房地产估价交易双方当事人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此外,交易双方为确定合理的交易价格,也可以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价作为交易价格的参考。(2)申请抵押贷款时需要房地产估价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抵押人以抵押物作为还款的担保,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要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借款人为了证实其拥有的房地产价值,确定其可能获得的贷款金额,也会委托估价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3)进行房地产保险时需要房地产估价房地产保险估价,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是评估可能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遭受损失折建筑物的价值。(4)遇到征地和房屋拆迁时,需进行补偿估价(5)发生
    2023-04-27
    421人看过
  • 房地产纠纷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可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一、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二、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三、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四、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五、平等主体间的其他以房屋或土地为标的物的纠纷。其中,对下列房地产纠纷应先经有关的行政管理机关裁决,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须以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
    2023-06-10
    443人看过
  • 哪些房地产不得转让,不能转让的房地产有哪些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一、买房改房应该注意什么在房改房中,只有产权性质为“成本价购买”的房产可以直接上市交易。此外,它也只出售给只能承受独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条件的职工。在面积和销售对象上,都有相当严格的限制。买房改房应该注意的事项主要有:第一、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这可以通过房管部门查验便一目了然。假如有人以种种借口解释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可靠?特别是,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
    2023-04-05
    131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建设用地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禁止转让房地产, 因而不能房地产转让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9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是一种灵活性安排,既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包括将来法律、行政法规就新的情况作出
    •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禁止转让房地产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6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是一种灵活性安排,既包括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包括将来法律、行政法规就新的情况作出
    • 不确定债权能否转让,什么情况下不能转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5
      1、一般情况下可以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 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 主张。 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
    • 转让费在什么情况下能够退回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7
      一般是不能退的,但是还是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确定。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以及《民法典
    • 房地产不得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会导致房子无效转让后果?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7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5、权属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卖人民法院查封房屋行为无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