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控制证券结算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结算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称“登记结算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直接与登记结算公司进行清算、交收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或经登记结算公司确认的参与与登记结算公司直接进行清算、交收的责任人(以下统称“会员”)。
第四条会员须以法人名义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资金结算帐户。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结算备付金是指会员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的资金结算帐户内存放的、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
会员应在其资金结算帐户上备有足额资金,以满足资金交收的需要。
第六条会员资金结算帐户的余额不得低于登记结算公司规定的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
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由登记结算公司每季度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根据会员上一季度日平均交易金额的10%进行计算、调整。计算公式为:
上季度总交易金额本季度最低结算备付金=——————————×10%上季度交易天数
第七条遇下列情况之一,登记结算公司可视具体情况调整所有会员或个别会员的最低结算备付金缴存比例与时间:
一、市场总体的日平均交易量出现巨额变动的;
二、会员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影响其正常交收的;
三、会员多次出现交收违约的;
四、登记结算公司认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最低结算备付金可用于会员应急交收,但不能用做其他用途。因交收或其它原因造成最低结算备付金不足的,会员须在次日补足。
第九条登记结算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对会员资金结算帐户的结算备付金余额计付利息。
第十条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会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市场达成的交易结果,对其资金结算帐户进行应收应付的簿记处理。
第十一条会员在登记结算公司的资金结算帐户的余额不足以支付交收日所需资金时,须于当日及时补足。不能及时补足者,登记结算公司对其透支部分按第一天万分之三点六六、第二天起每天千分之五的比例计收违约金。
第十二条会员如连续三天出现资金结算帐户透支或不能补足最低备付金,或一次性透支数额巨大,登记结算公司有权视具体风险状况要求其提供抵押品,有权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以下措施。
1、限制转指定
2、限制买入额数量或暂停买入
3、暂停自营业务或代理业务
第十三条会员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资金结算帐户时,应预留其在银行的收款帐户。会员可在留足最低结算备付金限额和满足当日资金交收的前提下,通过登记结算公司将多余资金划出,登记结算公司在收到会员的划出指令并审核无误后将资金划至其预留的银行帐户内。
第十四条会员需变更资金结算帐户登记资料时,应及时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帐户登记资料的变更手续。
第十五条会员应使用“参与人远程操作平台(PROP)进行资金结算帐户的资金划拨,及时收取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资金结算电子数据,并依据该数据建立结算资金帐务。除特殊约定外,登记结算公司不提供书面凭证。
第十六条会员因故终止营业,须在结清其资金结算帐户资金余额后,方可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撤销资金结算帐户。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除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外,由登记结算公司予以修改补充。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负责解释。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登记托管与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255人看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三)
232人看过
-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253人看过
-
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的决定
452人看过
-
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时怎样进行会计核算
81人看过
-
证监会拟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两条款
145人看过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
上海证券结算所证券登记规则第五条条文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8证券应当登记在证券持有人本人名下,本公司出具的证券登记记录是证券持有人持有证券的合法证明。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可以将证券登记在名义持有人名下。名义持有人依法享有作为证券持有人的相关权利,同时应当对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承担相应的义务,证券权益拥有人通过名义持有人实现其相关权利。名义持有人行使证券持有人相关权利时,应当事先征求其名下证券权益拥有人的意见,并按其意见办理,不得损害证券权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银行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具体内容是什么体内容是什么?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05结算银行应保证本公司对资金结算账户资金的及时、准确、安全调度,并应对证券结算资金动态作研究分析,做好相应资金头寸的管理和调度工作。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22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以下简称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登记、托管和结算适用本办法。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的登记、托管和结算适用《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
-
制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收担保品管理办法》目的是?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交收担保品管理办法》第一条的规定,为规范对结算参与人交收担保品的管理,维护结算系统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