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不平等的劳动合同法律上有规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8:31:28 276 人看过

不平等劳务合同在法律上生效。劳务合同是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合同。从法律角度来说,只要是具备相应民事权利能力的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也不损害他方利益的不公平的合同条款也可以是有效的。

劳动派遣劳动不平等的实质:临时工制度的回归

实践中劳动派遣已凸现出的弊端之一是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劳动不平等从而形成强资本弱劳工更弱派遣工的格局。王全兴教授认为劳动派遣在一定意义上是对劳动制度改革中已经取消的临时工制度的回归即是说临时工和正式工在理论和制度上本来是岗位化概念即临时工是临时性季节

实践中劳动派遣已凸现出的弊端之一是派遣工与正式工之间劳动不平等从而形成强资本弱劳工更弱派遣工的格局。王全兴教授认为劳动派遣在一定意义上是对劳动制度改革中已经取消的临时工制度的回归即是说临时工和正式工在理论和制度上本来是岗位化概念即临时工是临时性季节性岗位的用工正式工是常年性岗位的用工而以往实践中的临时工制度却以身份化和劳动不平等为特征将临时工这种用工形式扩展适用于常年性岗位使临时工成为一种区别于正式工的身份其劳动待遇低于在常年性岗位工作的正式工劳动法实施后由于劳动合同制的全面推行国家取消了企业的临时工制度而现阶段的劳动派遣其适用范围已不限于边缘性辅助性或临时性季节性岗位于是在核心岗位或常年性岗位并存着派遣工和正式工使派遣工也成为劳动待遇低于正式工的一种身份这实际上回归到了原来的临时工制度甚至派遣工的地位还不及当年的临时工。

我国现阶段劳动派遣实践中出现的劳动不平等现象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劳动力市场供求的严重失衡;二是要派企业和派遣机构的营利性;三是派遣工的法律地位相对劣于正式工无论在要派企业中还是在派遣机构中派遣工的法律地位皆不甚确定和稳定由于派遣工的职业安定存在问题其在要派企业中的劳动待遇平等就更难得到保障也正是由于派遣工法律地位的确定性和稳定性低而难以像正式工那样寻求工会保护;四是立法的缺失现行劳动立法以调整一般形态劳动关系为主对劳动派遣之类的特殊形态劳动关系则少有规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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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1日 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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