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侵占罪中“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6:12:25 185 人看过

侵占罪是修订刑法增设的一种新的侵犯财产犯罪,我国刑法过去一直没有侵占罪的规定。对这一新罪名的理论研究相对较少,因而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常会遇到一些问题,本文拟就关于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认定作一分析,以求教于同仁。

侵占罪是指行为人将自己代为保管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或者行为人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拒不交出或拒不退还是侵占罪的必备要件,它对正确的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因而正确界定拒不退还或交出非常重要。理论界对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有着不同理解,其中最主要有二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论有无权利人是否向侵占行为人提出请求,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侵占行为而且事实上没有将他人财物交出或退还即可构成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第二种观点认为:拒不交出或退还是行为人侵占他人财物后,经权利人向其要求交出或退还而拒绝交出或退还他人财物的行为①。这两种观点各有其合理性的一方,但不能全面地反映拒不退还或交出的内涵。后一种观点以权利人的要求作为拒不退还或交出的前提,会放纵部分犯罪,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托管之物后携带该财物逃匿后,权利人难觅其踪,因而无法向行为人请求返还的。这种行为若机械按此规定则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一种观点要求过严,只要求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侵占行为而事实上未予退还或交出即可,无须权利人的请求,即可构成拒不退还或交出,此种理解无疑扩大了打击面,其不符合本条尽量缩小打击面的立法旨意。

下面笔者就如何认定拒不退还或交出,即对拒不退还、拒不交出须符合条件作以下分析。

一、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权利人的请求·

所谓拒不退还、拒不交出,拒从其字面意义来看,就是拒绝,拒绝的来源应自对方的请求,即拒绝必有请求。权利人的请求返还或交出的行为应当作为认定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前提条件,即一般情况下,倘若没有权利人的请求行为即不能认定行为人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

(一)这里享有请求权的权利人一般情况下,可以是保管物的委托人、遗忘物的遗忘者、埋藏物的埋藏者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继承人,以及特定情况下的国家有关机关,一般情况下,权利人自己即可行使请求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权利人可由有关国家机关来行使请求权,如某甲将某物遗忘,某乙侵占后,某甲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过侦查,得知某乙侵占该物,公安机关直接要求某乙交出该物,只有权利人才能行使请求权,权利人以外的人行使请求权的,不产生法律上的效果。

(二)请求必须是向侵占行为人本人提出,特殊情形下可向侵占物之实际控制人提出。权利人之请求必须是向侵占行为人本人提出,向其他人提出的,侵占行为人并不知权利人之请求而未返还财物或交出财物的,不构成本罪。如:权利人不知谁是侵占人只是盲目地要求退还或交出,如刊登寻物启事,向非侵占人要求主张等,不属于本罪中的要求。这里所指的特殊情形下,可向侵占物之实际控制人提出请求,是指侵占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占他人财物后将财产委托他人后逃匿,而权利人无法找到侵占人提出主张而向财产实际控制人提出主张,财产实际控制人在权利人提出相应的证明和请求后,仍不退还和交出财物,亦可构成本罪。

(三)视为行使请求权的情况——权利人未行使请求权的例外。

一般情况下,权利人均可自由地行使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权利人明知侵占人是谁,侵占行为人以侵占财产为目的,携带财产逃匿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为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应当视为权利人已作请求,即只要存在侵占行为人侵占财产逃匿情形的即成立拒不退还或交出,权利人无须向侵占行为人行使请求权。这种视为行使请求权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权利人必须明确谁是侵占人。(2)权利人有请求的意思,因侵占行为人逃匿而无法行使请求权。(3)侵害人财产是以侵占财产为目的而携带财产逃匿而不是基于其他原因,如侵占行为人因外出治病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权利人无法要求主张时,则不能视为已请求。

二、拒不退还、拒不交出必须是侵占行为人作出的,这是本罪的必备要件

(一)拒不退还、拒不交出行为的主体是侵占行为人,即接受请求的对象,一般是侵占行为人,特殊情形下,侵占实际控制人亦可构成共犯。其他人即或与侵占行为人相关联的人作出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意思表示均不构成本罪。

(二)拒不退还、拒不交出是能为而不为。即侵占行为人有能力作出退还或交出财物的行为,却以侵占财产为目的而未为之。倘若行为人未作出归还的行为,如客观上侵占他人财产,却因生病等原因而不能退还或交出,虽经权利人请求,亦不构成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但若将侵占财产用于挥霍、浪费而无法归还的,亦应认定为能为而不为,因为侵占行为人对挥霍行为可以控制。

(三)拒不退还的形式,可以是明示的方法,亦可是默示的方法,可表现为多种形式:(1)权利人要求返还时侵占行为人主张不返还。(2)取得财物后逃匿而事实上不予返还。(3)以各种理由编制骗局以达到不返还或交出②。这种拒不返还或交出可以直接向权利人作出不予退还或交出,亦可表现为表面答应退还或交出,而实际上不予退还或交出,或根本不向请求人表示而不予退还或交出。这里的不要求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只要求侵占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即可。

三、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时间界限

拒不返还或拒不交出的何时为界,这涉及罪与非罪的问题。如何界定一适当的时间界限非常重要。目前司法界存在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以权利人请求后即遭拒绝时成立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第二种以一审审理终结前作为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成立的时间界限的主张;第三种认为应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自诉时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间界限。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其理由:(1)第一种观点过于严格。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是当事人在权利人向侵占行为人主张权利后,通常有权利人经多次主张才能实现。若以权利人请求即遭拒绝为其成立时间界限,则无疑扩大惩罚面,对于那些一经过要求遭拒绝后过后不久又予退还或交出他人财物的行为,没有刑事惩罚的必要性,而且一般情形下当事人也不会提起自诉,以此为时间界限,缺乏实用的根据。另外,有的权利人因侵占行为人携带财产逃匿因而无法向侵占行为人提出要求,此种情形下若仍以权利人请求即遭拒绝为其成立时间界限,显然难以成立。(2)以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终结前作为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为时间界限,则往往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导致法院审判活动对象见于一个不稳定的事实,即行为人庭审中退赃行为可以左右法院的庭审,交出或退还财物就不构成犯罪,反之,就可定罪。几时交出或退还财物就几时终止庭审,难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而且也不符合定罪量刑理论即行为人在诉讼活动中的表现只是量刑的情节,而非定罪的根据③。(3)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人民法院立案前为仍拒不退还、拒不交出的时间界限,此种观点能够较好地克服前述两种观点的弊端,而且操作性强。按此标准,第一,对于在自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前,侵占行为人已退还或交出的不作为犯罪处理;第二,对于自诉人向人民法院告诉后在一审终审前这一期间内主动返还或交出侵占财物的,其行为已构成侵占罪,但原告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案件,不作犯罪处理,对于原告未撤诉的,可以从轻处理。由此可见,此种标准相对于第一种观点而言,缩小了打击面,符合本罪立法本意,而且不以权利人的主张要求的提出与否为标准,更具可操作性。针对第二种观点而言,仅把当事人庭审的诉讼活动只作为量刑的一个情节,不作为定罪根据,符合刑法相关理论,从而有力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侵占罪中拒不退还或交出应作如下表述:侵占行为人实施侵占行为后,权利人向其主张要求或侵占行为人携带财产逃匿而使权利人无法请求的,侵占行为人有能力返还或交出侵占财产的,在权利人告诉人民法院之前仍不归还的,即构成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

参考书目:

①参见李世军《侵占罪浅析》,载《法学评论》1998年第6期;

②参见邓斌《侵占罪几个问题的探讨》,载《法制与社会发展》1999年第4期;

③参见黄祥责《侵占罪若干适用问题探析》,载《法学评论》2000年第4期。

——作者单位:黄山市人民检察院

一、非法占有能协商吗

非法占有构成侵占罪的,属于刑事自诉案件,不告不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将自己代为收管的他人财物或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根据法律规定,犯侵占罪的,一般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6: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探讨侵占罪中拒不返还财物的认定方法
    不归还他人的财物是指个人或组织在应当归还他人财物时拒绝归还或继续占有,包括明确表示愿意归还并提供了证据证明这些财物属于他们,但后来又擅自处理或欺骗手段拒不退还,或者已经非法处分且拒绝归还或赔偿。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这种行为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或者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不归还他人的财物,是指依照法律和协议,当个人或组织应当将他人的财物归还时,拒绝归还而继续占有。例如,财物所有人明确表示愿意归还,并且提供了证据证明这些财物属于他们,行为人仍然拒绝归还。或者,即使表示愿意归还,但后来又擅自处理,实际上无法归还。或者采用欺骗手段,如谎称财物被盗或丢失,而拒绝归还。或者携带财物逃离他乡,而拒绝归还。或者已经非法处分,而拒绝归还或者赔偿。至于“拒不退还”行为状态的具体体现,可能是直接拒绝,也可能是通过隐瞒真相的欺诈方法达到拒不退还的效果。《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2023-11-09
    202人看过
  • 侵占罪什么是拒不退还
    法律综合知识
    在刑法典定义中的侵占罪中,“拒不交还”这一表述主要是指行为人有能力并且应当依据法律或约定将他人的财产退还给原所有者,却故意拒绝这样做。例如,当财产所有者明确要求返还其财产且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财产确实属于其所有时,行为人仍然无视这一事实,明确表达出不会归还的意愿;或者尽管表面上表示愿意归还,但在事后却私自处理这些财产,导致实际上无法实现真正的返还;或者通过编造诸如财物被盗窃、遗失等虚假理由来掩盖自己的真实意图,从而拒绝返还;或者在明知已经非法处置了他人财产后,仍然拒绝追回或赔偿等情况。《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024-05-14
    311人看过
  • 浅析抢劫罪的认定
    抢劫罪的定义什么是抢劫罪?刑法著作中主要有5种不同的定义。第一种: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第二种: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抢取财物的行为。第三种: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第四种: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方法,夺走其财物的行为。第五种: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在场人当场实施暴力、胁迫或者采用其他当场侵犯人身的方法,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当场夺走其财物的行为。第一种定义见之于多数著作,可谓通说。其基本上是以抢劫罪罪状的表述为基础,只是增加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足之处是未能使抢劫罪的客观要件更具体化、明确化,而且用
    2023-06-11
    334人看过
  • 浅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生效罪是执行阶段出现的妨害司法罪的一种,具体规定在刑法第313条,即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怎样理解它的犯罪对象、主体、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结合法学理论和实践理解阐明如下。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构成(一)拒执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惟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本罪拒不执行的对象,是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这里包括两层含义:(1)是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和裁定。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就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裁定
    2023-04-25
    472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构成要素浅析
    (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二
    2023-07-02
    87人看过
  • 浅析侵占罪与盗窃罪的适用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均属于侵财型犯罪,侵犯的法益均是财产权,主观反面均表现为非法占有支配下的故意,且客观行为均不要求以暴力或者威胁为必要,故两者在实践认定中存在混淆之处。把握两者之间的适用界限,对于正确适用刑法及保护法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一、行为对象的差异。侵占罪的行为对象是行为人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行为人在实施侵占犯罪行为之前,便已经对财物形成合法的占有关系。与此相反,盗窃罪的行为对象并不以合法占有关系的存在为前提,事实上盗窃罪的行为对象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行为人本事并不占有。二、行为构成的差异。侵占罪中的行为人往往采取欺诈等方式,将已经占有的他人财物,局部给予他人,也正因如此,侵占罪侵犯财产权的行为构成是合法占有转为非法占有。而盗窃罪中的行为人因自始至终均不具有合法占有权,故其通常实施的秘密窃取行为本质意义上是对他人合法占有的侵害,盗窃行为构成便是非法侵害转为非法占有,
    2023-06-11
    276人看过
  • 浅析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认定书还没有联网,所以网上一般查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作出事故的责任认定后,会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给各方当事人。当然也可以直接打电话或到当地交警部门具体查询。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一、无证驾驶的相关注意事项(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
    2023-03-06
    87人看过
  • 浅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实践中的适用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确存在种种不确定的因素,使得在司法认定上不一致,故此笔者撰文探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在实践中的相关问题。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司法现状据相关权利部门统计,恶意欠薪入刑后,全国各地已向公安部门移送300多起恶意欠薪案件,公安部门依法移送审查起诉200多起,已经判罪的有7起。各个省市也是刚刚才有关于恶意欠薪获刑的司法审判,然而仍有许多地区还未有相关的信息。而在现今的恶意欠薪的实际情况却仍然不容乐观,拖工资和跑路老板的现象仍时常发生,显然刑法的适用与实际的现状是不相符的。二、在实践中认定的
    2023-06-05
    320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认定定罪量刑分析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包括:(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
    2023-04-25
    311人看过
  • 意向金拒不退还侵占罪如何追责
    关于意向金未能按约定退还是否构成侵占罪这一问题,实际上,意向金拒不退还仅能被定性为一种常见的民事纠纷。侵占罪,即指个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擅自将受托人或他人代为管理之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占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较大,却拒绝归还的犯罪行为。因此,当遇到意向金未能按时退还的情况时,我们首先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争端。若协商无果,则可选择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在此过程中,你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确实收到了你支付的意向金,并且没有合理的理由拒绝返还。法院将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出公正的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4-08-23
    395人看过
  • 从本案浅析绑架罪的认定
    2006年10月2日13时许,被告人张某在一辆农公交专线车上见到偶遇的一学生戴某(男,1993年3月18日生,被害人)。到汽车站下车后,张某主动与戴某搭讪。在了解到戴某的家庭情况后,张某遂产生将戴某带到南京以向戴某家人要钱的想法。随后,张某以戴某父亲与人抢劫分赃不均、现有人要将戴父带到南京并以戴某做保障为借口,将戴某哄骗至南京并暂住在南京市一家酒店。当晚23时许,被告人张某打电话到戴家,要求戴家第二天付给8万元人民币并不许报警,否则戴某将有危险。次日上午,被告人张某又多次打电话到戴家威胁。其间,被害人戴某乘被告人外出之机经与家人电话联系并得知自己被骗后即离开酒店到当地公安机关求助,后警方在南京将被告人张某抓获。公诉机关以绑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等方法强行索取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绑架罪名,经查,被告人张某
    2023-06-11
    141人看过
  •  侵占罪中侵占的定义
    侵占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根据我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二者所说的侵占含义包括盗窃、诈骗、贪污、抢夺等各种财产犯罪,还包括侵犯财产的各种民事侵权行为、各种利用职务的行政渎职行为。侵占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我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这二者所说的侵占的含义都是广义的,所指的是侵犯财产,包括盗窃、诈骗、贪污、抢夺等各种财产犯罪,还包括侵犯财产的各种民事侵权行为、各种利用职务的行政渎职行为。 侵 占 罪 涵 义 : 广 义 侵 占 与 财 产 犯 罪侵占罪是指在合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情况下,以占有为目的,违背他人意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广义侵占罪是指不仅包括狭义侵占罪,还包括侵占他人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等行为。这些行为都是违背他人意志,非法占有他人财
    2023-09-14
    207人看过
  • 侵占罪拒不归还的标准怎么界定
    一、侵占罪拒不归还的标准怎么界定对于侵占罪中“拒不归还”之概念,若将其定义为:在未经同意或者合法授权之下,擅自占有他人所托付或者所遗留的贵重物品,如金钱、贵金属等,且无论数量大小均不予返还,则可认定为构成此项犯罪行为。根據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若该种行为导致的财物价值数额达到一定程度(即所谓“数额较大”),那么行为人将会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而如果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值得注意的是,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必须由受害者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得到审理和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2024-08-02
    248人看过
  • 职务侵占罪认定中的三个争议问题剖析(3)
    非法占为己有是否应从字面意义上进行文义解释?有人认为,只有行为人将财物转移归行为人本人所有,才能成立职务侵占罪;如果把财物转移给本人以外的他人所有的,则无法成立该两罪。因为刑法已经明确地规定了非法占为己有而不是非法占有。依照这种观点,对于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转移给朋友,或者代替自己或亲属占有股份的公司偿还债务的,就不能成立犯罪。实践中这样的案件的确也曾被认定为无罪,而被纯粹作为民事案件处理。我们认为,作这样的解释形式上似乎存在刑法依据,因为刑法对有些取得型财产犯罪规定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合同诈骗罪,而不像职务侵占罪条文中那样。但实际上,这样的解释结论是违背罪刑法定的,没有合理性。理由是:和盗窃罪、各种诈骗罪一样,职务侵占罪的主观上都要求具有非法占有(不法所有)的目的,客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行为,刑法规定非法占为己有,不是为了区分被侵占的财物究竟是给了行为人本人还是他人,
    2023-04-25
    29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拒不交出或者拒不退还是职务侵占罪的有加重情节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1-13
      拒不交出或拒不退还,不是职务侵占罪的加重情节。职务侵占罪是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不以拒不交出或拒不退还为必要条件。
    • 侵占罪中拒不退还或交出的司法认定以及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0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中拒不退还或交出的司法认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注释][注释]引用本条的文件共3件,其中:国家法规1件,部委文件0件,司法解释0件,地方法规0件,法院案例2件。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
    • 浅析新的侵占罪新的量刑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7-08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
    • 中非法占有如何认定,侵占罪中拒不返还如何认定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0
      一、非法占有有关司法解释曾列出四种非法占有情形: 1、携带集资款逃跑的; 2、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3、使用集资款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 4、具有其他欺诈行为,拒不返还集资款,或者致使集资款无法返还的。除此之外,我们认为,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认定行为人有非法占有目的:1、没有实体经营项目或计划,以支付高额利息“回扣”介绍费等方式非法集资,致使集资款大量流失
    • 侵占罪中的如何拒不返还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5
      法律分析 可以按照下列标准来认定侵占罪中的拒不返还: 1、采用诸如谎称财物被盗、丢失等欺骗手段而拒不归还的; 2、携带财物逃离他乡而拒不归还;或者已经非法处分而拒不追回或者赔偿的; 3、依法、依约而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或者虽然表示归还,但事后又擅自处分致使实际无法交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