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的担保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16:50:18 336 人看过

第一种叫做主体无效。

在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情形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也不得作为保证人。

第二种是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发挥想象力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第三种是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有些财产是禁止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物的

第四种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合同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总共是有些人认为自己聪明无比,脑洞大开能通过签订担保合同获利。这些人通常都是利用担保合同的漏洞,在并没有真实的签订、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采取各种欺诈的手段签订担保合同,骗取债权人钱财。

第五种情况是超过了担保期限,担保权人未能及时的行使权利。

一、担保人需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债权担保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担保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
    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冒签合同等。一、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在下列情况下签订的是无效的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等。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条件有哪些劳动合同无效的条件为: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
    2023-06-20
    169人看过
  • 公司对外担保在哪些情况下无效?
    公司对外担保无效的情形如下:一、公司他人提供担保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担保数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司法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决议程序的规定,超越权限代表公司与相对人订立担保合同,相对人非善意的。为防止法定代表人随意代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给公司造成损失,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法》第16条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进行了限制。根据该条规定,担保行为不是法定代表人所能单独决定的事项,而必须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机关的决议作为授权的基础和来源。法定代表人未经授权擅自为他
    2023-08-04
    34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要担保函,担保函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情况下要担保函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人同意提供担保,并且债权人同意的,担保人可以出具担保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内容】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担保函的法律效力有哪些担保函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保证函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保证函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保证函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可能导致保证函无效。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保证人只能基于
    2023-06-17
    140人看过
  • 如何处理担保无效的情况
    【案件情况】原告:中国工商银行某市分行(下称市*行)被告:**公司被告:某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下称市外经委)1992年2月26日,**公司与市*行签订了1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市*行借给**公司美金180万元,借款期限自第一笔用款日1992年2月28日至同年8月28日止。6个月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公司须于同年6月28日归还美金100万元,同年8月28日归还美金80万元,借款利率按固定年利率4.9375%;借款用途,进口ABS塑料;若发生挪用贷款,对贷款挪用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付50%的罚息;借方未按期归还贷款,贷方有权从借方的其他帐户中扣收,并对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加收20%的利息。市外经委为此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合同订立后,工-行按约借给**公司美金180万元。贷款到期后,**公司没有偿还。市*行于1992年7月2日和同年9月21日,扣**公司帐户上美金48,436.89万元,充
    2023-06-01
    441人看过
  • 什么是无效婚姻在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
    一、什么是无效婚姻在什么情况下婚姻无效1、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两性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1)对当事人的法律后果无效婚姻,从结婚时起就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始终就不是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相互之间不享有夫妻的权利,不承担夫妻义务。如,当事人没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发生姻亲关系。(2)对子女的法律后果合法婚姻关系以外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是,无效婚姻男女所生的子女不认为是非婚生子女。婚姻被宣告无效,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同时,当事人必须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当事
    2023-06-17
    444人看过
  • 五种情况下担保人无责任承担
    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有: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担保也有“有效期”,法律条文中对有效期限叫“担保期间”。超过此期限,债权人未提起上述主张的,担保人则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连带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是什么呢担保人不担责的5种情况如下: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2、超出保
    2023-07-06
    61人看过
  • 担保合同在主债权无效情况下的法律地位
    一般来讲,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那么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主债权无效担保合同有效的情形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果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一半。也就是说,在主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被宣告无效后
    2023-07-08
    431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什么情况下无效
    我们现在生活中对保险的认可程度是越来越高的,这和现在快节奏的生活是有一定关系的,不仅疾病会趋于年轻化,意外也常常发生,就算不为我们自己,也会为自己的财产上一份保险,这样会觉得心里还是比较安全的,也是因为保险越来越红火。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不断了,保险公司肯定不会让自己做赔本的买卖,而我们肯定也是希望交钱以后收到最大权益的保障,所以对合同条款的了解就十分重要了。我国的保险是有免责条款的,但是这个免责条款也是在一定的情况下才可以生效首先在双方签订保险的时候,保险人就应该把里面的每一条条款都说明一下,尤其是对一些特殊的情况或者需要做特殊的约定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说明。如果没有说明免责条款的话,条款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保险人的义务,所以保险人的做法很重要,而投保人有投保自由的权利,就是当投保人了解了相关的条款和里面内容的后果之后,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保险人不能强求,投保人选择谁,该选择那种保险,
    2023-06-01
    27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商标无效,商标无效的法律后果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根据这一规定,商标局主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条件,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商标中含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的。具体包括3种情形:一是使用本法第十条的禁止性使用标志的,包括: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
    2023-02-22
    5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担保人替被担保人还款
    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担保人在借款人裁、判后无还款能力的情况下由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连带保证的则是在借款期限届满随时可以主张担保人还款。一、合同诈骗需要担保人吗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如果在犯罪嫌疑人犯合同诈骗罪的过程中,担保人对此并不知情,那么担保人不构成犯罪。但是担保人仍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如果担保人的保证责任是一般保证责任的话,担保人只需要在债务人无法承担债务的情况下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担保人的责任是连带保证责任,那么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二、贷款10万是否需要担保人借款人自身有稳定收入,具有还债能力的,贷款10万不需要担保人。保证担保债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
    2023-02-04
    108人看过
  • 婚姻无效在什么情况下属于无效婚姻
    《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只要存在这三种情之一,任何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一、夫妻分居多长时间, 婚姻关系可以终止?不管分居多久,婚姻关系都不会自动失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除此之外,不存在无效的情况。二、办理结婚登记虚报年龄是否有效虚报年龄办理的结婚登记是无效的。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律规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无效。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时候,如果已经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话,去法院起诉一般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四十七
    2023-06-19
    263人看过
  • 商家的格式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1、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损害社会公共利益;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7、经营者的格式合同中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其内容无效。
    2023-06-09
    432人看过
  • 担保合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效力吗
    担保合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有效力要视具体情况判断。如果是自己签订的不知情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当事人愿意行使撤销权的,该合同解没有效力。如果是他人签订,未经本人授权的,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经本人追认后合同生效;本人不追认的,合同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一、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哪些(一)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主要就是担保权人取得担保权。担保权是为担保主权利而存在的从权利。担保权人享有担保权,因而其于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当然,由于担保权的标的不同,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的方式和程序,也有所不同。担保权人享有的担保权的性质因担保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在人的担保和非典型物的担保、金钱担保,担保权仅具有债权的性质,为相对性权利,一般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而在典型物的担保,担保权为物权,一般具有对抗第三人效力。(
    2023-02-23
    448人看过
  • 三种情况下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
    担保合同的生效时间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确保合同一经签订就生效;2、第三人与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合同即成立并生效;3、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只要贷款人未明确拒绝,就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承诺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生效。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有哪些允许担保合同变更的情况如下:1.在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比如一方明显违反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利用交易优势,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接受不利于自己的交易条件。2.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担保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2023-07-02
    8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担保是在国际借贷中,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各种担保,以确保其贷款能得到偿还。有人的担保、物的担保等主动担保形式和消极担保形式。 人的担保即信用担保,指担保人为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保证,如借款人不履行债务,由担保人负责履行。... 更多>

    #债权担保
    相关咨询
    • 担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是无效担保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29
      担保人不知情担保是否有效,担保只要具有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担保人无责情况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12
      当主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债权人或债务人存在过错或主债权发生变更的,担保人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693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第696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
    • 什么情况下担保合同是无效,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5
      1、没有经过国务院批准,国家机关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无效。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无效。 3、没有经过法人授权或者超过授权范围的企业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订立的保证合同无效。 4、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在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情况下,订立的担保合同无效。
    • 口头协议什么情况下有效,什么情况下无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2
      1、法律对合同的格式未作强制性规定的,应当有效,对合同格式有规定的,应当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中标后什么情况下算什么情况下无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1-20
      《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分别是: ①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若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