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城乡建设规划局划定红线内6米以上城市道路及桥涵行驶特殊车辆
二、办理材料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港澳台人员也需提供身份证
原件核对,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包括通行时间和行驶线路、防护措施及处置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申请单位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材料(回执短信)→部门窗口网上审核材料,网上反馈受理情况→申请人到部门窗口提交原件及相关纸质材料→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无误(接收)→部门内部审批→审批完毕(短信通知申请人)(发证办结)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者带齐必需资料向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城市管理局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工作人员核查资料,符合要求的,接受申请。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要求,告知申请者补充相关情况和文件或相应内容进行调整。对按要求已进行补充、调整,符合申请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予以退还。
2、审核。收到申请资料后,承办人员现场勘察,根据相关规定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作出验收报告,呈送给主管领导。
3、审批。主管领导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准予办理。
4、办结。工作人员根据办理结果,对该建设项目办结。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新兴县新城镇果园路71号
五、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新兴县城市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1996年)
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清远阳山县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需要怎么申请
492人看过
-
新兴县城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办理需要什么要求
420人看过
-
新兴县城迁移、拆除、关闭城市环卫设施许可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177人看过
-
封开县城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323人看过
-
铜仁特许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的审批办理多久时间
368人看过
-
封开县城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理在哪个地方
174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
公路、城市、县道、路面、桥梁、隧道、桥梁、音音不同部分如何区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24“道路”指的是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公路。公路按照其在公路网中的地位,分为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路面道路和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渡口。(2)城市道路。城市道路是指城市提供车辆、行人通行,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3)属于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道路。如港区公路、机场道路等,凡是社会机动车可以自由通行
-
兴城市离婚证办理地点在哪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05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其次,如果双方是乡镇户口,可以到当事人居住的乡(镇)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
-
宣城市郎溪县机动车行驶证办理流程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31、进入官方网站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进入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业务流程。 2、通过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绑定机动车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 3、办理业务用户类型:互联网实名注册个人用户(通过实人认证的注册用户)。 4、具体流程:【业务须知】→【确认信息】→【资料填写】→【确认提交】→【完成提交】
-
挖掘城市道路应当经过哪些批准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2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包括改变道路结构)。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经城管部门批准,领取《挖掘道路许可证》后方可挖掘;挖掘城市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挖掘位于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的快速路、主干路的,应当经市城管部门批准;挖掘其他城市道路的,应当经所在区城管部门批准。
-
城市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2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使用土地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审批程序是:①由县、市人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情况,拟订城市建设用地统一开发方案,向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直辖市城市建设用地统一开发的,向国土资源部申请;涉及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的,应当同时拟订农用地转让、征用土地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