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公司考勤作假怎么办
若公司存在违背《劳动法》之行为,员工可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充分协商以寻求妥善的解决方案。
然而,若协商无果,员工们可以选择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申诉或直接提交至劳动仲裁委员会。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擅自篡改劳动合同以及考勤记录等重要文件,他们很有可能面临败诉并被裁定赔偿或补偿劳动者相应损失的法律责任。
关于证据的评估,有几个值得关注的重要点需要大家注意。一方面,庭审过程中的证据须经过充分质疑与辩论后才能最终判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对于存在争议或疑虑的证据,当事人可以申请鉴定以证实其真实性。然而,任何鉴定手段都并非百分之百准确可靠,鉴定所产生的费用、鉴定结果的不确定性等因素均可能为鉴定工作带来未知的风险。
依据《证据条例》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当事方可以通过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所呈交的文件存在伪造痕迹。
此外,如果证据存在明显的伪造迹象,当事人亦可在庭审过程中明确指出此证据的错误和瑕疵之处,进而对仲裁庭的判决产生一定的影响,必要时甚至可以通过间接证明等方式寻找支持自身观点的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若仲裁庭能够充分理解并接受案件当事人的辩论和质证陈述,那么该当事人的相关主张和抗辩将有望获得采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妨害司法行为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劳动仲裁公司不出庭如何办
劳动仲裁公司不出庭,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
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如果被申请人在开庭后未到庭,而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即视为被申请人主动放弃了仲裁庭调查、质证、辩论、发表最后意见等一系列的权利。仲裁庭可以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审查核实证据、听取意见,并审查被申请人提交过的书面材料后直接作出仲裁裁决,即缺席裁决。缺席裁决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做出仲裁裁决,对发生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被申请人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仲裁公司考勤作假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四条 【委托代理】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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