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合伙人之间的内部纠纷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3:30:20 370 人看过

合伙企业内部纠纷主要存在于:内部收益分配纠纷;因撤诉引起的财产处置纠纷;合伙企业终止时的财产分配纠纷;合伙企业经营中的残疾、死亡等纠纷

合伙人退伙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在审判实践中,认为合伙人退伙时处置的合伙企业财产包括合伙时个人按照协议投资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以及在合伙企业中的债权债务。退出合伙企业时,原则上应当返还已入伙的财产。如果一次退货有困难,可以分批分阶段退货。如果原材料很难退回,可以打折。如果其他合伙人因退出合伙企业而遭受损失,在确定赔偿责任时,应考虑撤销原因和过错方形成的责任。

合伙人残疾死亡的处理:

这个问题比上述两个问题更难处理。我们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待具体的问题。合伙人不是为了合法的商业活动,而是纯粹为了自己的行为,导致残疾。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他自己的过错,他应承担责任。合伙人在合伙经营过程中致残或者死亡的,合伙企业投资保险的,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进行赔偿;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按照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人寿保险且不是由他人造成的,合伙人应负责伤残和死亡的医疗、安葬和抚恤金。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条例》的规定办理。

合伙企业终止时的财产分配:

合伙企业终止时,应当先进行审计清算,有书面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合伙财产;未达成协议,经协商发生争议的,如出资额等,按出资额平等处理。如果出资额不相等,应考虑出资额较大的合伙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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