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挂靠运营,谁享有保险利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17:16:18 118 人看过

挂靠运营的机动车,车辆实际所有人享有保险利益

在货物运输领域比较普遍的一个现象是挂靠经营,即挂靠者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挂靠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在挂靠经营的情况下,尽管车辆实际所有人不在保险合同中被列为被保险人,但其对于实际拥有的车辆具有保险利益,享有向保险公司请求支付保险金的权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中也规定,车辆挂靠人以被挂靠单位名义投保,发生保险事故后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保险人,并能够证明其与被挂靠单位之间存在挂靠关系的,对于保险人以挂靠人无保险利益为由要求裁定驳回起诉或拒绝赔偿保险金的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在“**大运盛客运服务有限公司、黄某某与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崇明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2012)沪二中民六(商)终字第24号]中,黄某某购买**盛公司客车一辆,并挂靠**盛公司经营。**盛公司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后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主张,其未与黄某某签订过保险合同,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涉案保险合同合法转让给黄某某的情形,故黄某某要求保险赔偿既无合同依据,又无法律依据。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盛公司系保险车辆的登记车主及被保险人,黄某某为保险车辆实际所有人。根据**盛公司和黄某某签订的《协议书》以及实际运营状况,两者系挂靠和被挂靠关系。鉴于挂靠经营是目前机动车营运中较普遍的现象,被挂靠单位和挂靠人作为整体,对保险车辆享有保险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0: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利益相关文章
  • 网约车营运证必须挂靠公司吗
    一、网约车营运证必须挂靠公司吗(一)并没有法律规定网约车必须要挂靠公司,因此网约车是可以挂靠公司,也可以不用挂靠,是可以以个人名义运营网约车的,也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运营,不过申请运营人应该是车辆的所有人。有挂靠的情况,能够有更好的管理和更好的平台。(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二、网约车挂靠公司的好处(一)能享受比较多的优惠,比如以公司名义洽谈的维修保养、洗车、加油等服务都有不错的优惠,并且每月全职保养2次,一年下来可以省下不少钱。再者平台会给司机很多差异化待遇,后期会比较明显。另外车辆发生事故,平台也会为运承人给予一定保障。
    2023-06-16
    395人看过
  • 网约车私车保险,营运事故谁买单?
    网约车新政伊始,问题就接踵而来。只要是车在路上行驶,就存在可能发生碰撞、伤人、车损和物毁的风险,我不撞人,但可能人来撞我。那么,网约车在运营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引起了一定的损害,应当由谁来补偿当事人的损失?我们先把网约车中的出租车排除在外,因为出租车加入的就是针对运营车辆的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保险能赔。只有在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且涉及人伤物损时,才会发生由谁来买单的疑问。现实是:如果私家车加入的是为其量身定做的机动车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保险),在事故发生后,虽然交强险给予赔付,但是保险公司对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保险几乎是异口同声拒赔。请看实例:实例17月,网约车新政后北京首例网约车交通事故责任案正在北京海淀法院开审,网约车与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认定网约车全责。保险公司对网约车的责任拒赔。小轿车司机把网约车司机、网约车平台运营商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目前一
    2023-06-05
    133人看过
  • 挂靠单位买保险,车主该向谁索赔
    【分析】该案争议的焦点问题在于陈某是不是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不是合格诉讼当事人,或者说陈某能不能充当原告参加诉讼?笔者认为:首先,陈某不是该案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是投保和保险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主体可分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和保险合同关系人,保险合同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关系人包括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尽管陈某是保险车辆的真正所有权人,但投保单和保险单上却明确载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出租汽车公司,并且车辆行驶证上的车主也是出租汽车公司,所以保险合同主体应是出租汽车公司和保险公司。既然陈某不是保险合同的主体,他和保险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实体法律关系。其次,陈某不是该案的合格原告。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是有明确的被告;三是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是属于人民法院
    2023-04-30
    252人看过
  • 受让人是否享有保险利益
    受让人享有保险利益,因为根据《保险法》,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完成保险转让后,保险的受让人依法取得保险受益的权利。一、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什么?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如下:1、取代法律地位。债权转让生效后,债权全部转让时,债权由原债权人转让给受让人,使受让人与原合同关系分离,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但在部分债权转让中,与受让人共同享有债权;2、权利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应当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除权利属于债权人本。与债权转让一并转让的权利包括:担保物权、保证金债权、优先权、形成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二、保险车辆没过户出损能否理赔未转让保险车辆的损坏能理赔。车主承担原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的规定,只要车辆在事故发生前已经过户,无论保单是否过户,实际被保险人都是事故发生时的实际车主,可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索赔。保险
    2023-02-23
    421人看过
  • 申请人对谁有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物上的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寿险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没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被保险人对下列人员有保险利益:(1)本人;(2)配偶、子女和父母;(3)其他受扶养的家庭成员和近亲属,前款规定以外由被保险人扶养或者扶养的;(四)与被保险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上述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为被保险人订立合同的,视为被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2023-05-31
    467人看过
  • 如何办理机动车营运改非营运、非营运改营运手续?
    一、办事条件:(一)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营运改非营运、非营运改营运的。(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不得办理。二、需提供的材料(详见文后的有关说明):(一)《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表格内容用钢笔或水笔填写,不得涂改)。(二)机动车行驶证。(三)《上海市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领取]。(四)机动车登记证书。(五)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六)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在《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上与机动车所有人共同签字。(七)非营运变更为营运的需提交该机动车在有效期内的营运证原件和复印件。(八)营运变更为非营运的需提公交管理处、客运管理处或陆上运输管理处出具的该机动车退出营运的相关证明。(九)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十)交验机动车。三、办理程序:(一)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到1号
    2023-05-10
    166人看过
  • 隐名被保险人是否享有保险利益﹖
    [包装]1/3及3/3号无受损痕迹,2/3号箱有明显受损痕迹;[外观]2/3号箱内所装货物为JSM—5610LV扫描电子显微镜操作控制柜,该设备上部面板已变成弧形,背部面板翘曲弓出,部分接口固定螺丝脱落;其余2箱货物无外观缺陷;[评定意见]上述到货无法进行安装调试,不准投入使用。同年2月19日,**会社北京办事处向**公司出具函件,内容为:扫描镜的1号箱、2号箱应一起报价,不能分割;两箱货物在生产中的调试是联机进行的?意即不能单独完成?;为保证仪器日后的性能,1、2号箱需同时更换,不能单独更换或维修。**会社对货物的报价:1号箱23260美元、2号箱60500美元。原告为不误教学,与**会社磋商,**会社承诺以15000美元价格收回受损的货物。同年3月14日,**公司向**梧州港口运输联合总公司及其集装箱运输公司的梧州口岸河西码头索赔,要求其赔偿损失71260美元?计算方式:1、2号箱货值
    2023-04-30
    106人看过
  • 保险公司对挂车保险是否会审核营运证?
    不会,交警部门是不查营运证的。道路运输证属于运政管,只有运政查。空车查到不罚款,如果车上有货,就要看你行驶证上打的车辆使用性质是什么。如果是营运,而又没有营运证就要重罚。如果是自用/非营运,没有营运证也不罚款。修车的误工费保险公司给报吗修车的误工费保险公司给报的,前提是购买了全险。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
    2023-07-07
    340人看过
  • 机动车非法营运处理
    机动车非法营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面包车人货混装的扣几分如果是自己的面包车给自己拉货,不算非法营运。如果以营利为目的,实施营运活动,涉嫌非法营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非法营运扣车后多久下罚款暂扣非法营运车辆最多不能超过60天。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条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
    2023-06-25
    150人看过
  • 保险赔营运车的营运损失吗
    是给赔偿的如果责任者投保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交通事故的责任者或侵权赔偿责任人是车辆营运损失的直接责任者,营运性损失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一部分,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保险公司应当在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怎么算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
    2023-03-31
    425人看过
  • 济南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如何申请变更登记
    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于变更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法定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申请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收回号牌和行驶证,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档案应当密封,交由机动车所有人携带,于九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理一、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理1、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处理方式如下:(1)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生不得
    2023-07-23
    231人看过
  • 机动车挂靠情况下被挂靠人的责任承担
    在挂靠情况下,挂靠人对外都是以被挂靠人名义出现的,被挂靠人负有谨慎监管挂靠人管理使用车辆义务,有义务缴纳机动车强制责任险和有关商业三者险,而且对机动车运营享有“运行利益”,为保护不特定第三者利益,被挂靠人应当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挂靠人追偿。一、车辆出交通事故挂靠单位是否承担连带责任?车辆挂靠,为了交通营运过程中的方便,将车辆登记为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单位名下,以单位的名义进行运营,并由挂靠者向被挂靠单位支付一定的管理费用。车辆挂靠在单位经营,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际经营人不能履行赔偿责任的,车辆挂靠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二、建筑公司挂靠的法律责任1、挂靠经营关系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挂靠单位的名义签订的承包合同,一般应以挂靠经营者和被挂靠单位为共同诉讼人,起诉或应诉。根据最高法院《民诉法意见》规定,对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挂靠集体
    2023-04-12
    132人看过
  • 营运车辆保险费与非营运车一样吗
    营运货车与非营运的货车所需缴纳的保费是不一样的,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几点:1、营运性要办营运证每年要定期作几次的2级维护保养(强制),保险费比非营运要高。对司机也有要求,需要有营运资格证。2、营运车每5个月要强制二级维护保养一次(有交通局的二保卡,每次上检测线)。3、营运车司机除了驾驶证还需要有营运资格证,与驾驶车辆相符的上岗证。4、营运车保险费用方面要比非营运车高。一、营运车辆的交强险保费1、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18002、营业出租租赁6-10座23603、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25804、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37305、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38806、营业城市公交6-10座22507、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25208、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32709、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425010、营业公路客运6-10座235011、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262012、营业公路客运20-
    2023-02-27
    149人看过
  • 挂靠车辆该怎样保险
    挂靠车辆该怎样买保险挂靠企业通常会要求车主在交强险之外为挂靠车辆再购买足额的第三者责任险,而由挂靠企业“统一办理”的保险,通常是以下两种模式:1、由实际车主直接缴纳保险费,作为投保人,挂靠企业为被保险人;2、挂靠企业先向实际车主收取保险费,然后缴纳至保险公司,由挂靠企业作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挂靠车辆事故频发,而一旦发生第三者人身伤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车方与第三者(受害人)又很难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多数纠纷会走入司法程序,基于对挂靠车辆侵权责任承担问题的不同理解和认识,法院的判决又是结果不一。受国家交通运输、车辆管理、财政税收等政策的影响,部分实际由个人出资购买的车辆,为了能够获得线路经营权以及更多的运输资源,将自己的车辆登记在运输企业的名下,以所挂靠企业的名义进行运输经营。挂靠企业则负责为这些车辆办理上牌、年审、保险以及营运手续,然后收取一定的管理、服务费用。挂靠车辆作为营运车辆,
    2023-06-15
    22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因保险标的损害或丧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及因保险事故的不发生使保险标的安全而受益。 如果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存在上述利害关系,则具有保险利益;如果投保... 更多>

    #保险利益
    相关咨询
    • 车辆挂靠经营,司机工伤谁担责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3
      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所以,车辆挂靠经营,司机受工伤的,由挂靠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 货车不挂靠可以运营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0
      可以运营。“挂靠经营”,是指道路客运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的所有(权)人不具备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但以其他具备资质的企业名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挂靠经营者的相关经营行为由被挂靠的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依据: 初次办理所需资料有: 1、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3、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4
    • 机动车挂靠有何责任形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8
      在现实生活中,以挂靠形式从事各种运输经营模式的机动车,被挂靠企业有经营之名而无经营之实,经常疏于对驾驶人员的培训;疏于对机动车运行安全的管理,从而极大地增加了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财产权益造成了极大风险。那么机动车挂靠可能产生的责任形式有什么,是怎样的?
    • 车辆挂靠办的是假营运证,罚款损失谁买单?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6
      谁办的假证由谁承担责任如果想进一步了解可与我联系。
    • 机动车强制性保险和营运性保险的区别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强制性保险除了交强险是强制性的,没有其他保险是强制的,都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