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六十岁没认定工伤怎么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14:00:29 199 人看过

如果说是农民工且超过六十岁,一般情况下是能够评定上的,前提得符合工伤条件,以下是工伤认定程序,只有认定为工伤才能够要求工伤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一、申请工伤赔偿的时间

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效,就很难认定了。

对于申请工伤的时效,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按规定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提请认定。上述认定主体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赔偿金归谁所有?

1、工伤赔偿的金额归受伤职工的。

2、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19: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六十多岁工伤认定可以申请么?
    一、六十多岁工伤认定可以申请么?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为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61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1、申报(1)单位申请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劳动保障保障行政部门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填报《事故伤害报告表》。同时,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认诊之日起30日内填表写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首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工商行政
    2024-01-22
    51人看过
  • 农民工超过六十岁能进工地吗
    农民工超过六十岁可以进工地。雇用60岁以上老人工作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在雇佣人员时,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违反法律是禁止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保障老年人权益的各项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安全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建筑工地对农民工罚款合法吗不合法。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建筑工地并不具有行政处罚权,且不是行政机关,因此建筑工地罚款不合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五条,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
    2023-07-22
    181人看过
  • 被执行人超过六十岁
    也要执行的。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怎样解决强制执行后仍不履行的解决办法如下:1、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2、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3、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二、强制执行立案后多长时间结案强制执行立案这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即由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2023-06-25
    382人看过
  • 2022六十岁农民工工伤赔偿多少钱
    一、六十岁农民工工伤赔偿多少钱(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
    2022-07-15
    112人看过
  • 工伤超过赔偿期能认定工伤吗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1、不可抗力;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
    2023-04-05
    386人看过
  • 超过六十岁可以担保不
    担保人的资格与年龄无关,并没有年满六十周岁不能作为担保人的法律规定一、公职人员担保会开除吗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不允许公务员为他人提供担保,所以不会开除,但有风险。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一旦借款人跑路了,作为担保人要替借款人还钱。如果不还,债权人可以将担保人起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法院可以冻结账户,查封拍卖房产。如果一直不履行担保责任,法院还可以对担保人进行司法拘留。二、那种情况担保无效担保无效的情况如下:1、是主体无效。当担保主体不具备相应的担保资格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情况如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
    2023-06-21
    87人看过
  • 六十岁的人不认定为工伤起诉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一、劳务关系因工受伤赔偿争议的起诉材料有哪些?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二、劳务关系因工受伤赔偿争议的诉讼费有哪些?(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
    2023-03-20
    201人看过
  • 六十岁以上职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六十岁以上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所以没有工亡赔偿。由侵权人或者用人单位支付以下人身损害赔偿: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其他。六十岁以上的人能否骑电动车一、六十岁以上的人能否骑电动车1、六十岁以上的人能开电动车,那是不算违法的。骑电动车并没有年龄限制。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车,有些地方是按摩托车的要求进行管理的,那是需要有摩托车的驾驶证才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三)不得醉酒驾驶;(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
    2023-08-14
    131人看过
  • 六十三岁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
    一、六十三岁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遭受十级工伤的职工,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补偿:首先是提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金额相当于七个月的个人工资水平;其次,在职工因伤需停工接受治疗或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应维持不变,并由所属单位每月按时发放;最后,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明确的标准。除此之外,还可能涉及到其他方面的补偿。在实际操作中,工伤待遇的审核通常会在治疗结束或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公布之后进行。申请人需要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交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劳动能力鉴定表、病历记录、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以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经过审核后,申请人将会在六十天之内收到相应的待遇。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下发了工伤认定决定书,那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可以携带这份决
    2024-07-26
    155人看过
  • 六十岁以上还有劳务关系工伤认定
    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能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中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而超过60岁的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六十岁以上还可以买养老保险吗年满60周岁的老人不可以购买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购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
    2023-08-01
    363人看过
  • 年满六十岁的员工因公受伤是否认定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果发生因公受伤的情形,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必须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从此规定可知,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关系终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
    2023-04-07
    223人看过
  • 超过60岁工伤死亡的工伤认定是怎样的
    超过60岁工伤死亡的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因为超过六十岁的人已经退休,并不是被认定为劳动者。此时受害人与他人建立劳务关系的,可以请求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责任。一、转包工程有人受伤谁承担责任转包工程有人受伤,由雇主承担责任。法律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二、建筑工地关系劳务关系能否认定工伤劳务关系中的当事人在建筑工地上受伤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三、退休人员务工受伤按劳务关系处理如果退休人员已经不具备劳动者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4-11
    257人看过
  • 六十岁工地打工突发病死亡怎么赔偿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场所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发病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属于工伤,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
    2024-04-13
    314人看过
  • 工伤怎么赔偿十级工伤,月六千,能多少赔偿
    一、工伤怎么赔偿十级工伤,月六千,能多少赔偿一次性的伤残补助费用:在十级伤残等级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总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整。伤残津贴的支付方式为按月领取,而十级伤残等级的伤残津贴则按照本人前十二个月工资的平均数的百分之六十来确定。请各位熟知,此处所提及的本人工资并非仅仅指受工伤人员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前的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而是涵盖了在此之前的十二个月中每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至于最终的赔偿金额,将会依据您个人的实际工资状况进行精确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24-05-27
    292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农民工超过六十岁伤亡如何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5
      1、可以申请工伤认定。2、赔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3、费用应当在55万元以上。
    • 六十岁还没办到工伤认定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6
      超过六十岁没认定工伤的,此时是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相应的赔偿的。对于我国的劳动者来说,即使是在工作的时候已经超过六十岁的,如果是发生工伤的,也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是自身的情况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 六十岁的工人工伤赔偿怎么办六十周岁的工伤能赔偿多少钱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4
      伤者如果是在工作中受伤,具体赔偿金无法计算,因为不知道伤者具体年龄、所在地等信息 六十岁以上的伤者已经不属于劳动法的保护范围,因为到达甚至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他们受伤后,按照人身伤害赔偿,赔偿依据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
    • 六十多岁的工伤认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17
      六十多岁工伤认定还有一种情况你可以参考,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 六十岁不认定工伤的赔偿标准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21
      60岁的人因工受伤不能被认定成工伤,起诉赔偿的法定条件是,原告有起诉的主体资格,被告信息明确,有因工受伤的事实和理由及具体的诉求,法院对损害赔偿争议具有管辖权。60岁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用人单位之间不能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