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4:56:54 51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因公益性市政建设需要占用城市绿地的,应符合《湛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应符合《湛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3、工程建设项目影响城市绿化的,应符合《湛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

4、因安全、设立广告牌、影响交通、房屋等需要修剪、迁移、砍伐树木的,应符合《湛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要求。

二、办理材料

1、工程建设项目:需报送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复印件盖申请单位公章。2、个人或不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单位,不需报送此项。

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必须按实际逐项填写,写清楚树木的位置、数量、品种、迁移原因,并盖申请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窗口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日在网上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日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许可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复函》;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复函》。

5.领取结果。申请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园林科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审查决定,予以许可的,出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复函》;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24-1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6楼园林科

五、办理时限

14(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第二十八条?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等部门,因安全需要而修剪、迁移、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其组织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所需费用由申请单位支付。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修剪、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有关单位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可先行实施,并及时报告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在险情排除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07年)

全文条款表格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二十二条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00年)

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已占用的必须限期归还,并恢复城市绿地的使用功能。

因公益性市政建设确需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由城市规划部门按照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同一建设工程项目占用城市绿地七千平方米以上的,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城市绿地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七千平方米以下的,报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占用城市绿地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下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恢复绿地实际费用向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恢复绿化补偿费,并到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办理手续。占用期满后,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绿地。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占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1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兴宁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办理步骤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梅州市兴宁分厅提出申请。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口头告知或在1日内电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5个工作日(200株以上的报市政府批准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4、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证迁移城市树木许可证》,由申请人现场领取。不准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2、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口头告知或在1日内电话一
    2023-05-28
    461人看过
  • 武汉古树名木迁移买卖和转让审批指南(条件+材料+地点)
    权力依据1、行政法规:《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25条“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2、《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23条:“禁止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收费依据及标准:无许可条件1、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2、提出可靠的迁移方案,有专业绿化养护单位进行移植,并在五年内负责养护;3、移植费用以及移植后五年内的养护费用,由建
    2023-11-25
    253人看过
  • 封开县城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办理怎么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封开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
    2023-05-28
    55人看过
  • 大亚湾区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办理需要的条件
    一、办理条件1)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城市树木;2)影响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及在规划预留路口上的城市树木;3)在建筑红线内影响建设项目实施的城市树木;4)影响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部门紧急抢险救灾的城市树木;5)影响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城市树木;6)自然枯死或因自然灾害折断枝条的城市树木。二、办理机构大亚湾区公用事业局三、办理费用不收费四、办理时限5(工作日)五、办理材料原件按规定填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原件需盖申请单位公章复印件需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需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个人手印;原件,法人亲自办理此项就不需要验原件收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办理此项就不需要原件,为绿化业主单位意见(此项为非区公用事业管理局管理城市绿地占用要求提供)
    2023-05-28
    391人看过
  • 韶关武江区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办理在什么位置
    一、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兴路19号二、办理地点韶关市武江区新兴路19号三、办理费用不收费四、办理时限9(工作日)五、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07年)全文条款表格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第一批下放职权事项目录(2016年)的通知(2016年)176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2023-05-28
    44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迁移、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如何进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3
      迁移、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按照下列规定分级管理:(一)每处需要迁移、砍伐树木十株以下的,由区、县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每处需要迁移、砍伐树木十一株以上不足一百株或者单株胸径二十厘米以上的,由区、县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每处需要迁移、砍伐树木一百株以上或者单株胸径四十厘米以上的,由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迁移、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要按照哪些规定分级管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
      迁移、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按照下列规定分级管理:(一)每处需要迁移、砍伐树木十株以下的,由区、县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二)每处需要迁移、砍伐树木十一株以上不足一百株或者单株胸径二十厘米以上的,由区、县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三)每处需要迁移、砍伐树木一百株以上或者单株胸径四十厘米以上的,由市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 贵州省迁移树木审批要求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6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下列原因确需迁移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一)树木已经死亡的;(二)严重影响居住安全的;(三)危害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四)发生检疫性病虫害,采取防治措施未能有效治理的;(五)因建设工程确需迁移、砍伐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市容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迁移、砍伐方案时,能够采取迁移措施的,不得批准
    • 树木移栽费用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苗木 移栽费1.5-3元/棵 包括苹果、梨、桃、杏、核桃、樱桃、李子、柿枣、板栗等树种,树归原主 幼龄期 20-40元/棵 初果期 120-200元/棵 盛果期 200-300元/棵 衰老期 150-80元/棵 18 香椿 花椒树 香椿胸径小于2厘米花椒胸径小于1厘米 移栽费1.5-3元/棵 树归原主 花椒胸径1-2厘米(小于2厘米) 10-20元/棵 胸径2-5厘米(小于5厘米) 20-40元/
    • 湛江户口迁移流程及具体的手续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4
      户口迁移手续是这样的,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