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后可获得治(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不同形式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医疗情况而定。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后,可能会被评定为不同的伤残等级,或者受到不同程度工伤保险待遇的影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可获得的赔偿有:治(医)疗费:凭医疗发票;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的100块一天;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去外地就医才有,需发票;辅助器具费:鉴定报告书中有写;停工留薪期工资:用人单位支付,期限自行协商;生活护理费:鉴定报告书中有写需要护理的,才会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6级以上伤残才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级以上才有,且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农民工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农民工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内容?
农民工在工地上遭受工伤时,依法应当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农民工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项:
1. 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等;
2.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的赔偿;
3. 误工减少的收入:受害人在遭受工伤后,因无法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而减少的收入;
4. 护理费用:受害人在遭受工伤后,需要他人护理期间的费用;
5. 残疾辅助器具费:受害人在需要辅助器具辅助治疗时,所支出的费用;
6.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的赔偿;
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害人在遭受一次全部伤残后,可以获得的赔偿金;
8.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可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9.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获得的医疗补助金;
10. 因工死亡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以获得的补助金。
总之,农民工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等内容。
农民工在工地上遭受工伤时,依法应当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农民工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等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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